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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新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平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202,838,506.302,264,627,418.45-4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925,130.6353,009,342.83-13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1,639,919.96428,938.65-7,476.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009,726.4618,522,339.89-132.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6-1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6-1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7%2.36%-3.0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171,729,760.918,698,330,754.03-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58,156,935.232,381,370,325.00-0.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6,765,864.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0,794,428.9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628,150.0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12,640.29
减:所得税影响额4,799,696.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6,711.38
合计15,714,789.3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7,72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48%270,360,0000质押270,360,000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71%89,069,4160质押89,069,416
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84%26,041,6660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9%9,968,0000
胡庆丰境内自然人1.05%9,604,9570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95%8,680,555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2%8,436,0000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63%5,805,6330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60%5,530,0000
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领瑞投资定增102号基金其他0.47%4,340,277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270,360,000人民币普通股270,360,000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069,416人民币普通股89,069,416
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041,666人民币普通股26,041,666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9,968,000人民币普通股9,968,000
胡庆丰9,604,957人民币普通股9,604,957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680,555人民币普通股8,680,55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436,000人民币普通股8,436,000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5,805,633人民币普通股5,805,633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5,530,000人民币普通股5,530,000
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领瑞投资定增102号基金4,340,277人民币普通股4,340,27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盾安精工为盾安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如山汇金壹号")是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是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盾安控股全资子公司,如山汇金壹号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为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王涌,其中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如山汇金壹号的实际控制人为姚新义,盾安精工和盾安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新义,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前10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股东胡庆丰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604,957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利润表 项 目本期累计数上年同期累计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202,838,506.302,264,627,418.45-46.89%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空调行业需求有所下滑,公司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复工延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988,638,439.181,910,169,924.41-48.24%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税金及附加4,642,215.0411,535,582.42-59.76%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销售费用74,105,567.59108,242,962.99-31.54%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财务费用33,048,163.7963,596,475.18-48.03%主要系债务减少致使利息支出减少,加之汇兑收益增加。
其他收益42,772,356.5863,109,443.13-32.2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减少。
投资收益15,358,205.02-1,337,420.621248.35%主要系持有天津节能的股权权益法核算收益。
营业利润1,186,411.8348,552,885.91-97.56%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营业外收入909,004.918,518,701.37-89.3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违约赔偿款。
营业外支出18,294,075.391,772,101.65932.34%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增加。
利润总额-16,198,658.6555,299,485.63-129.29%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所得税费用9,880,502.6817,668,253.61-44.0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减少。
净利润-26,079,161.3337,631,232.02-169.30%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25,130.6353,009,342.83-130.04%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7,894,948.3884,108,039.96-43.0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减少。
支付的各项税费31,826,940.1959,840,891.67-46.81%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09,726.4618,522,339.89-132.45%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收到货款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8,074,585.48107,393,045.83-45.92%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复工延迟,设备购置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251,578.38135,989,014.61-139.16%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23,375,190.001,025,106,650.00-48.94%主要系报告期短期借款到期转贷减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04,375,235.001,139,962,109.14-46.98%主要系报告期短期借款到期转贷减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1,731,007.5149,034,076.3346.29%主要系报告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到期利息增加。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85,000.0030,764,063.00-79.25%主要系归还融资租赁款减少。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067,732.22-9,903,755.34211.75%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7,309,625.13-50,045,999.31-314.24%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关联关系是否关联交易衍生品投资类型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期初投资金额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期末投资金额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期货0176.85174.04-438.1-174.04
合计0----176.850174.040-438.10.00%-174.04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涉诉情况(如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19年08月23日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19年09月10日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经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突发不利因素造成期货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造成公司被迫平仓产生较大损失或公司无法通过交割现货实现盈利; 2、信用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商品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措施:1、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该业务的操作程序,同时加强对相关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培训,避免操作风险,建立异常情况报告机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从事铜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格按每日交易结束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价作为公允价。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无重大变化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1、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价格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新义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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