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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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学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晓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期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1,365,04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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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5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3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6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88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6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0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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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美欣达集团、集团公司 | 指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本公司、旺能环境 | 指 |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旺能环保、浙江旺能 | 指 |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
投资公司 | 指 | 湖州旺能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修复 | 指 | 浙江旺能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旺能国际 | 指 | 旺能国际投资控股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澳洲旺能 | 指 | 澳洲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暹粒旺能 | 指 | 暹粒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欣源固废 | 指 | 湖州欣源固体废弃物治理有限公司 |
欣安水务 | 指 | 浙江湖州欣安水务有限公司 |
浙江欣源 | 指 | 浙江欣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旺源 | 指 | “浙江湖州旺源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浙江旺源工程有限公司” |
江陵旺能 | 指 | 旺能环保能源(江陵)有限公司 |
温州旺能 | 指 | 温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定西环保 | 指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欣展迅贸易 | 指 | 浙江欣展迅贸易有限公司 |
南太湖环保 | 指 |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台州旺能 | 指 | “台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更名为“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台州旺能开发 | 指 | 台州旺能环保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台州旺能科技 | 指 | 台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舟山旺能 | 指 | 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荆州旺能 | 指 | 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汕头澄海 | 指 | 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 |
兰溪旺能 | 指 | 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德清旺能 | 指 | 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丽水旺能 | 指 | 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安吉旺能 | 指 |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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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旺能 | 指 | 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河池旺能 | 指 | 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攀枝花旺能 | 指 | 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许昌旺能 | 指 |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淮北旺能 | 指 | 淮北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公安旺能 | 指 | 公安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青田旺能 | 指 | 青田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鹿邑旺能 | 指 | 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渠县旺能 | 指 | 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铜仁旺能 | 指 | 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三门旺能 | 指 | 三门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旺能生态 | 指 | 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湖州旺能、湖州生态 | 指 | 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邹城生态 | 指 | 邹城旺能利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丽水生态 | 指 | 丽水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安吉旺能环境 | 指 | 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德清生态 | 指 | 德清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舟山旺能环境 | 指 | 舟山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洛阳生态 | 指 | 洛阳旺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荥阳生态 | 指 | 荥阳市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蚌埠生态科技 | 指 | 蚌埠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蚌埠生态环保 | 指 | 蚌埠旺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丛丛欣生物 | 指 | 浙江丛丛欣生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青田生态 | 指 | 青田旺能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兰溪生态 | 指 | 兰溪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鹿邑生态 | 指 | 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华益洁 | 指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BOT | 指 | 建造-运营-移交;BOT是一种业务模式,业主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授权签约企业进行基建设施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以及维护工作。签约企业在特许经营期内可向用户收取费用来抵消其投资、运营及维护成本并取得合理的回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相关设施将交回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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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 | 指 | 建造-拥有-运营;BOO是一种业务模式,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 |
元 | 指 |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元 |
本报告期 | 指 |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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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旺能环境 | 股票代码 | 002034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旺能环境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WANGNENG ENVIRONMENT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WANGNEN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学庚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288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3000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300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wannaenergy.com/ | ||
电子信箱 | wnhj@mizuda.net | ||
公司电话 | 0572-2208888-8019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林春娜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 | |
电话 | 0572-2026371 | |
传真 | 0572-2026371 | |
电子信箱 | lcn@mizuda.net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证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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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000704206605E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公司自2004年8月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是纺织品的印染、制造、加工及销售,2017年12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剥离纺织印染产业,置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公司经营范围变为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营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16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朱大为、韩熙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698,376,920.65 | 1,135,044,546.54 | 1,171,288,553.85 | 45.00% | 836,480,164.09 | 857,972,68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2,181,341.93 | 411,405,432.75 | 421,486,496.19 | 23.89% | 306,290,406.70 | 311,783,918.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6,367,877.55 | 407,806,896.28 | 407,806,896.28 | 24.17% | 298,708,030.70 | 298,708,030.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715,328.03 | 712,637,150.48 | 726,068,117.97 | 32.46% | 619,303,419.72 | 627,267,9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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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0.99 | 1.0100 | 23.76% | 0.74 | 0.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0.99 | 1.0100 | 23.76% | 0.74 | 0.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2% | 10.68% | 10.90% | 1.12% | 8.84% | 9.05%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 | 12,006,889,493.35 | 9,053,552,115.06 | 9,092,344,888.63 | 32.05% | 6,208,745,499.35 | 6,244,768,800.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759,925,219.95 | 4,100,500,699.94 | 4,119,228,068.29 | 15.55% | 3,635,711,534.19 | 3,651,399,717.1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29,038,647.57 | 408,079,189.79 | 454,499,157.95 | 506,759,925.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311,403.79 | 144,096,619.38 | 148,685,523.59 | 144,087,795.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3,835,447.90 | 141,710,506.40 | 147,530,049.11 | 133,291,874.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271,773.29 | 210,232,678.80 | 278,477,115.91 | 367,733,760.0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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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5,838.45 | -631,498.58 | -296,590.4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810,986.73 | 698,940.30 | 1,298,098.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238,102.67 | 7,609,304.04 | 8,625,136.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98,875.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487,404.84 | 10,081,063.44 | 5,493,511.6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61.0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351.63 | -3,307,441.77 | -623,846.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545.42 | 42,147.66 | 438.5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73,304.79 | 1,009,818.83 | 1,384,634.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42,658.67 | -193,642.56 | 36,226.40 | |
合计 | 15,813,464.38 | 13,679,599.91 | 13,075,887.6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 76,143,343.38 | 公司各子公司垃圾处理收入及污泥处置收入按70%的退税率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各子公司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持续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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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545.42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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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为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采用BOT、BOO等投资运营模式,承接全国各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及其他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项目。作为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立足于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向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固废处理领域扩展,致力于打造平台型环保企业。公司的经营宗旨:
秉持“让城乡垃圾变为再生资源,让旺能项目成为城市名片”愿景,以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满足客户综合性、全方位、多层次固废处置利用的服务需求,打造国际性一体化环境服务商。
(二)经营模式
旺能环保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经营模式包括BOT、BOO模式。
1、BOT业务模式
按照协议约定,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公司特许经营权,准许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有效区域范围以及项目处理规模内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于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将项目设施的拥有权转让予政府有关部门。一般而言,BOT项目营运的特许经营期为期25至30年。
2、BOO业务模式
按照协议约定,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公司特许经营权,准许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有效区域范围以及项目处理规模内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与BOT模式的不同在于BOO模式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 公司仍然拥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财产、设施、字号、商标等资产所有权。
(三)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产品、蒸汽产品。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作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基础性行业,垃圾焚烧发电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宏观经济起伏波动不会对本行业造成较大影响。垃圾焚烧发电的原材料以垃圾、废料为主,原材料收集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项目运营一般也不受季节影响,所以本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
(五)行业格局和公司地位
从经营地域来说,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环渤海经济圈等地区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普遍选择的重点发展区域,其中,超过半数的垃圾发电企业在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省份投资或投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是行业内主要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之-。
(六)宏观政策
2020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发力,垃圾焚烧国补新政发布,固废领域呈现出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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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19/11/21(20 20/1/1施行)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 | 生态环境部 | 要求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 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固定污 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等标准规范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确保自 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
2020/1/20 |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明确将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同时,明确将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持续推动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价格退坡。积极支持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 |
2020/1/20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明确当年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新增项目足额兑付补助资金。纳入补助目录的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技术水平和相关部门确定的原则等条件,确定目录中项目的补助资金拨付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等项目可优先兑付补助资金。其他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相同比例统一兑付。 |
2020/4/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 订)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固体废物处理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强化了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 |
2020/6/19 | 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 明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 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自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电网企业应将其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电网企业应将列入补贴清单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情况报送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季度向其经营范围内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行政处罚情况等。 |
