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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9

关于对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456 号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9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截至2019年末及2020年一季度末,你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20.22亿元、25.13亿元,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2.88亿元、73.17亿元。请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现金流及收支安排、债务到期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2、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一季度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3.58亿元、29.63亿元、34.19亿元,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8.61亿元、35.24亿元、37.95亿元,利息支出占营业利润的比例较高。请你公司说明货币资金及短期借款余额同时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是否显著增加你公司的财务负担和偿债风险。

3、2019年度,你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8,213万元,主要为对土耳其地热项目和隆安分布式项目分别计提5,825万元和1,634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在建工程的具体位置、开工建设时间及投资金额,补充说明相关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时点、迹象及减值测算过程。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19.72亿元,其中预付工程款、设备款16.60亿元,较期初增长15.08亿元,同时另有2.51亿元的预付股权转让款。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预付款项的形成原因、预付时间、具体交易内容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对象的基本情况,并自查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是否为你公司主要供应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年报显示,2020年1月,你公司与北京华扬晟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懿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约定你公司不再受让标的股权,并解除《预收购协议》中与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直接相关的约定。《预收购协议》项下,你公司累计将人民币2.46亿元出借给北京华扬,北京华扬承诺《终止协议》签署后30日内归还上述借款的60%,余款在《终止协议》签署后3个月内清偿完毕。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进展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相关借款是否已按协议约定如期清偿,是否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关联方资金占用。

6、2020年3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公告》,本次拟收储事项涉及补偿款1.58亿元,正式协议尚未签署。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进展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说明土地收储事项的最新进展,双方是否已签署正式协议,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7、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14.48亿元,其中应付工程及材料设备款10.55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应付款项的形成原因、具体交易内容以及期后支付情况,说明交易对方的基本情

况,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是否为你公司主要供应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应付融资租赁款余额37.83亿元,较期初增长28亿元。同时,你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6.98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付融资租赁款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涉及新增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请补充披露相关固定资产的明细、用途、租赁费率、期限、账面价值、涉及的融资金额、偿还情况等,并说明与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变动表的勾稽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2018-2019年度,你公司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预付投资款分别为1.05亿元、0.81亿元;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到的其他融资款分别为3.30亿元、8.87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的其他融资款分别为1.30亿元、5.27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现金流量的形成原因和具体内容。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0、你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追加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显示,你公司2019年与关联方苏州恒能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煤炭采购交易21,131.18万元,预计2020年与苏州恒能发生煤炭、煤泥采购金额25,00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时间及过程,交易金额占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比例,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并自查上述临时公告与你公司年报中关联交易相关的披露是

否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8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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