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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以保证顺利完成本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90.97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105,600股(含)且不超过8,211,199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将于2021年9月22日届满。股份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可参见2019年9月25日和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8)、《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50)。

截至2021年4月7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8,214,314股,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因实施2019年半年度及2019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中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可参见2019年10月26日和2020年6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20-036)

2、公司于2019年11年2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当日回购股份数量20,000股,具体内容可参见2019年11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3、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披露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2019-070、2019-074、2020-001、2020-005、2020-008、2020-009、2020-027、2020-034、2020-037、2020-043、2020-051、2020-052、2020-059、2020-062、2021-001、2021-010、2021-013及2021-026)。

4、公司于2019年11年28日至2021年4月7日期间,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14,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9.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7,621.3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5、由于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自动撮合导致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超过股份回购方案中的上限,实际超出股份数量为3,115股。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调整和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故本次回购超出部分的股份用途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审议确定。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股票情况如下:

董事苏显泽先生于2020年2月5日、6日、10日和4月29日,分别减持公司股份69,000股、16,000股、15,000股和116,061股,成交均价分别为68.32元/股、68.89元/股、68.97元/股和66.84元/股;时任总经理苏明瑞先生于2020年7月7日,减持公司股份52,000股,成交均价79.231元;财务总监徐波先生于2020年7月1日和2日,分别减持公司股份76,700股和400股,成交均价分别为72.012元/股和

75.10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于2020年2月5日,减持公司股份23,196股,成交均价

68.826元/股。

董事苏显泽先生于2021年1月27日、28日及29日,分别减持公司股份45,600股、26,000股和90,446股,成交均价分别为80.332元/股、78.41元/股和78.614元/股;财务总监徐波先生于2021年2月1日、5日和8日,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26,913股和11,000股,成交均价分别为80元/股、79.698元/股和81.60元/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于2021年1月26日,减持公司股份17,397股,成交均价80.003元/股。

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

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的股份回购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1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669,9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917,47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会审议上述超出回购方案中上限部分的股份用途并及时披露股份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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