2020/7/31 | 关于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 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 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要求到 2023 年,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逐步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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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1 | 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明确项目申报补贴须符合4个条件:一是项目须纳 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二是项目须为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当年新增项目,其中,2020年1月20日前部分机组并网,在2020年1月20日后实现全部机组并网的项目也属于本次申报范围。三是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四是申报情况必须属实,不能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并提交信用承诺书。纳入当年补贴项目规则为申报项目按其全部机组并网时间先后次序排序,并网时间早者优先,根据补贴额度测算规则对入选项目所需补贴额度进行测算并累加,直至入选项目所需补贴总额达到今年15亿元额度为止。未能纳入2020年中央补贴规模的2020年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 |
2020/9/29 |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 委、国家能源局 | 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 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主要系本报告期舟山三期、青田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重大变化 |
合同资产 | 补贴电费部分收入需纳入可再生资源名录后才能进入收款流程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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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行业的竞争地位
近几年来,公司凭借国内领先的技术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在业内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建立了稳固的行业地位。上市公司作为知名的环保企业,在全国各地开展建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打下殷实的基础。公司已在浙江、安徽、河南、山东等多省份投资建设餐厨垃圾公司13家,共计14期项目,其中4个餐厨项目已成功运行。公司已有项目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在固废处置项目招标中公司拥有一定的经验优势。
2、公司的竞争优势
(1)公司覆盖城市环境处理多个业务领域
公司是我国规模较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同时为响应政府部门整体规划环境治理的需求,公司向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水处理、土壤修复等领域扩展,服务能力能够覆盖城市环境处理多个业务领域。
(2)公司全国性网络布局初具规模
公司积极采取“以点带面”的市场拓展策略,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生活垃圾数量集中的浙江省投资运营了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涵盖省内台州、舟山、湖州、兰溪、丽水、德清、安吉等县市,并将业务区域布局延伸至湖北、广东、安徽、河南、四川,形成了“立足浙江,辐射全国”的市场拓展布局,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优势。
(3)公司突出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拥有多年垃圾处理专业技术与工程项目建设服务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并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设计目标是:环保教育展示和可参观性的花园式工厂;高装备水平的高能效电厂;近零排放的绿色电厂;高自控水平的智能化电厂。公司多次被评为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并先后获得了“中国固废行业最具成长性企业”、“固废处理与资源化竞争力领先企业"、“固废处理于资源化标杆企业”、“2018年度工业企业规模前百强”、“发展新市经济贡献奖”、“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等荣誉,2019年获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成为2019年度中国战略性新型环保产业领军企业;与上海交通大学等院校和企业共同合作的项目《生活垃圾温室气体核算与减排利用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20年,攀枝花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许昌项目荣获“2020年生态环境创新工程百佳案例”,参与制定行业标准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系列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脱硝技术规程》、《中国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与设计》,其中攀枝花、许昌项目为优秀案例入选。2020年,淮北旺能荣获淮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颁发的“先进单位”和北极星环保网颁发的“北极星杯”2020年度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公众开放优秀电厂。
(4)通过集中采购平台有效控制成本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流程和制度,形成完善的合格设备供应商库,供应商库内的所有成员均是从国际国内一流设备供货商中筛选产生。所有设备采购均须从供应商库中选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流程决定最终的设备供应商,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
(5)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始终将技术研发与工艺创新作为公司的重点工作,重视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坚持研发为生产与发展服务,以实用技术的工程转化为技术研发的主要工作目标,不断推动公司技术服务创新及优化,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及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及餐厨垃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在知识产权方面,截至本报告期,公司总共已获取17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15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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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建设运营情况
生活垃圾业务:公司已在浙江、湖北、四川、河南、安徽、广东等多省份投资、建设2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39期项目合计25220吨规模;截止报告期末,建成投运15座电厂27期项目合计19070吨;试运营项目500吨;在建项目共3300吨;筹建项目合计2350吨。
餐厨垃圾业务:在浙江、安徽、河南、山东等多省份投资、建设15个餐厨垃圾项目合计2720吨,截止报告期末,建成投运4个餐厨项目合计830吨;试运营餐厨项目5个合计830吨,在建餐厨项目6个合计1060吨。
污泥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已有6个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项目成功运行,处理规模为1050吨;在建污泥项目1个428吨。
垃圾中转业务:截止报告期末,3个中转站已全部投入运营,共计1350吨。
公司有1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符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并已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其余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在积极申请纳入补贴清单。
(二)市场开拓情况
通过积极的国内并购和稳健的探索海外市场来促进旺能新增产能和项目的增加。同时,积极探索轻资产模式,寻求垃圾焚烧发电在三、四县域城市的可操作模式。目前取得了积极成效,在目前现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周边将通过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新市场开发模式促进旺能未来新的发展。
国内新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以现有运营项目为依托,以片区经理责任制为抓手,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促成周边市场项目的落地,目前通过片区化管理,密切跟踪的市场项目25个。通过与产业链上游资源方共同合作的方式,在报告期内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签署2个:云和县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特许协议200吨/日、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特许协议22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签署1个:荆州二期扩建项目补充协议750吨/日。截止本报告披露前,公司已成功签署湖州生态二期项目300吨/日。
海外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建立新加坡平台公司(旺能国际)、澳大利亚项目公司(澳洲旺能)、柬埔寨项目公司(暹粒旺能),建立境外项目渠道源,继续跟踪现有海外项目,挖掘潜在的市场。
并购市场方面,全年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板块积极接洽的项目12个。公司通过收购南太湖污泥资产组、收购苏州华益洁100%股权(日处理600吨:一期已运营200吨、二期在建400吨)、定西环保100%股权(日处理1050吨:一期700吨),为污泥处置业务、餐厨处置业务、固废处理业务添砖加瓦。公司将利用上市的资本优势和环保督查的倒逼机遇,寻找优质并购标的项目。在发展好自身业务的同时,利用行业内资源和独到的行业投资视野,物色本行业和上下游产业链中的合适对象,辅以投资、并购等手段,寻找规模较大、边际政策较好的项目。
工业固废拓展业务方面,全年增量70.1万吨,拓展了公司收入来源。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16 |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698,376,920.65 | 100% | 1,171,288,553.85 | 100% | 45.00% |
分行业 |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698,376,920.65 | 100.00% | 1,171,288,553.85 | 100.00% | 45.00% |
分产品 | |||||
生活及餐厨垃圾项目运行 | 1,631,304,587.95 | 96.05% | 1,107,861,753.84 | 94.58% | 47.25% |
污泥处置 | 51,176,351.44 | 3.01% | 49,552,232.90 | 4.23% | 3.28% |
环保设备安装 | 4,794,083.32 | 0.28% | 2,018,795.60 | 0.17% | 137.47% |
房租等其他收入 | 11,101,897.94 | 0.65% | 11,855,771.51 | 1.01% | -6.36% |
分地区 | |||||
浙江省内 | 920,455,557.84 | 54.20% | 723,874,857.61 | 61.80% | 27.16% |
浙江省外 | 777,921,362.81 | 45.80% | 447,413,696.24 | 38.20% | 73.87%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 | ||||||
生活及餐厨垃圾项目运行 | 1,631,304,587.95 | 813,894,913.39 | 50.11% | 47.25% | 55.82% | -2.74% |
分地区 | ||||||
浙江省内 | 920,455,557.84 | 442,418,926.17 | 51.93% | 31.79% | 36.21% | -5.27% |
浙江省外 | 777,921,362.81 | 409,724,477.42 | 47.33% | 78.18% | 76.67% | 0.45% |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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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852,143,403.59 | 100.00% | 556,715,211.87 | 100.00% | 53.07%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10家项目公司:上市公司旺能环境直接对外投资新设WANGNENG INTERNATIONAL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上市公司旺能环境通过子公司WANGN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对外投资新设AUSTRALIA WANGNENG ENVIRONMENTAL ENERGY COMPANY PTY.LTD.、暹粒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旺能环境通过子公司浙江旺能对外投资新设湖州欣源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浙江湖州欣安水务有限公司、温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通过孙公司荆州旺能对外投资新设旺能环保能源(江陵)有限公司;通过孙公司旺能生态对外投资新设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购2家项目公司定西旺能和苏州华益洁。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91,568,632.7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8.9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8 |
1 | 客户一 | 116,496,440.75 | 6.86% |
2 | 客户二 | 111,343,956.78 | 6.56% |
3 | 客户三 | 100,919,790.83 | 5.94% |
4 | 客户四 | 86,059,678.28 | 5.07% |
5 | 客户五 | 76,748,766.13 | 4.52% |
合计 | -- | 491,568,632.77 | 28.9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15,999,311.5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2.1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232,831,330.94 | 8.37% |
2 | 供应商二 | 143,845,799.24 | 5.17% |
3 | 供应商三 | 116,714,700.07 | 4.19% |
4 | 供应商四 | 62,803,568.10 | 2.26% |
5 | 供应商五 | 59,803,913.18 | 2.15% |
合计 | -- | 615,999,311.53 | 22.1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11111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管理费用 | 106,265,015.15 | 74,980,840.69 | 41.72% | 股权激励费用增加近1800万,公司新投产项目增加,管理费用相应增加 |
财务费用 | 173,616,900.51 | 73,097,302.42 | 137.51% | 新投产项目借款费用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 |
研发费用 | 40,964,436.50 | 38,367,004.95 | 6.77%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领域 |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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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旺能 | RD2001 | 垃圾焚烧炉排炉三级增氧技术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01-2020.08.31 |
舟山旺能 | RD2002 | 垃圾焚烧炉排炉二次配风的CFD优化技术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01-2020.12.31 |
舟山旺能 | RD2003 | 独特的底部涡旋给风提升垃圾燃烧效率的技术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1. 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城镇垃圾渗滤液高效处理技术; | 2020.03.01-2020.12.31 |
舟山旺能 | RD2004 | 锅炉高温过热器管防磨损技术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3.01-2020.07.31 |
舟山旺能 | RD2005 | 循环水电化学除垢节水技术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2.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 | 2020.06.01-2020.10.31 |
舟山旺能 | RD2006 | 垃圾焚烧发电炉渣湿法处理工艺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6.01-2020.12.31 |
德清旺能 | RD202001 | 垃圾发电厂锅炉升停炉、临时压火过程中的节能减排装置的设计与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1-2020.6 |
德清旺能 | RD202002 |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热量信号监控系统及监控方法的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1-2020.9 |
德清旺能 | RD202003 | 垃圾焚烧尾气脱硫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 七、资源与环境(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4. 工业有害废气控制技术/其他工业有毒有害废气高效低耗净化技术等。 | 2020.3.2020.9 |
德清旺能 | RD202004 | 新型耐腐蚀的垃圾焚烧炉过热器的设计与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3-2020.9 |
德清旺能 | RD202005 | 用于垃圾焚烧炉的防积灰空气预热器的设计与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6-2020.12 |
德清旺能 | RD202006 | 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二次风结构的设计与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6-2020.12 |
南太湖环保 | RD12 | 垃圾焚烧炉渣湿法处理工艺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19.10.01-2020.06.31 |
20 |
南太湖环保 | RD13 | 燃烧室底部送风机涡旋给氧技术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01-2020.06.30 |
南太湖环保 | RD14 | 生活垃圾在燃烧室内半悬浮高温裂解燃烧技术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01-2020.12.31 |
南太湖环保 | RD15 | 垃圾焚烧炉排炉二次风配风的CFD优化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3.01-2020.08.31 |
南太湖环保 | RD16 | 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优化研究 |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六)电力系统与设备1.发电与储能技术/大规模间歇式能源发电实时监测技术 | 2020.03.01-2020.12.31 |
南太湖环保 | RD17 | 高效低成本原水处理技术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四)高效技能技术2.能量回收利用技术/蒸汽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 | 2020.06.01-2020.10.31 |
南太湖环保 | RD18 | 焚烧底渣中重金属残渣控制技术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1.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焚烧渣、飞灰、烧结灰和煅烧灰等处置技术 | 2020.03.01-2020.12.31 |
安吉旺能 | RD12 | 垃圾接收与贮存系统的优化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19.10.01-2020.04.30 |
安吉旺能 | RD13 | 垃圾焚烧炉排炉钢梁高效冷却技术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4.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01-2020.04.30 |
安吉旺能 | RD14 | 垃圾焚烧炉排炉二次风配风的CFD优化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5.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01-2020.08.31 |
安吉旺能 | RD15 | 垃圾焚烧飞灰的水洗脱氯及二噁英降解技术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1. 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焚烧渣、飞灰、烧结灰和煅烧灰等处置技术; | 2020.03.01-2020.10.31 |
安吉旺能 | RD16 | 锅炉尾气低成本脱硫技术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4. 工业有害废气控制技术/其他工业有毒有害废气高效低耗净化技术等 | 2020.06.01-2020.12.31 |
安吉旺能 | RD17 | 循环水电化学除垢节水技术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2.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 | 2020.06.01-2020.12.31 |
安吉旺能 | RD18 | 厂区内垃圾车运输道路自动喷雾除臭装置 | 七、资源与环境(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5. 工业有害废气控制技术/其他工业有毒有害废气高效低耗净化技术等 | 2020.10.01-2020.12.31 |
21 |
兰溪旺能 | RD2001 | 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系统的设计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2020.12 |
兰溪旺能 | RD2002 | 垃圾焚烧发电恒量喂料装置的设计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2020.12 |
兰溪旺能 | RD2003 | 垃圾焚烧炉用吹灰机构的设计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3-2020.10 |
兰溪旺能 | RD2004 | 生活垃圾机械梯度分选技术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7-2020.12 |
兰溪旺能 | RD2005 | 尾气飞灰物料循环利用系统的设计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四)高效节能技术/2. 能量回收利用技术/低温余热及高温固体余热回收利用技术; | 2020.07-2020.12 |
汕头澄海 | JY201906 | 环保无污染垃圾焚烧发电装置及其使用工艺的研发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 2019.09-2020.03 |
汕头澄海 | JY201907 | 蒸汽动力循环热力发电系统及其工艺的研发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 2019.11-2020.05 |
汕头澄海 | JY202001 | 基于垃圾渗沥液回喷法的垃圾焚烧锅炉NOx降排技术的研发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 2020.01-2020.06 |
汕头澄海 | JY202002 | 垃圾焚烧用风力强化装置的研发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 2020.03-2020.09 |
汕头澄海 | JY202003 | 生活垃圾全气化发电工艺的研发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 2020.05-2020.12 |
汕头澄海 | JY202004 | 直流除尘垃圾焚烧炉结构的研发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 2020.06-2020.12 |
汕头澄海 | JY202005 | 汽轮发电机节能系统的研发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 2020.07-2020.12 |
荆州旺能 | RD06 | 垃圾焚烧发电二噁英集成控制技术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 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分类回收技术; | 2020.01-2020.12 |
22 |
荆州旺能 | RD09 | 异重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燃烧效率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 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分类回收技术; | 2020.01-2020.12 |
丽水旺能 | RD2001 | 锅炉软化水集成处理工艺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2. 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 2020.01-2020.08 |
丽水旺能 | RD2002 | 垃圾焚烧发电用炉排炉改进设计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2020.12 |
