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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基因: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山大学达安基
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差额补足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仔
细核查了对外担保情况。现就本次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融资业
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此笔融
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安金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安易达提供差
额补足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事
项是为了满足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业务需要,有利于其长远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
     二、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议案的相关资料进
行认真审查,并仔细核查了对外担保情况。现就本次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控股孙公司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开展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达安金控拟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为此次融资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的目的在于帮助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拓宽
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
     三、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开展收益权产品挂牌转让业务提供
流动性支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对公司提交的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开展收益权产品挂牌转让业务提供流动
性支持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等的核查,现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此次控股孙公司达安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拟与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开展收益权产品挂牌转让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达安金控拟为此次融资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的目的在于帮助安鑫达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山大学达安基
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认
真审查,并仔细核查了对外担保情况。现就本次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
审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公司关联方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安易达互联
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广州安易达
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业务需要,有利于其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吕   德    勇    陈   凌   苏   文   荣
                                              2021 年 1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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