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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关于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全体金融机构债权人于2021年4月8日在浙江省诸暨市召开了盾安环境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称“债委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商议了关于盾安环境金融债务相关事项。盾安环境于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本方案,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融债务情况

截止2021年3月末,盾安环境应当承担的金融债务(含或有金融债务)涉及债权金融机构11家,融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约352,256.40万元。其中:

1、盾安环境(含子公司)自有金融债务275,677.29万元。

2、盾安环境对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担保项下的或有金融债务融资本金余额67,110.11万元、利息9,469万元(预估到2021年3月31日),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债权金融机构本金利息合计抵押/担保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45,913.905,966.0051,879.90盾安环境担保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11,196.211,944.0013,140.21抵押+盾安环境担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10,000.001,559.0011,559.00盾安环境担保
合计67,110.119,469.0076,579.11

其中,盾安环境为盾安控股担保的中建投的贷款本息约为13,140.21万元,另有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下属企业浙江盾安轻

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轻合金”)的厂房土地抵押,预计抵押物处置价值可基本覆盖该贷款本息,若抵押物最终处置回收价款不足以清偿该贷款本息,差额部分将由盾安环境承担还款责任。盾安环境为盾安控股担保的国开行、交行的贷款本息63,438.90万元,盾安环境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的可能性极大。

二、金融债务清偿方案原则

(一)保证盾安环境的正常运营,稳定金融环境

为保证盾安环境的正常运营,各金融机构债权人组成的债委会统筹安排盾安环境的金融债务偿还事项,切实做到稳定预期、稳定融资、稳定支持,不因其他理由压贷、抽贷,确保盾安环境票据开立、质押与贴现及保函开立等业务正常操作。除原本已设定抵质押的融资业务担保条件保持不变外,其他到期续贷的融资原则上转为信用贷款或由盾安环境母子公司间互相担保。

(二)或有金融债务纳入金融债务清偿方案

鉴于盾安控股有可能无法偿还其在国开行、交行、中建投的相关金融债务(含本金及利息),盾安环境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需履行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偿还盾安控股对国开行、交行、中建投的担保项下债务。盾安环境在清偿盾安控股的前述或有金融债务后,将积极向盾安控股进行追偿。本次金融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了盾安环境未来可能将对国开行、交行承担的还款金额及中建投抵押资产处置后不足以覆盖债务的金额。

(三)公平受偿、同比例还款

为了维护金融机构债权人的整体利益,盾安环境将公平对待各金融机构债权人,按计划等比例地偿还各金融机构的债务(含或有金融债务)。基于并确保盾安环境现有经营状况稳健和结合未来的现金流水平,盾安环境计划用五年时间偿还完毕金融债务。

(四)建立定期信息汇报制度

盾安环境定期(原则上每半年)向各金融债权人汇报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的落实情况;各债权金融机构均有权了解、监督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

三、金融债务清偿方案

(一)清偿债务的资金来源

盾安环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表现良好,尤其是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强化成本费用控制,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稳定,能够为金融债务清偿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此外,根据目前正在执行的非核心资产处置事项,预计2021-2023年度公司应可回笼约7.75亿元资金。

(二)金融债务清偿计划

依照“公平受偿、同比例还款”原则,基于盾安环境现有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水平,盾安环境计划用五年时间偿还完毕金融债务,其中第一年计划清偿3.8亿元,第二年计划清偿6.1亿元,第三年计划清偿6.5亿元,第四年计划清偿8亿元,第五年计划清偿9.5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方案的实施有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稳定公司的金融环境;有助于稳定公司团队与经营,稳固公司客户、供应商信心,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本方案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一是公司对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对外担保计提预计担保损失63,277.88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将全部计入2020年度,具体详见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对其中既有公司担保又有资产抵押的中建投贷款本息约13,140.21万元,虽预计抵押物拟挂牌价可基本覆盖该贷款本息,但若该抵押物最终处置回收价款不足以清偿该笔融资本息时,存在差额部分亦会由盾安环境承担并计入相对应年度损益的风险,将对2020年度、2021年度的非经营性损益及净资产产生较大影响。二是因为债务金额变化,将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等产生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立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水平,公司就金融债务偿还安排制定了《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有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稳定公司的金融环境;有助于稳定公司团队与经营,稳固公司客户、供应商信心,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将或有金融债务纳入金融债务清偿方案,公司在清偿或有债务后,将积极向盾安控股进行追偿以维护上市公司的权益。

《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维护了上市公司整体的利益,对公司而言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我们一致同意《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立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水平,合理安排了金融债务清偿计划。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确保了公司的正常运营,稳定了公司的金融环境;此外,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有助于稳定公司团队与经营,稳固公司客户、供应商信心,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将或有金融债务纳入金融债务清偿方案,公司在清偿或有债务后,将积极向盾安控股进行追偿,以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的利益。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了金融债务清偿计划,确保了公司的正常运营。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有助于稳定公司团队与经营,稳固公司客户、供应商信心,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将或有金融债务纳入金融债务清偿方案,公司在清偿或有债务后,将积极向盾安控股进行追偿,以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盾安环境金融债务清偿方案。

八、风险提示

1、盾安环境用于清偿金融债务的资金来源为未来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及资产处置回笼资金,公司经营情况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是否能完全按本方案计划清偿金融债务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如盾安环境与金融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存在对方案及执行进行调整的可能。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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