丽水旺能 | RD2003 | 半干法烟气净化处理工 艺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4. 工业有害废气控制技术/其他工业有毒有害废气高效低耗净化技术等 | 2020.03-2020.10 |
丽水旺能 | RD2004 | 洗渣废水集成处理回用技术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2. 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 2020.07-2020.12 |
丽水旺能 | RD2005 | 垃圾补料装置的设计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7-2020.12 |
台州旺能 | RD2001 | 垃圾焚烧发电前置处理工艺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2020.06 |
台州旺能 | RD2002 | 垃圾焚烧多功能上料栈桥装置设计开发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2020.06 |
台州旺能 | RD2003 | 垃圾焚烧发电节能高效综合处理技术研究 | 六、新能源及节能/(一)可再生清洁能源/3.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关键技术及发电原料预处理技术; | 2020.01-2020.12 |
台州旺能 | RD2004 | 锅炉软化水集成工艺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一)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2. 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 2020.03-2020.12 |
台州旺能 | RD2005 | 半干法烟气净化处理工艺研究 | 七、资源与环境(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4. 工业有害废气控制技术/其他工业有毒有害废气高效低耗净化技术等 | 2020.07-2020.12 |
台州旺能 | RD2006 | 垃圾焚烧发电布袋除尘系统的研发 | 七、资源与环境(三)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3. 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分类回收技术; | 2020.07-2020.12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51 | 152 | -0.66% |
23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9.33% | 9.61% | -0.28%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0,964,436.50 | 38,367,004.95 | 6.7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41% | 3.28% | -0.8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79,864,943.59 | 1,417,219,510.54 | 18.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8,149,615.56 | 691,151,392.57 | 3.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715,328.03 | 726,068,117.97 | 32.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50,120.60 | 86,490,927.09 | -91.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6,695,943.57 | 2,365,260,228.49 | -23.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9,245,822.97 | -2,278,769,301.40 | -20.6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08,094,885.50 | 1,986,264,938.78 | 21.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6,681,482.23 | 426,585,335.60 | 46.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413,403.27 | 1,559,679,603.18 | 14.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3,882,908.33 | 6,978,419.75 | 13,282.4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期减少的原因是收到的项目投标、履约等保证金减少,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期大幅增加是因为2020年底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24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764,065,956.37 | 14.69% | 843,515,649.24 | 9.28% | 5.41% | 本报告期末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账 |
应收账款 | 363,604,661.12 | 3.03% | 284,294,221.86 | 3.13% | -0.10% | 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10,332,500.23 | 0.09% | 57,216,944.84 | 0.63% | -0.54% | 无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41,496,725.99 | 0.35% | 43,437,273.17 | 0.48% | -0.13%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1,928,638.84 | 0.02% | 0.00% | 0.02% | 无重大变化 | |
固定资产 | 3,490,753,409.43 | 29.07% | 2,631,110,560.14 | 28.94% | 0.13% | 本报告期内舟山三期、青田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1,252,185,712.52 | 10.43% | 1,709,416,024.42 | 18.80% | -8.37% | 本报告期内舟山三期、青田项目、德清技改、台州三期、公安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营,转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短期借款 | 80,079,808.22 | 0.67% | 0.00% | 0.67% | ||
长期借款 | 3,601,554,241.08 | 30.00% | 3,149,902,362.25 | 34.64% | -4.64% | |
无形资产 | 4,586,357,494.71 | 38.20% | 3,216,319,732.56 | 35.37% | 2.83% | 本报告期内德清技改、台州三期、公安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营,由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25 |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1,014.79 | 4,398,985.21 | 5,570,000.00 | |||||
上述合计 | 1,171,014.79 | 4,398,985.21 | 5,570,0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699,544.40 | 押金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应收账款 | 122,869,275.48 | 提供融资租赁及借款质押担保 |
合同资产 | 79,114,169.36 | 提供融资租赁及借款质押担保 |
固定资产 | 235,634,350.09 | 提供借款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597,428,288.94 | 提供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担保 |
合 计 | 1,053,745,628.27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792,568,269.73 | 3,120,774,956.60 | -10.52%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6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兰溪生态 | 餐厨垃圾处置 | 新设 | 1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餐厨垃圾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 | ||
鹿邑生态 | 餐厨垃圾处置 | 新设 | 1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餐厨垃圾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 | ||
台州旺能科技 | 垃圾焚烧发电 | 新设 | 10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7 | ||
欣源固废 | 固废处置 | 新设 | 2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5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3 | ||
旺能国际 | 垃圾焚烧发电 | 增资 | 15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5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3 |
27 |
澳洲旺能 | 垃圾焚烧发电 | 增资 | 75,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5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3 | ||
苏州华益洁 | 垃圾焚烧发电 | 收购 | 68,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6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0 | ||
欣安水务 | 水处理 | 新设 | 5,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10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2 | ||
暹粒旺能 | 垃圾焚烧发电 | 新设 | 6,458,8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10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2 | ||
定西环保 | 垃圾焚烧发电 | 收购 | 25,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10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2 | ||
江陵 | 垃圾焚烧 | 新设 | 50,000,000 | 100.0 | 自有 | 无 | 长期 | 固废 | 已注册完 | 否 | 2020年12月31 | 巨潮资讯网《关于 |
28 |
旺能 | 发电 | .00 | 0% | 资金 | 处置 | 毕 | 日 | 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 ||||||
温州旺能 | 固废处置 | 新设 | 3,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12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 ||
浙江旺源 | 安装检修服务 | 增资 | 45,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服务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12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 ||
汕头旺能 | 垃圾焚烧发电 | 增资 | 115,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7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向全资项目公司汕头旺能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5 | ||
渠县旺能 | 垃圾焚烧发电 | 增资 | 9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向全资项目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 | ||
鹿邑旺能 | 垃圾焚烧发电 | 增资 | 13,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向全资项目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
29 |
2020-75 | ||||||||||||||
苏州华益洁 | 垃圾焚烧发电 | 增资 | 4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固废处置 | 已注册完毕 | 否 | 2020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向全资项目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 | ||
合计 | -- | -- | 825,458,8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许昌旺能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自建 | 是 | 垃圾焚烧发电 | 123,446,575.53 | 597,844,768.57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汕头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 | 自建 | 是 | 垃圾焚烧发电 | 149,672,374.72 | 173,088,007.43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台州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项目 | 自建 | 是 | 垃圾焚烧发电 | 175,897,043.98 | 674,669,204.15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公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自建 | 是 | 垃圾焚烧发电 | 145,328,279.30 | 312,801,924.21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渠县垃圾焚烧发电工 | 自建 | 是 | 垃圾焚烧发电 | 155,244,324.04 | 210,201,655.62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30 |
程 | ||||||||||||
鹿邑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自建 | 是 | 垃圾焚烧发电 | 150,224,614.01 | 180,407,561.34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青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自建 | 是 | 垃圾焚烧发电 | 213,320,471.40 | 311,238,246.06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苏州高新区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 | 收购 | 是 | 餐厨废弃物处置 | 153,617,041.61 | 153,617,041.61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1,266,750,724.59 | 2,613,868,408.99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31 |
金总额 | 额 | 额比例 | ||||||||
2017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147,624.23 | 5,432.91 | 140,876.76 | 0 | 18,786.95 | 12.73% | 6,747.47 | 销户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 |
2020 | 公开发行可转债 | 140,000 | 0 | 0 | 0 | 0 | 0.00% | 140,000 | 按计划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0 |
合计 | -- | 287,624.23 | 5,432.91 | 140,876.76 | 0 | 18,786.95 | 6.53% | 146,747.47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59.8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28元,共计募集资金147,624.23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94.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4,529.9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12.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4,01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1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509.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490.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9.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13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28号)。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 | 否 | 26,600 | 不适用 | 否 | ||||||
2.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否 | 25,500 | 不适用 | 否 |
32 |
3.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 | 否 | 23,800 | 不适用 | 否 | ||||||
4.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 | 否 | 19,400 | 不适用 | 否 | ||||||
5.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否 | 17,000 | 不适用 | 否 | ||||||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7,7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40,000 | 0 | 0 | 0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21年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41,005.0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 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置换41,005.0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3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攀枝花项目 | 河池项目、湖州餐厨项目 | 34,451.66 | 2,483.15 | 33,319.72 | 96.71% | 2019年04月01日 | 338.34 | 否 | 否 |
2.台州二期项目 | 河池项目、湖州餐厨项目 | 15,508.81 | 689.96 | 13,930.2 | 89.82% | 2017年04月01日 | 3,973.44 | 是 | 否 |
3.河池项目 | 河池项目 | 9,558.9 | 2,072.18 | 5,713.3 | 59.77% | 2019年03月01日 | 3,563.09 | 是 | 否 |
4.湖州餐厨项目 | 湖州餐厨项目 | 10,172.3 | 187.62 | 9,980.98 | 98.12% | 2018年02月01日 | 2,208.38 | 是 | 否 |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河池项目、湖州餐厨项目 | 10,575.96 | 10,575.96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0,267.63 | 5,432.91 | 73,520.16 | -- | -- | 10,083.25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2019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5月1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河池项目与湖州餐厨项目合计节余的募集资金18,786.95万元,用于满足攀枝花项目和台州二期项目的资金需求缺口8,210.99万元,并将剩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575.9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攀枝花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占预计效益的23.94%,未达到预计收益的主要原因系垃圾量不足,产能利用率不足使项目经济效益未到达预定目标。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无。 |
34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兰溪旺能 | 子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 | 50,000,000.00 | 303,025,269.68 | 151,786,511.66 | 80,717,146.25 | 38,889,828.73 | 36,362,736.60 |
河池旺能 | 子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0,000.00 | 442,157,910.94 | 201,130,717.53 | 68,930,313.16 | 35,650,768.56 | 35,630,884.6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欣源固废 | 设立取得 | 较小 |
鹿邑生态 | 设立取得 | 无 |
旺能国际 | 设立取得 | 无 |
澳洲旺能 | 设立取得 | 无 |
暹粒旺能 | 设立取得 | 无 |
欣安水务 | 设立取得 | 无 |
江陵旺能 | 设立取得 | 无 |
温州旺能 | 设立取得 | 无 |
定西环保 | 收购取得 | 无 |
苏州华益洁 | 收购取得 | 很小 |
浙江欣诺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很小 |
许昌旺能安装检修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很小 |
许昌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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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使命:将垃圾变废为宝,将旺能项目成为城市名片。公司的愿景:打造国内外固废处置整体解决方案投资运营商。 公司立足于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向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固废领域扩展,致力于打造平台型环保企业。
二、公司经营目标
2021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夯实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强运行指标的精益管控,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度生产运营计划目标。计划2021年处理垃圾660万吨,供热85万吨,发电26.7亿度。做好资金保障,加强进度管理,确保5个项目如期投产,力争完成6个项目的竣工验收。通过争创无害化AAA企业、打造标杆企业、开展“智慧工厂”建设、打造“工业旅游”或“环保教育”示范基地等措施来提升项目政府满意度。通过深化拓展渠道(对内产业联动,对外探索和央企国企的战略合作)、健全对内对外奖励机制(灵活奖励方式,优化奖励政策)、优化市场人员结构,提升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争取4000吨的目标。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项目运营资金短缺风险与应对措施
公司主要采用BOT、BOO等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建设前期投资规模较大,在转入运营后再通过服务的方式逐期收回,这对公司现金流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可能存在投资资金不足而导致业务无法快速扩张的风险。
公司一直与各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使得公司能从该等金融机构获得充足的融资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优化债务结构,保证项目运营现金流安全稳健。随着新建项目的不断完工和投入运营,管理层预计将能够从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取得稳定的现金流入。整合现有资产,公司将对现有资产进行梳理、盘活。公司制定完善的应收账款催收和管理制度,以实现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避免出现坏账的损失。
(2)新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与应对措施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能否顺利获得并实施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实施还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电力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若未能顺利完成该等部门的审批程序,则新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难以实施,甚至不排除已发生部分投入但被迫中止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不断提高公司项目实施管理水平,提高公司项目建设效率,争取按照公司计划推动项目实施;另一方面,公司也积极与各方保持沟通,尽力排除项目实施障碍,全力推进项目进度。
