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协鑫能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5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编制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适当性、可行性及合理性等进一步论证分析,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鸣李明辉王震坡

2023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