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戴怀宗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56,912,2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116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0,502,5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485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1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6,409,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302%。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13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0,004,4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724%。
注:上述股份总数系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数量。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669,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9,76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669,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9,76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669,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9,76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669,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9,76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650,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9,742,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091%;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16%;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4,997,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0%;反对1,672,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9%;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8,089,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8727%;反对1,672,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858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SEB Internationale S.A.S 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666,681,904股。
表决结果:同意89,98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9,76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188,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9%;反对13,48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1%;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280,8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4.7523%;反对13,481,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4.9784%;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6,669,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9,76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该议案获得通过。10、审议《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56,669,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9,762,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7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233,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3%;反对1,435,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8,326,0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1352%;反对1,435,9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5954%;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861,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2%;反对8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2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8,953,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327%;反对80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980%;弃权2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69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该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述职,对独立董事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重点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