(3)项目投资建设超支及延误的风险与应对措施
公司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进度受到若干不利因素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设备及部件的价格波动,设备、材料或人手短缺,预期以外的工程、设计、环境或地质问题,配套基建设施的影响,预期以外的成本上升等。项目建设工程的超支及延误,将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导致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对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公司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强与项目公司的沟通加公司盈利能力。
(4)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风险与应对措施
公司建设和运营的项目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产生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有害物质、污水及固体废物排放等环境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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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项目公司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加强了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但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若国家有关部门提高环保排放标准,部分项目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新的环保要求需要增加或改造有关环保设施,从而导致环保资本性投入增加,同时还会增加日常经营的环保处理费用,对公司经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还存在由于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项目运营和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制定公司安全、环保、廉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引导各项目公司主动加强管理、杜绝经营风险。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修订完善公司监测应对方案,协助开展监测前各项准备工作,并督促运营项目公司严格执行。引进等离子协同处置工艺在项目公司试点,努力探索烟气超低排放工艺。鼓励运营项目公司不断开展烟气超低排放技术创新活动,制定奖励办法。完善环保不达标问题的监督考核措施,严格执行公司的考核机制。
(5)市场竞争风险与应对措施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作为一个发展前景广阔的产业,吸引了众多在技术、市场、人才、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市场参与者。随着生活垃圾处理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扩大,规模较大、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及政府资源、研发能力较强的大型央企、民企及国际巨头持续加入到行业的竞争中来,有实力的竞争对手也将增加对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的投入。如未来行业竞争进一步增强,可能使公司获取新项目的难度加大,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对此将加快加强项目管控,以效益为中心,采取改进流程、控制成本、保障进度、严格预算管理、开展对标管理等措施,建立项目管理体系,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利用上市的资本优势和环保督查的倒逼机遇,寻找并购标的项目。在发展好自身业务的同时,利用行业内资源和独到的行业投资视野,物色本行业和上下游产业中的合适对象,辅以投资、并购等手段,整合行业资源,优化产业链布局。
(6)经营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风险与应对措施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管理层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市场开发、项目运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等能力不能有效提高,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可能将会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贯彻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在企业内部选拔储备总经理和储备生产副总经理进行定向培养,对新增加的管理岗位采取内部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推行,一线员工的招聘加强与专业对口的大专院校的联系,建立校企合作模式,以适应当前企业发展的需要。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5月20日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原证券、长城国瑞、中融国际 | 1、公司董事长芮勇先生介绍出席会议的人员、公司基本情况及2019年度的业绩情况;2、出席活动的投资者就其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以及持续发展等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 2020年5月21日,巨潮资讯网《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0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
2020年08月13日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广发证券、汇丰晋信、中邮 | 1、公司董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2020年半年度的业 | 2020年8月14日,巨潮资讯网《旺能环 |
37 |
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会议室 | 基金、中海基金、安信基金、南方基金 | 绩情况;2出席活动的投资者就其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以及持续发展等问题与公司董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 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13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 |||
2020年01月06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主营业务。 | 不适用 |
2020年01月0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01月16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业绩快报披露时间。 | 不适用 |
2020年03月24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2019年度业绩。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03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是否受疫情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30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2019年度年报中的应收账款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05月11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2019年度年报中的数据。 | 不适用 |
2020年06月16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01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可转债推进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0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股东股票减持计划。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10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大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16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董事高管频繁更换,公司经营及治理是否存在问题。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03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13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25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可转债进度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09月09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可转债项目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09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三季度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38 |
月30日 | 沟通 | |||||
2020年10月2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可转债相关情况、公司经营及三季度业绩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10月29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可转债相关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11月03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可转债相关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11月09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可转债相关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11月1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情况及可转债推进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11月26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可转债相关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12月01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股东是否有减持计划。 | 不适用 |
2020年12月0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股东人数及大股东质押情况。 | 不适用 |
2020年12月2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公司可转债相关情况、股东是否有增持或减持计划。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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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16,565,0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41,656,504.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4月27日的公司总股本420,765,0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42,076,504.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实施之前发生股本变动,则按照派发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4月27日最新股本421,365,0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10,682,522.5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210,682,522.50 | 522,181,341.93 | 40.35% | 0.00 | 0.00% | 210,682,522.50 | 40.35% |
2019年 | 42,076,504.50 | 421,486,496.19 | 9.98% | 0.00 | 0.00% | 42,076,504.50 | 9.98% |
2018年 | 41,656,504.50 | 311,783,918.31 | 13.36% | 0.00 | 0.00% | 41,656,504.50 | 13.36%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5 |
4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21,365,045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10,682,522.5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10,682,522.50 |
可分配利润(元) | 373,235,833.49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4月27日最新股本421,365,0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10,682,522.5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所认购的美欣达本次发行之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美欣达回购(本公司与美欣达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回购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所认购的美欣达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旺能环保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业 | 2016年12月28日 | 交易完成后36个月,且《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 | 已履行完毕 |
41 |
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公司已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则本公司取得的美欣达因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全部解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束之日起至本公司持有的美欣达股份锁定期满之日止,由于美欣达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美欣达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
北京西三旗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兴达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如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本次新发行股份时,持续持有旺能环保股权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本公司取得的上市公司本次新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旺能环保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公司已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则本公司取得的美欣达因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全部解禁。如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时,持续持有旺能环保股权的时间达到或超过12个月的,则本公司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该等法定限售期(12个月)届满之日起,在利润承诺期内若当年实现利润承诺,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公司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本公司可分批解禁可转让股份。相应股份解禁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解禁股份数如下: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且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旺能环保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公司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则本公司第一批解禁的股份数为本公司取得的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股份数的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24个月,且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旺能环保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公司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则本公司第二批解禁的股份数为本公司取得的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股份数的3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 2016年12月28日 | 交易完成后36个月,且《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 | 已履行完毕 |
42 |
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旺能环保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公司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则本公司取得的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全部解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束之日起至本公司持有的美欣达股份锁定期满之日止,由于美欣达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美欣达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
陈雪巍 | 股份限售承诺 | 《关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人以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该等法定限售期(12个月)届满之日起,在利润承诺期内若当年实现利润承诺,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人已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本人可分三批解禁可转让股份。具体解禁股份数如下: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且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旺能环保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人已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则本人第一批可解禁的股份数为本人取得的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股份数的25%;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24个月,且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旺能环保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人已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则本人第二批可解禁的股份数为本人取得的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股份数的3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经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旺能环保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利润承诺但本人已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则本人取得的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全部解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束之日起至本人持有的美欣达股份锁定期满之日止,由于美欣达送红股、转增股本的原因增持的美欣达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2016年12月28日 | 交易完成后36个月,且《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 | 已履行完毕 |
鲍凤娇;单建明; | 股份限售 | 《关于延长2015年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1、如本次重大资产 | 2017年09月04日 | 交易完成后36 | 已履行完 |
43 |
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承诺 | 重组完成,则本单位/本人自美欣达2015年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美欣达股票与美欣达集团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票锁定安排保持一致,即自美欣达集团以资产认购的美欣达新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单位/本人持有美欣达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单位/本人于承诺期限内持有美欣达的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3、若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所列锁定期的,保证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个月,且《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 | 毕 |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单建明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或"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就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做出如下承诺:(1)承诺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承诺人保证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承诺人的关联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3)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承诺人或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4)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协 | 2016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已履行完毕。 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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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将成为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或"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完成后美欣达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与上市公司、旺能环保之间可能的潜在同业竞争,特承诺如下:1、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热电")与旺能环保在污泥处理业务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南太湖热电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但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南太湖热电采用火力发电设施协同处理少量污泥,即污泥干化后与煤均匀混合,进入火电锅炉焚烧处理。目前,旺能环保亦存在污泥处理业务。鉴于(1)南太湖热电与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于2010年11月18日签订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特许经营协议》所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未经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同意,不得转让和对外抵押特许权,不得随意处置污泥处置项目资产;(2)该污泥处理项目无法脱离火电锅炉设施单独运行;(3)该污泥处理项目一旦停止会对湖州城市污水厂的污泥处置及湖州环境质量造成负面影响,因此,该污泥处理项目无法单独剥离或停止运营。并且,鉴于旺能环保主营业务为垃圾焚烧发电,与南太湖热电从事的火力发电业务在主要燃料、业务模式以及发电上网保障性制度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且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亦存在火电业务,因此,南太湖热电与旺能环保不适合进行业务整合。此外,污泥处理收入占南太湖热电及旺能环保收入的比例较小。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9月,污泥处理收入占南太湖热电的比例分别为5.77%、5.14%和5.51%;旺能环保污泥处理收入占旺能环保的比例分别为1.35%、1.47%和1.19%。综上,本公司承诺南太湖热电的污泥处理业务将控制在目前《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特许经营协议》所约定的200吨污泥处理规模范围内,不再继续扩大本项目的污泥处理规模及新增其他污泥处理项目。2、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天 | 过了《关于现金购买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理业 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收购完成后,彻底解决了前次重组造成的同业竞争问题。 2019年,许昌旺能项目投运后,许昌天健不再处理垃圾, |
