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环综字(2019)010087号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按特定的区域(即贵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内销)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2018年度区域内销收入及区域内销营业利润,执行了与贵公司商定的程序。这些程序经贵公司同意,其充分性和适当性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执行商定程序,并报告执行程序的结果。本业务的目的仅是为了协助贵公司了解贵公司在前述特定编制基础下,贵公司2018年度区域内销收入及区域内销营业利润。
现将执行的程序及其结果报告如下:
一、执行的程序
复核贵公司根据前述特定编制基础编制的2018年度区域内销收入及区域内销营业利润,抽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以合理确信贵公司编制的前述2018年度区域内销收入及区域内销营业利润是否符合前述特定编制基础。
二、执行程序的结果
经复核贵公司根据前述特定编制基础,抽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我们认为,后附的贵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区域内销收入及区域内销营业利润符合前述特定编制基础,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前述特定编制基础下的2018年度区域内销收入及区域内销营业利润。
上述已执行的商定程序并不构成审计或审阅,因此我们不对上述2018年度区域内销收入及区域内销营业利润发表审计或审阅意见。如果执行商定程序以外的程序,或执行审计或审阅,我们可能得出其他应报告的结果。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本报告第一段所述目的,不应用于其他目的或分发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本报告仅与前述特定编制基础有关,不应将其扩大到贵公司实际情况下的财务报表整体。
附件:2018年度区域内销收入及区域内销营业利润(特定编制基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维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幼英
中国 武汉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区域内销收入及区域内销营业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间 | 金额 | 备注 |
区域内销收入 | 2018年度 | 1,310,885.00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内销作为计算范围 |
区域内销营业利润 | 2018年度 | 140,666.73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