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刘晓海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雷根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半年报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网以及2019年8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8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9年6月30日)》。鉴于公司现任九名董事中的周少雄、周少明、周永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力源为周少雄之子,四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9年6月30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9年8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