45 |
健")与旺能环保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由于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的过渡性安排暂时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旺能环保与许昌市城市管理局于2014年7月12日签订《许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O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旺能环保获得许昌市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并发电的特许经营权,负责在许昌市区域内新注册或指定由其控股的项目公司处理垃圾,特许经营范围为许昌市建成区内所有的生活垃圾(但不包括许昌市辖属的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及襄城县)。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预计2018年建成投产。在新项目建成前,为解决许昌市生活垃圾处置问题,根据上述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要求在该协议签订后至新项目投入运营前,旺能环保保证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能够正常运往许昌天健进行焚烧处理。新项目建成试运营后,该等生活垃圾运往新建的焚烧发电厂处理。鉴于许昌天健目前进行垃圾焚烧发电系在新项目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营前为解决许昌市生活垃圾处置问题的过渡性措施,且许昌天健在过渡期完成后的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和供热,与旺能环保不适合进行业务整合。综上,本公司承诺,旺能环保项目公司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后,许昌天健将不再以焚烧发电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生活垃圾。3、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未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旺能环保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对上市公司、旺能环保主营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旺能环保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亦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旺能环保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再对任何与上市公司、旺能环保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投资或进行控制;如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旺能环保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旺能环保的条件,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旺能环保。若上市公司、旺能环保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公司承诺采取法律、 | 该同业竞争事项已经消除 |
46 |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本公司不会向其他业务与上市公司、旺能环保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近似的或对上市公司、旺能环保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本公司将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公司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本公司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
单建明 | 其他承诺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1、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上市公司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控股股东;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所控制的美欣达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得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规范运作;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4、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独立运作;保证除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 | 2016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47 |
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关于承担本次交易职工安置风险的承诺》"一、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对美欣达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员工安置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二、如上市公司有员工主张偿付工资、福利、社保、经济补偿等费用或发生其他纠纷,本人将督促美欣达集团承担上述费用并解决纠纷,同时承担连带责任。三、本人上述承诺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诺,履行期限为长期。"《关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建筑物相关风险的承诺》"一、美欣达集团同意承担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位于旺能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厂区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建筑物因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要求旺能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的罚款、拆除(或搬迁)等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本人将对美欣达集团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二、本人上述承诺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诺,履行期限为长期。" |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置出资产中存在瑕疵的确认》美欣达集团了解到置出资产中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产均系美欣达建造或购置,相关产权证书办理手续正在完善之中,该等房产与其他第三方不存在产权纠纷。美欣达集团确认,已充分知悉置出资产目前存在或潜在的瑕疵,美欣达集团承诺不会因置出资产瑕疵要求美欣达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亦不会因置出资产瑕疵单方面拒绝签署或要求终止、解除、变更该协议,并同意自交割日起,置出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都转移给美欣达集团。《关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建筑物相关风险的承诺》"一、本公司同意承担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位于旺能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厂区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建筑物因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要求旺能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的罚款、拆除(或搬迁)等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二、本公司将督促并协助旺能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本公司亦将承担办理该等证书的相关费用。三、本公司上述承诺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诺,履行期限为长期。" | 2016年12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旺 | 其他 | 《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函》"自本次交易完成 | 2016年12 | 自本次 | 正常 |
48 |
能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 | 后,在继续在上市公司或旺能环保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或旺能环保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直接或间接在与上市公司或旺能环保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益,本人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必须经上市公司或旺能环保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月28日 | 交易完成后,再继续在上市公司或旺能环保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 | 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单建明、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保证不占用公司资金;保证不同业竞争;保证与股东单位不发生除正常业务以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 2003年11月18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继续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企业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对本公司控股企业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 | 2015年09月2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49 |
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南太湖热电公司污泥业务 | 2020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750 | 878.84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 2020年4月29日 2020-28号 关于现金购买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理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注:披露索引包括原预测披露的网站链接、披露日期、公告名称、公告号等。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旺能环保公司与南太湖热电公司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南太湖热电公司承诺南太湖热电公司污泥业务2020年的净利润为不低于750万元。
南太湖热电公司污泥业务2020年度经审计的的净利润878.84万元,超过承诺数128.84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
117.18%。
50 |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年1月1日 | |
应收账款 | 405,917,902.51 | -121,623,680.65 | 284,294,221.86 |
合同资产 | 121,623,680.65 | 121,623,680.65 | |
预收款项 | 48,683,191.63 | -47,354,666.13 | 1,328,525.50 |
合同负债 | 41,906,784.19 | 41,906,784.19 |
其他流动负债 | 5,447,881.94 | 5,447,881.94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 时点 | 股权取得 成本 | 股权取得 比例(%) | 股权取得 方式 |
51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14日 | 68,000,000.00 | 100.00 | 支付现金购买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9月24日 | 21,776,700.00 | 100.00 | 支付现金购买 |
(续上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68,000,000.00 | 21,776,7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68,000,000.00 | 21,776,7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68,000,000.00 | 21,776,7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交易对价。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项 目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6,560,994.82 | 6,560,994.82 | 342.87 | 342.87 |
应收账款 | 6,183,364.54 | 6,183,364.54 | ||
预付款项 | 130,049.80 | 130,049.80 |
其他应收款 | 86,950.77 | 86,950.77 | 1,392,502.16 | 1,392,502.16 |
存货 | 104,970.38 | 104,970.38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21,994.50 | 12,021,994.50 | 56,094.51 | 56,094.51 |
固定资产 | 6,154,613.65 | 6,154,613.65 | 554,026.01 | 554,026.01 |
在建工程 | 140,003,380.18 | 140,003,380.18 | 5,407,964.98 | 5,407,964.98 |
无形资产 | 47,409,765.23 | 18,351,074.39 | 21,065,906.19 |
负债 | ||||
借款 | 116,752,386.69 | 116,752,386.69 | ||
应付款项 | 33,364,789.30 | 33,364,789.30 | 6,830,186.52 | 6,830,186.52 |
应付职工薪酬 | 408,199.20 | 408,199.20 |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 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 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 购买方的净利润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1日 | 工商变更登记于2020年7月14日办妥,故将2020年7月1日作为购买日 | 23,311,511.68 | 4,344,105.58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9月30日 | 工商变更登记于2020年9月24日办妥,故将2020年9月30日作为购买日 | -435,140.49 |
52 |
应交税费 | 658.88 | 658.88 |
净资产 | 68,000,000.00 | 38,941,309.16 | 21,776,700.00 | 710,793.8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68,000,000.00 | 38,941,309.16 | 21,776,700.00 | 710,793.81 |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 | 一一 | 合并前后均受单建明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 | 2020年6月1日 |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将污泥资产购入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州欣源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体系内 |
(续上表)
被合并方名称 | 合并当期期初至 合并日被合并方 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 合并日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 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 方的净利润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 | 12,809,818.95 | 2,487,404.84 | 36,244,007.31 | 10,081,063.44 |
2. 合并成本
项 目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 |
合并成本 | 65,000,000.00 |
现金 | 65,000,000.00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项 目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34,409,846.72 | 38,792,773.57 |
货币资金 | 1,298.45 | 3,711,202.69 |
应收款项 | 2,458,561.05 | 1,570,713.37 |
预付账款 | 45,940.00 | |
固定资产 | 31,949,987.22 | 33,464,917.51 |
负债 | 14,523,460.76 | 20,065,405.22 |
应付账款 | 5,540,337.23 | 10,291,039.02 |
预收款项 | 1,034,790.20 | 1,153,116.20 |
递延收益 | 7,948,333.33 | 8,621,250.00 |
净资产 | 19,886,385.96 | 18,727,368.3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19,886,385.96 | 18,727,368.35 |
(三)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53 |
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3月25日 | 370,000.00 | 100.00% |
湖州欣源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5月14日 | 20,000,000.00 | 100.00% |
浙江湖州欣安水务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10月23日 | 300,000.00 | 100.00% |
旺能环保能源(江陵)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11月9日 | [注] | 100.00% |
温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11月30日 | [注] | 100.00% |
WANGN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 | 设立取得 | 2020年1月21日 | [注] | 100.00% |
AUSTRALIA WANGNENG ENVIRONMENTAL ENERGY COMPANY PTY.LTD. | 设立取得 | 2020年3月11日 | [注] | 100.00% |
暹粒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9月28日 | [注] | 100.00% |
[注]上述公司尚未实际出资,也未开展运营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浙江欣诺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0年6月1日 | -677.81 | |
许昌旺能安装检修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0年6月29日 | 1,854,717.59 | -29,136.15 |
许昌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0年9月25日 | -123,512.68 | 58,293.14 |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4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朱大为、韩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朱大为4年、韩熙1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54 |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下罗列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反诉被告)与旺能环境(被告,反诉原告)双方在履行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费用及违约金;被告反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 1,729.99 | 否 | 已结案 |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支持旺能环境解除合同、原告向旺能环境返还工程款863.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87.88万元)。 | 已执行完毕 | 2020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反诉被告)与德清旺能(被告,反诉原告)在履行破碎机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被告反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 167.26 | 否 | 已结案 |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支持德清旺能解除合同、原告向德清旺能退还设备款7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3.6万元。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0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三门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告)因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被告)通过发函单方解除与三门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BOT协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被告赔偿违法解除协议造成的损失 | 1,241.03 | 否 | 重审中 | 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 不涉及执行 | 2020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仙居县城市管理局(申请人)以旺能环保(被申请人)存在违约行为为由单方终止了仙居项目协议,并向台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要求旺能环保与仙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 1,428 | 否 | 已驳回仲裁申请 | 台州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驳回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 不涉及执行 | 2020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55 |
河南本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告)与襄城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告)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款项及保证金。 | 199.75 | 否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不涉及执行 | 2020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要求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告1)提前偿还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债务,要求淮北锦江再生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2)及旺能环保(被告3)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3,053.24 | 否 | 已结案 | 原告已撤诉。 | 不涉及执行 | 2020年08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与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告)在履行高压开关柜设备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 25.36 | 否 | 已结案 | 调解结案,裁定兰溪旺能于6月30日前付清货款25.36万元。 | 已执行完毕 | ||
