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F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预计对外担保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