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公司2022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陈俊 Chen Jun
Hervé MACHENAUD
Jean-Michel PIVETEAU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