李二周(原告)以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被告)无故辞退原告且未与之结清工资为由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支付未结清工资和赔偿金,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 4.86 | 否 | 已结案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不涉及执行 | ||
江苏环球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与台州旺能(被告)在履行废水处理设备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 19.44 | 否 | 已结案 | 原告已撤诉 | 不涉及执行 | ||
江苏士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原告)与台州旺能(被告)在履行电缆桥架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 6.33 | 否 | 已结案 | 原告已撤诉 | 不涉及执行 |
56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情况说明 | 调查处罚类型 |
台州旺能 | 2020年3月30日,台州市环境生态局出具《台路环罚字[2019]101号》处罚决定书,台州旺能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0.4528万元,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 |
台州旺能 | 2020年4月1日,台州市环境生态局出具《台路环罚字[2020]1号》处罚决定书,台州旺能因未按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6.2056万元,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 |
台州旺能 | 2020年6月22日,台州市环境生态局出具《台路环罚字[2020]27号》处罚决定书,台州旺能因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9.0207万元,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 |
台州旺能 | 2020年12月8日,台州市环境生态局出具《台集环罚字[202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5万元,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 |
淮北宇能 | 2020年11月2日,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淮环罚字[202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停止焚烧生活垃圾,改为燃烧煤矸石发电,但未履行环评手续,被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4.5万元,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 |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3月30日,台州旺能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0.4528万元。 针对此项处罚:公司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整改,加强了公司生产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稳定有序,安全环保连续稳定达标。
2、2020年4月1日,台州旺能因未按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6.2056万元。 针对此项处罚:公司更换了环保运维单位,加强了公司内部员工的培训,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3、2020年6月22日,台州旺能因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9.0207万元。针对此项处罚:公司加强了公司内部员工的培训,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4、2020年12月8日,台州旺能因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被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5万元。 针对此项处罚:公司高度重视,连夜排查问题,完善渗滤液收集,加强雨水排放管理防止意外发生,加强现场管理,雨污分流,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5、2020年11月2日,淮北宇能因停止焚烧生活垃圾,改为燃烧煤矸石发电,但未履行环评手续,被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4.5万元。 针对此项处罚:与市政府及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协调,政府及环保部门同意,在环保排放指标符合要求、加快完善环保手续提前下,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同时公司积极与第三方环评编制单位进行联系、洽谈、签订协议,进行燃料变更环评编制工作。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57 |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2019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 年 12 月 18 日。
7、2020年1月9日,完成了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0年1月1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
8、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6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0年11月24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针对某一关联方,报告期内未发生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产值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具体关联交易内容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58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购买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 | 市场定价 | 3,440.98 | 6,800 | 6,500 | 现金 | 300 | 2020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现金购买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理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28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无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为保证污泥业务资产的顺利交割和过渡期的平稳运行,南太湖热电承诺:污泥资产 2020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750 万元。在本报告期内,污泥资产实现净利润878.84万。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4,620 | 2018年05月29日 | 24,62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29-2-17 | 否 | 否 | |
许昌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 121,250 | 2018年11月20日 | 6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2-5-28 | 否 | 否 | |
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8,900 | 2019年02月02日 | 17,398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3-7-20 | 否 | 否 | |
德清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4,800 | 2019年03月20日 | 4,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4-12-31 | 否 | 否 | |
青田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1,000 | 2019年03月15日 | 19,566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6-3-31 | 否 | 否 | |
淮北旺能环保能源 | 55,000 | 2019年02月 | 47,272 | 连带责任 | 至 | 否 | 否 |
60 |
有限公司 | 12日 | 保证 | 2034-2-19 | |||||
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000 | 2019年05月27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2-12-21 | 否 | 否 | |
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2,000 | 2019年06月14日 | 2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3-6-13 | 否 | 否 | |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27,300 | 2019年07月01日 | 1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3-7-1 | 否 | 否 | |
蚌埠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3,145 | 2020年10月26日 | 3,145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1-10-25 | 否 | 否 | |
青田旺能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600 | 2020年08月28日 | 3,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2-8-28 | 否 | 否 | |
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2,000 | 2020年03月31日 | 10,916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0-6-20 | 否 | 否 | |
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4,200 | 2020年09月29日 | 10,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至2032-9-29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2,94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7,66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354,81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52,816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1,750 | 2017年12月18日 | 6,19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18至2026-12-18 | 否 | 否 | |
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800 | 2016年01月20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1-20至2026-1-21 | 否 | 否 | |
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2016年05月06日 | 7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5-6至2021-5-5 | 否 | 否 | |
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 | 2017年01月12日 | 9,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02-22至2025-08-22 | 否 | 否 |
61 |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2,000 | 2016年11月29日 | 7,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11-29至2023-11-18 | 否 | 否 | |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36,000 | 2019年06月28日 | 3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6-28至2031-6-25 | 否 | 否 | |
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7,500 | 2018年02月05日 | 17,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02-05至2031-02-04 | 否 | 否 | |
丽水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6,500 | 2018年04月09日 | 4,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4-9至2027-12-31 | 否 | 否 | |
公安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7,300 | 2018年12月21日 | 12,63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12-21至2032-12-20 | 否 | 否 | |
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 | 34,800 | 2020年05月28日 | 16,64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5-28至2035-5-28 | 否 | 否 | |
洛阳旺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9,300 | 2020年01月20日 | 8,70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1-20至2031-1-19 | 否 | 否 | |
荥阳市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500 | 2020年10月10日 | 6,49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10-10至2029-12-20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50,6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31,84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87,4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31,474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3,54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9,50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42,26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84,29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0.73% | |||||||
其中: |
62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企业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多年来,旺能环境践行“科学发展,绿色环保,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坚守“环境产业,责任第一”的职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管理和运营全国近三十个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垃圾处理让城市变得更干净,更环保,更文明,旺能也成为了这些城市的“美容师”与“好管家”。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自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在经营活动中,公司积极坚持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公司坚持“真诚守信”的核心价值观,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倡导廉洁自律、公平竞争、依靠质量和信誉赢得市场,坚决抵制商业倾销、贿赂、回扣等违法经营行为,要求各合作伙伴恪守商业道德,避免腐败与贿赂等不良作风。完善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加强经营信用、信贷信用、质量信用、完税信用等方面的管理。
(二)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63 |
公司重视股东利益,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通过热线、信箱、媒体等多种渠道与方式,保证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深入、及时的交流与沟通。公司在注重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合同及制度,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未发生任何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在努力创建双边共赢关系的同时,建立可靠的风险评估体系,以便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保障债权人利益。公司在完善自身经营的同时,努力维护债权人利益,严格履行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及时通报与债权人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在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同时,严格遵守信贷合作的商业规则,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供应商和客户的权益保护
客户、供应商是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没有外部合作伙伴的帮助,就没有公司的发展。公司对客户、供应商坚持精诚合作、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供应商知识产权,保护供应商利益,坚持与国内有实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坚持在平等、互利、双赢基础上,营造和谐公平的商业氛围。我们秉承服务永无止境的理念,以客户为中心,把满足客户需求作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
公司坚持质量领先的品牌战略,为客户提供符合标准的环保项目,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始终坚持以诚待客,以廉律己,切实保障供应商、客户等各方面利益。通过充分交流双方信息,平等谈判协商,恪守合同、如约交付、严格保护供应商的秘密信息,公司与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紧密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
(四)职工权益保护
员工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资源,是生产力要素之一,企业与员工形成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共享发展的新型劳动关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培养员工的进取精神,通过不断地改善员工工作环境,通过培训提升员工职业技能水平,给员工提供成长和发展的机遇与平台,成就员工价值、实现共同成长,是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之一。
公司本着合法性、科学性、激励性和公平性原则,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未发生过拖欠工资现象,工资足额发放的比例为100%,为员工缴纳各项法定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保率为100%。不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了适合员工成长与发展的职业通道及薪酬体系。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努力构建适合公司发展的人才工作体系,为员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广阔的舞台。年终优秀员工的评比,鼓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回报员工一年的辛勤工作。公司注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努力构建适合公司发展的人才工作体系。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消除各种事故和疾病隐患,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成立工会,设有工会主席,并且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丰富员工的业务生活,增加了员工之间的交流,提高了团队的凝聚力。
(五)安全生产、节能减排
环保行业属于准公益性行业,直接关系到民生健康和生态环境,是普惠的民生工程。公司致力于环保产业,以实现“青山、秀水、绿地”为己任,开发先进环保技术,建设优质环保工程。作为中国固废行业的领军企业,坚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公司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公司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为目标,坚持发展循环经济理念,坚持走生产建设和能源节约协调发展的道路,高度重视和严格控制企业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断强化固体废弃物处理、环卫清运与再生资源利用,结合企业运营特点,不断唤起公众的环保意识,支持公益环保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主营固体废弃物处置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推进企业与环境的可持续、和谐发展。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作业规范。
(六)社会公益事业
任何一个企业的稳定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注重企业的社会价值体现,把为社会创造繁荣作为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注重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并以高度社会责任感回报社会、服务社会,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环保设施建设、捐资助学、环保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64 |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慈善是公司发展的文化内涵,注重以文化培养人、引导人、激发人,开展“慈心一日捐”“心手相牵,助力成长”、扶贫帮困等,极大增强广大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公司每年号召公司上下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不但在湖企业积极响应,遍布全国的旺能下属项目公司也慷慨解囊,形成良好的企业风尚。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积极响应,不畏风险,挺身而出,献出“爱心”在战疫一线援助。
2020年4月24日,荥阳市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捐给荥阳市刘河镇刘河村民委员会5000元,用于一对一帮扶刘河村产业项目发展。
2020年7月21日,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向台州市路桥区慈善总会捐款10万元,定向用于资助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脱贫攻坚工作。
2020年7月29日,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向汕头市澄海慈善总会捐款10万元,用于溪南镇塘陇小学操场配套建设、溪南镇人民政府扶贫助学。
2020年9月10日,旺能环境及下属项目公司举办202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向湖州市慈善总会捐款52856元,用于公益扶贫。
2020年12月23日,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攀枝花仁和区同德镇道中桥村教学点为贫困学生捐赠价值3900元的书包等学习用品和篮球等体育用品。
旺能环境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慈善理念,在各级政府的正确主导下,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切实做好精准扶贫项目。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30.29 |
2.物资折款 | 万元 | 0.39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其中: 1.1产业发展脱贫项目类型 | —— | 其他 |
1.2产业发展脱贫项目个数 | 个 | 1 |
