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36,000万元–45,000万元 | 盈利:13,131.73万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1,000万元–8,000万元 | 盈利:3,018.11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66.87% - 165.07% | ||
营业收入 | 715,000万元–745,000万元 | 910,434.21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715,000万元–745,000万元 | 910,434.21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39元/股–0.49元/股 | 盈利:0.14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强化成本费用控制,经营性利润有所提升;公司坚持聚焦制冷主业,本报告期内处置了非核心资产及业务:出售江苏大通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含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产生的损失,清算处置传感业务以及转让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预计产生的亏损导致当期利润亏损。
本报告期内,公司预计产生非经常性损益-43,433.59万元,其中处置非核心资产及业务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预计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28.55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