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22-036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讲学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3人,代表股份502,812,2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827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42,132,1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021%。具体如下:
股东、公司董事:周新宇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6,647,266股
股东、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代表公司股份25,483,707股
股东蔡威先生代表:乔立峰先生,代表公司股份1,200股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0人,代表股份460,680,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824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9人,代表股份20,497,3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6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监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提名韦典含女士、薛哲强先生、龙潜先生、黄珞女士、周新宇先生、张斌先生6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韦典含
同意716,816,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2.561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0416%。表决结果:【当选】。
1.02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薛哲强
同意768,963,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2.932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054,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0809%。
表决结果:【当选】。
1.03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龙潜
同意768,367,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2.8140%。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810,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8898%。
表决结果:【当选】。
1.04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珞
同意248,41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9.4056%。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609,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9123%。表决结果:【未当选】。
1.05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新宇
同意248,567,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9.435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759,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6435%。表决结果:【未当选】。
1.06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斌
同意247,82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9.2879%。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17,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0247%。表决结果:【未当选】。根据以上表决结果,韦典含女士、薛哲强先生、龙潜先生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珞女士、周新宇先生、张斌先生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同意票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后表示无异议。会议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提名吕德勇先生、陈凌先生、苏文荣先生、计云海先生、朱征夫先生、范建兵先生6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德勇
同意59,436,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08%;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05,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288%。表决结果:【未当选】。
2.02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凌
同意58,916,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7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85,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912%。
表决结果:【未当选】。
2.03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文荣
同意59,330,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98%;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99,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116%。
表决结果:【未当选】。
2.04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计云海
同意441,808,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676%;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08,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51%。
表决结果:【当选】。
2.05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征夫
表决结果:同意441,674,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08%;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74,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85%。
表决结果:【当选】。
2.06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建兵
表决结果:同意442,206,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467%;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55,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49%。
表决结果:【当选】。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计云海先生、朱征夫先生、范建兵先生3人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且所获同意票排名为前三,即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吕德勇先生、陈凌先生、苏文
荣先生3人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朱琬瑜
同意500,571,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256,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687%。
表决结果:【当选】。
3.02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黄立强
同意499,369,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5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54,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053%。
表决结果:【当选】。
3.03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胡腾
同意499,400,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1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85,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541%。
表决结果:【当选】。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朱琬瑜女士、胡腾女士、黄立强先生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同意票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黄如晖先生、陈小平先生(公司2022年5月17日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推荐)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先生、韩思明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达安基因《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