1.3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 | 万元 | 0.5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其中: 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万元 | 0.39 |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 | 人 | 10 |
65 |
4.3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资源投入金额 | 万元 | 10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其中: 8.1东西部扶贫协作投入金额 | 万元 | 10 |
8.3扶贫公益基金投入金额 | 万元 | 5.29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企业离不开社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发展,更加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实实在在为社会做一点事,为共建和谐企业、和谐社区、和谐社会贡献一点绵薄的力量。2021年,公司将继续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计划由公司向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刘套镇管粥集村民委员会资助20万元,用于建桥铺路;计划由汕头澄海项目公司向澄海区溪南镇上岱美村捐赠30万元,用于该村中心小学建设。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南太湖环保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2个(两个厂区) | 厂区烟囱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12060 报告日期:20201223报告编号:RBS2012062 报告日期:20201223报告编号:RBS2012064 报告日期:20201223报告编号:RBS2012066 报告日期:20201223报告编号:RBS2010047报告日期:20201028二氧化硫( mg/m3 )#1炉35、#2炉52、#3炉47、#4炉58、#5炉<3;氮氧化物( mg/m3 )#1炉93、#2炉86、#3炉130、#4炉124、#5炉197;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62.64t、氮氧化物:470.29t、烟尘:15.69t | 二氧化硫:278.25t、氮氧化物:706.7t、烟尘:69.14t | 未超标 |
66 |
烟尘( mg/m3 )#1炉11.5、#2炉3.5、#3炉1.3、#4炉1.0、#5炉<1;氯化氢( mg/m3 )#1炉1.66、#2炉2.37、#3炉3.85、#4炉4.76、#5炉2.76;一氧化碳( mg/m3 )#1炉7、#2炉6、#3炉<3、#4炉12、#5炉<3 | |||||||||
安吉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 厂区烟囱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12125报告日期:20201231报告编号:RBS2012025报告日期:20201222二氧化硫( mg/m3 )#1炉30、#2炉4;氮氧化物( mg/m3 )#1炉130、#2炉15;烟尘( mg/m3 )#1炉3.1、#2炉1.3;氯化氢( mg/m3 )#1炉0.85、#2炉1.32;一氧化碳( mg/m3 )#1炉6、#2炉13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 23.09t、氮氧化物: 90.51t、烟尘:6.973t | 二氧化硫: 56.74t、氮氧化物:93.69t、烟尘:26.77t | 未超标 |
德清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 厂区烟囱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RBS2010032报告日期:20201016二氧化硫( mg/m3 )#3炉4.8;氮氧化物( mg/m3 )#3炉158.7;烟尘( mg/m3 )#3炉1.0;氯化氢( mg/m3 )#3炉0.8;一氧化碳( mg/m3 )#3炉3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21.821t、氮氧化物:151.562t、烟尘:1.5303t | 二氧化硫:75.54t、氮氧化物:236.24t、烟尘:30.71t | 未超标 |
丽水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 厂区烟囱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RBS2012116报告日期:20201215二氧化硫( mg/m3 )20.7;氮氧化物( mg/m3 )200.3;烟尘( mg/m3 )1.2;氯化氢( mg/m3 )6.3;一氧化碳( mg/m3 )3.0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 18.05t、氮氧化物: 105.85t、烟尘:2.79t | 二氧化硫: 57.15t、氮氧化物: 121.44t、烟尘:12.8t | 未超标 |
舟山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 厂区烟囱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RBS2012090报告日期:20201229报告编号:RBS2012091报告日期:20201229RBS2012092报告日期:20201229报告编号:RBS2012093报告日期:20201229二氧化硫( mg/m3 )#1炉27、#2炉40、#3炉43、#4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48.44t、氮氧化物:212.37 t、烟尘:7.64t | 二氧化硫:197.29、氮氧化物:435.06t、烟尘:67.89t | 未超标 |
67 |
炉12;氮氧化物( mg/m3 )#1炉223、#2炉201、#3炉64、#4炉144;烟尘( mg/m3 )#1炉1.7、#2炉1.2、#3炉1.6、#4炉1.1;氯化氢( mg/m3 )#1炉4.93、#2炉5.21、#3炉7.66、#4炉4.82;一氧化碳( mg/m3 )#1炉5、#2炉 3、#3炉3、#4炉10 | |||||||||
兰溪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 厂区烟囱 | 浙江瑞博思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10068报告日期:20201030报告编号:RBS2010069报告日期:20201030二氧化硫( mg/m3 )#1炉48、#2炉36;氮氧化物( mg/m3 )#1炉184、#2炉176;烟尘( mg/m3 )#1炉2.5、#2炉3.6;氯化氢( mg/m3 )#1炉1.24、#2炉1.58;一氧化碳( mg/m3 )#1炉13、#2炉<3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 52.93t、氮氧化物: 214.55t、烟尘:7.99t | 二氧化硫: 91.71t、氮氧化物:286.59t、烟尘:23.81t | 未超标 |
台州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多管集束) | 厂区烟囱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RBS2012077报告日期:20201222二氧化硫( mg/m3 )#4炉58;氮氧化物( mg/m3 )#4炉295;烟尘( mg/m3 )#4炉1.1;氯化氢( mg/m3 )#4炉28.6;一氧化碳( mg/m3 )#4炉<3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 13.69t、氮氧化物: 288.803t、烟尘:8.334t | 二氧化硫:227.63t、氮氧化物:597.54t、烟尘:56.91t | 未超标 |
台州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多管集束) | 厂区烟囱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RBS2012123报告日期:20201231报告编号:RBS2012124报告日期:20201231二氧化硫( mg/m3 )#5炉<3、#6炉<3;氮氧化物( mg/m3 )#5炉77、#6炉191;烟尘( mg/m3 )#5炉2.4、#6炉3.2;一氧化碳( mg/m3 )#5炉<3、#6炉<3 | 执行环评批复标准,严於《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 7.62t、氮氧化物: 98.495t、烟尘:26.525t | 二氧化硫:124t、氮氧化物:186t、烟尘:27.28t | 未超标 |
荆州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 | 固定源通过烟 | 1个 | 厂区烟囱 | 武汉博源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测检字【2020】1767-B号报告日期:20201215二氧化硫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 | 二氧化硫: 16.325t | 二氧化硫:220.79t、 | 未超标 |
68 |
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囱高空连续排放 | ( mg/m3 )#1炉9、#2炉8;氮氧化物( mg/m3 )#1炉29、#2炉21;烟尘( mg/m3 )#1炉8.2、#2炉5.3;一氧化碳( mg/m3 )#1炉12、#2炉10 | 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氮氧化物: 115.404t、烟尘:16.713t | 氮氧化物:638.02t、烟尘:73.23t | ||||
淮北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多管集束)) | 厂区烟囱 | 山东修瑞德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XRD20062888802H-16A报告日期:20201102二氧化硫( mg/m3 )#1炉7、#2炉9.33;氮氧化物( mg/m3 )#1炉182、#2炉188.33;烟尘( mg/m3 )#1炉1.67、#2炉2.07;氯化氢( mg/m3 )#1炉7.5、#2炉4.03;一氧化碳( mg/m3 )#2炉1.33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 24.37t、氮氧化物: 247.45t、烟尘:6.48t | 二氧化硫: 144.013t、氮氧化物: 467.14t、烟尘:38t | 未超标 |
澄海洁源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 厂区烟囱 | 广东万田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H2002446取样日期:20201231二氧化硫( mg/m3 )#1炉4、#2炉6、#3炉10;氮氧化物( mg/m3 )#1炉188、#2炉154、#3炉95;烟尘( mg/m3 )#1炉<21、#2炉<21、#3炉<16;氯化氢( mg/m3 )#1炉9.06、#2炉12.5、#3炉9.37;一氧化碳( mg/m3 )#1炉3、#2炉 7、#3炉2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 9.979t、氮氧化物: 84.326t、烟尘:4.533t | 二氧化硫:88.05t、氮氧化物:275.19t、烟尘:22.01t | 未超标 |
监利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 厂区烟囱 | 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天欧检委字【20201360】 报告日期:20201211二氧化硫( mg/m3 )33;氮氧化物( mg/m3 )124;烟尘( mg/m3 )20;一氧化碳( mg/m3 )3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19.72t、氮氧化物: 72.907t、烟尘:2.724t | 二氧化硫:28.51t、氮氧化物:99.80t、烟尘:15.4t | 未超标 |
攀枝花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多管集束) | 厂区烟囱 | 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 中晟检(M202011)第1070号 报告日期: 20201217二氧化硫( mg/m3 )#1炉34、#2炉52;氮氧化物( mg/m3 )#1炉173、#2炉155;烟尘( mg/m3 )#1炉3.8、#2炉3.5;氯化氢( mg/m3 )#1炉11.6、#2炉19.9;一氧化碳( mg/m3 )#1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 28.337t、氮氧化物: 238.864t、烟尘:2.456t | 二氧化硫:107.52t、氮氧化物:268.8t、烟尘:26.88t | 未超标 |
69 |
炉10、#2炉未检出; | |||||||||
河池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 厂区烟囱 |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报告编号A2200065533105报告日期:20210118二氧化硫( mg/m3 )5.73;氮氧化物( mg/m3 )246.45;烟尘( mg/m3 )未检出;氯化氢( mg/m3 )39.82;一氧化碳( mg/m3 )未检出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19.6t、氮氧化物: 180.25t、烟尘:1.179t | 二氧化硫:84t、氮氧化物:223.4t、烟尘:14.5t | 未超标 |
许昌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多管集束) | 厂区烟囱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RBS2011116报告日期:20201126 报告编号:RBS2011117报告日期:20201126报告编号:RBS2011118报告日期:20201126二氧化硫( mg/m3 )#1炉3.0、#2炉3.1、#3炉3.0;氮氧化物( mg/m3 )#1炉188.1、#2炉202.4、#3炉207.8;烟尘( mg/m3 )#1炉1.0、#2炉1.4、#3炉1.0;氯化氢( mg/m3 )#1炉2.1、#2炉1.4、#3炉1.4;一氧化碳( mg/m3 )#1炉13.3、#2炉3.0、#3炉8.9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二氧化硫:45.85t、氮氧化物: 386.53t、烟尘4.386t | 二氧化硫:219.74t、氮氧化物: 764.24t、烟尘35.319t | 未超标 |
公安旺能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 | 固定源通过烟囱高空连续排放 | 1个 | 厂区烟囱 | 湖北星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XCT(2008)【检】字07203-1号报告日期:20201026二氧化硫( mg/m3 )31;氮氧化物( mg/m3 )123;烟尘( mg/m3 )3.4;氯化氢( mg/m3 )8.9;一氧化碳( mg/m3 )3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颗粒物0.07t、二氧化硫:2.08t、氮氧化物: 27.57t | 颗粒物15.403t、二氧化硫:57.76t、氮氧化物: 184.832t | 未超标 |
湖州生态 | COD、NH3-N | 纳管 | 1 | 厂区东部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11099;COD35mg/L; NH3-N1.71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COD 2.1345T/a、NH3-N 0.1466T/a | COD 5.48T/a、NH3-N 0.55T/a | 未超标 |
苏州华益洁 | 污水处理系统:PH、COD、SS、TP、TN、NH3-N、 | 纳管 | 1 | 厂区西部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07069;PH:76.82;COD:241mg/L; TP:0.05mg/L; TN:7.33mg/L;NH3-N:1.4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COD:15.084T/a;NH3-N:0.0914 | COD:37.238T/a;SS:29.79T/a; | 未超标 |
70 |
动植物油、LAS、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T/a;TN:0.459T/a;TP:0.0031T/a; | NH3-N:2.607T/a;TN:3.724;TP:0.298T/a;LAS:5.958;硫化物:0.0321T/a | |||||||
苏州华益洁 | 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黒度 | 直排 | 2 | 厂区屋顶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07069;颗粒物:6.7mg/m3、SO2:21mg/m3、NOx:33mg/m3、烟气黒度: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颗粒物:0.022T/a;SO2:0.068T/a;Nox:0.108T/a | 颗粒物:0.52T/a;SO2:0.063T/a;Nox:4.1T/a | 未超标 |
苏州华益洁 | 除臭系统:H2S、NH3-N | 直排 | 1 | 厂区屋顶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07069;NH3-N:1.44mg/m3、H2S:0.018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NH3-N:0.299T/a、H2S:0.00374T/a | NH3-N:0.6393T/a、H2S:0.0442T/a | 未超标 |
丽水生态 | COD、NH3-N | 纳管 | 1 | 厂区东部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12027;COD;94mg/L;NH3-N; 2.77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COD:3.28t/a; NH3-N0.0926t/a | COD:17.45t/a; NH3-N1.17t/a | 未超标 |
丽水生态 | 恶臭处理设施排放口(NH3-N、H2S、臭气浓度) | 直排 | 1 | 厂区北面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12027;NH3-N:1.06mg/Nm3、H2S:小于0.001mg/Nm3、臭气浓度1737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H2S :0.0006t/a; NH3-N :0.0834t/a | H2S :0.018t/a;NH3-N:0.092t/a | 未超标 |
丽水生态 | 发电机组尾气排放口(颗粒物、SO2、黑度、 | 直排 | 2 | 厂区北面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12027;黑度<1;Nox:110mg/m3;SO2:4mg/m3;颗粒物1.7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SO2:0.1334t/a;Nox:2.511t/a | SO2:0.23t/a;Nox:4.38t/a | 未超标 |
71 |
Nox) | GB13271-2014 | ||||||||
德清生态 | COD、NH3-N | 转运 | 1个 | 产水池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12136;COD:285mg/L,NH3-N:3.4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COD:0.816t/a,NH3-N:0.0178t/a | COD:1.79t/a,NH3-N:0.18t/a | 未超标 |
德清生态 | NH3-N、H2S | 直排 | 1个 | 预处理除臭系统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RBS2012136;NH3-N:0.63mg/m3,H2S:0.015mg/m3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NH3-N:0.006t/a,H2S:0.0t/a | NH3-N:2.21t/a,H2S:0.095t/a | 未超标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旺能环境各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主要包括烟气、废水和固废处理设施,其中烟气处理设施采用“炉内SNCR脱硝+氢氧化钙干法或半干法烟气脱硫+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组合的烟气处理工艺经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南太湖#5炉、台州三期烟气处理工艺增加有GGH1+湿法脱酸系统+GGH2+SGH+SCR工艺。排放标准主要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其中台州项目三期执行环评批复标准,优于国标。废水主要采用“厌氧+膜生化反应器”或“厌氧+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反渗透+DTRO”等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生产或进当地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固废中的焚烧炉飞灰采用螯合固化搅拌处理工艺,经处理达标后运输至填埋场填埋处置。报告期内所有项目自行委托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检测符合限值要求,无超标排放情况。报告期内各分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生态科技各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主要包括除臭、废水和固废处理设施,其中除臭处理设施采用“酸洗+碱洗+UV光解+除臭液喷雾+除雾”组合的除臭处理工艺经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废水主要采用“固液分离+膜生化反应器+纳滤”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生产或进当地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固废中的残渣、沼渣、污泥委外处理,废弃油脂出售给资质单位进行深度加工生物柴油。报告期内所有项目自行委托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检测符合限值要求,无超标排放情况。报告期内各分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旺能环境各子公司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前充分进行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建设期及运行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各项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始终坚持环保“三同时”的原则,按期完成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子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遵守排污许可、按期填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旺能环境各子公司根据各项目业务类型要求,分别编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通过专家评审,并进行了属地环保部门备案登记工作。各分公司根据预案要求,备齐各类应急物资,定期落实培训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以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旺能环境各子公司依据环境自行监测指南的要求,结合环评文本要求和属地环保政策,制定合规的自行监测方案,通过各属地环保部门的审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所采用的自动监测设备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自动监测结果实时在厂区大屏及各属地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布平台公示,定期进行自动监测设备
72 |
数据有效性比对监测,及委托第三方单位监测,并及时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报告期内,许昌旺能,淮北旺能、南太湖环保#5炉、河池旺能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德清新项目,台州三期,公安旺能、舟山#4炉等环保验收进行中。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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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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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重大事项中包括了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另外:2020年6月1日,公司收到了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关于浙江欣诺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202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了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魏都分局关于许昌旺能安装检修服务有限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2020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许昌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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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7,784,537 | 35.48% | 4,800,000 | -147,730,749 | -142,930,749 | 4,853,788 | 1.1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47,784,537 | 35.48% | 4,800,000 | -147,730,749 | -142,930,749 | 4,853,788 | 1.1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45,228,479 | 34.86% | -145,228,479 | -145,228,47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556,058 | 0.61% | 4,800,000 | -2,502,270 | 2,297,730 | 4,853,788 | 1.1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8,780,508 | 64.52% | 147,730,749 | 147,730,749 | 416,511,257 | 98.8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8,780,508 | 64.52% | 147,730,749 | 147,730,749 | 416,511,257 | 98.8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16,565,045 | 100.00% | 4,800,000 | 0 | 4,800,000 | 421,365,04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2日,江晓华先生的限售股份255股解禁,变为无限售流通股。2020年1月9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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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9名激励对象的4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
