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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荣兆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对部分报表项目的列报明确了相关要求。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该规定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修订要求拟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按该通知的规定进行列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资产处置收益”之前;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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