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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3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73,784,72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2元,募集资金总额849,999,974.4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1,500,000.00元后,由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6年3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1,250,00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37,249,97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6-45号)。

2019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584,430.6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296,903.95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5,551,359.00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产生的净收入为17,766,790.13元,剩余募集资金为179,465,405.5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禾田”)、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热工”)及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热工”)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金额(元)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1904810104003471213,475,395.30
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121102532920160305133,759,525.11
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临港支行200202142910010260112,230,485.12
合 计————59,465,405.53

公司及盾安禾田、盾安热工、珠海热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以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相关规定。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亿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元: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3,725.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58.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555.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39,42539,42539,434.91100.00%2016年04月01日888.49
2.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22,70022,7002,844.0022,093.4897.33%2019年04月30日——不适用
3.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21,60021,600214.446,026.7427.90%2019年12月31日——不适用
合计--83,72583,7253,058.4467,555.13----888.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根据“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和“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制冷配件自
动化技改项目”项目建设期由2015年4月-2017年12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2019年4月。“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由2015年4月-2017年12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2019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相应地新增珠海热工经营场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59.13万元,其中:1、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3930.29万元;2、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1528.84万元。2016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459.1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亿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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