2020年11月24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2020年11月25日,授予2名激励对象的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
2020年12月15日,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中交易对方获得的部分股份,数量为147,730,494股解禁,变成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2019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 年 12 月 18 日。
7、2020年1月9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0年1月1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
8、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6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9、2020年11月24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9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0年1月1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
2020年11月24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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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芮勇 | 0 | 1,000,000 | 1,0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首次) | 解限条件满足情况下:2021年1月10日解除40%;2022年1月10日解除30%;2023年1月10日解除30%。 | |
许瑞林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首次) | ||
王学庚 | 0 | 800,000 | 8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首次) | ||
莫新生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首次) | ||
吕志刚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首次) | ||
金来富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首次) | ||
姜晓明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首次) | ||
陈超 | 0 | 300,000 | 3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首次) | ||
宋平 | 0 | 600,000 | 6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首次) | ||
宋平 | 0 | 400,000 | 4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预留) | 解限条件满足情况下:2021年11月25日解除50%;2022年11月25日解除50%。 | |
林春娜 | 0 | 200,000 | 200,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预留) | ||
金来富 | 53,788 | 53,788 | 53,788 | 高管锁定股 | 锁定75% |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133,127,066 | 0 | 133,127,066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0年12月15日 |
永兴达实业有限公司 | 2,308,242 | 0 | 2,308,242 | 0 | ||
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5,176,687 | 0 | 5,176,687 | 0 | ||
陈雪巍 | 2,502,015 | 0 | 2,502,015 | 0 | ||
北京西三旗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616,484 | 0 | 4,616,484 | 0 | ||
江晓华 | 255 | 0 | 255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0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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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7,784,537 | 4,853,788 | 147,730,749 | 4,853,78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限制性股票 | 2019年12月18日 | 7.98元 | 4,200,000股 | 2020年01月10日 | 4,200,000股 | 巨潮资讯网《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107) | 2019年12月19日 | |
限制性股票 | 2020年11月11日 | 8.66元 | 600,000股 | 2020年11月25日 | 600,000股 | 巨潮资讯网《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公告》(2020-102) | 2020年11月11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0年12月17日 | 100元 | 14,000,000张 | 2021年01月12日 | 14,000,000张 | 巨潮资讯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20-114) | 2020年12月15日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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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 年12 月 18 日。 6、2020年1月9日,完成了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0年1月1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
7、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6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0年11月24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2020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49次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4、2020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 号)。
5、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6、2020年12月1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发行。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月9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0年1月10日限制性股票上市。
2020年11月24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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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27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28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91% | 142,866,210 | 0 | 0 | 142,866,210 | 质押 | 68,453,817 | |||||||
单建明 | 境内自然人 | 17.67% | 74,472,826 | 0 | 0 | 74,472,826 | 质押 | 53,806,000 | |||||||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87% | 20,520,385 | 0 | 0 | 20,520,385 | |||||||||
鲍凤娇 | 境内自然人 | 2.41% | 10,140,500 | 0 | 0 | 10,140,500 | |||||||||
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9% | 9,235,129 | -1515220 | 0 | 9,235,129 | 质押 | 9,200,000 | |||||||
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湖州惠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0% | 7,989,269 | 0 | 0 | 7,989,269 | |||||||||
宋娜 | 境内自然人 | 1.51% | 6,380,000 | 360000 | 0 | 6,380,000 |
82 |
瑞宝华 | 境内自然人 | 1.34% | 5,642,370 | 3077656 | 0 | 5,642,370 | ||
陈雪巍 | 境内自然人 | 1.32% | 5,560,015 | -19 | 0 | 5,560,015 | ||
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2% | 5,125,500 | 0 | 0 | 5,125,5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湖州惠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位股东是因为中标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的非公开定增配套募集资金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陈雪巍两位股东是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而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而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参照《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本报告期内,全部解禁。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单建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鲍凤娇是单建明的配偶,单建明对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90%,是其控股股东,上述三位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三位股东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王学庚先生参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芮勇先生参加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芮勇先生参加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均投同意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142,866,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866,210 | |||||
单建明 | 74,472,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74,472,826 | |||||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 20,520,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20,385 | |||||
鲍凤娇 | 10,14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40,500 | |||||
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9,235,129 | 人民币普通股 | 9,235,129 | |||||
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湖州惠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89,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7,989,269 | |||||
宋娜 | 6,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80,000 | |||||
瑞宝华 | 5,642,37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42,370 | |||||
陈雪巍 | 5,560,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5,560,015 | |||||
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2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25,5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鲍凤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建明的配偶,单建明对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90%,是其控股股东,上述三位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上 |
83 |
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述股东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股东宋娜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数为638万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单建明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美欣达集团公司董事长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仅控股旺能环境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单建明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美欣达集团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仅控股旺能环境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84 |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芮勇 | 2002年07月29日 | 50000万 | 实业投资(含环保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产业投资、环卫服务产业投资、可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循环利用产业投资、清洁能源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纺织品、医药化工生产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清洁服务,建材、纺织品的批发、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保洁服务(含河道水域保洁服务)。分支机构设在湖州市湖织大道路1389号,从事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系统的生产。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5 |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86 |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发行的1,4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债于2021年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2 月 1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16.47 元/股,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二、累计转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46,729 | 474,672,900.00 | 33.91% |
2 | 单建明 | 境内自然人 | 2,474,359 | 247,435,900.00 | 17.67% |
3 | 鲍凤娇 | 境内自然人 | 336,918 | 33,691,800.00 | 2.41% |
4 | 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0,294 | 17,029,400.00 | 1.22% |
5 | 永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4,157 | 8,415,700.00 | 0.60%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7,996 | 7,799,600.00 | 0.56% |
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4,044 | 6,404,400.00 | 0.46%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722 | 5,472,200.00 | 0.39% |
9 | 崔素兰 | 境内自然人 | 49,848 | 4,984,800.00 | 0.36% |
10 | 尤仁章 | 境内自然人 | 40,728 | 4,072,800.00 | 0.29% |
87 |
四、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公司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贷款偿还率、利息偿付率等相关指标及同期对比变动情况,以及本年度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88 |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芮勇 | 董事 | 现任 | 男 | 43 | 2007年05月1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1,000,000 | 1,000,000 | ||
许瑞林 | 董事 | 现任 | 男 | 75 | 2017年12月2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300,000 | 300,000 | ||
金来富 | 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2008年05月27日 | 2024年01月15日 | 71,718 | 300,000 | 371,718 | ||
王学庚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42 | 2017年12月2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800,000 | 800,000 | ||
宋平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5 | 2017年12月2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1,000,000 | 1,000,000 | ||
姜晓明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39 | 2017年12月2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300,000 | 300,000 | ||
吴明 | 董事 | 离任 | 男 | 47 | 2019年01月08日 | 2020年07月20日 | 0 | 0 | 0 | ||
张益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17年12月2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0 | 0 | ||
蔡海静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39 | 2017年12月2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0 | 0 | ||
曹悦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19年03月26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0 | 0 |
89 |
杨瑛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43 | 2014年05月20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0 | 0 | ||
蔡建娣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40 | 2017年12月2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0 | 0 | ||
郝志宏 | 监事 | 现任 | 男 | 43 | 2017年12月25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0 | 0 | ||
林春娜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37 | 2020年06月17日 | 2024年01月15日 | 0 | 200,000 | 200,000 | ||
陈超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6 | 2018年08月20日 | 2020年05月12日 | 0 | 300,000 | 300,0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71,718 | 0 | 0 | 4,200,000 | 4,271,718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陈超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0年05月12日 | 因其职务变动原因请辞 |
吴明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7月20日 | 因工作变动原因请辞 |
芮勇 | 董事长 | 任免 | 2020年06月17日 | 因工作原因请辞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
王学庚 | 总经理 | 任免 | 2020年06月17日 | 因工作职务调整,请辞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
宋平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20年06月1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聘任总经理职务,免去副总经理职务 |
林春娜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0年06月1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聘任 |
姜晓明 | 董事 | 被选举 | 2020年08月12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1、芮勇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90 |
美欣达集团董事、总经理;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美欣达纳海环境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吴兴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许瑞林先生: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美欣达集团董事;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美欣达集团副总裁、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众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州市美欣达壹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希德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欣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州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金来富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美欣达集团财务总监;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州温泉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
4、王学庚先生:本科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5、宋平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淮北宇能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6、姜晓明先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湖州展望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旺能环保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二)独立董事
1、张益先生: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处长;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腾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环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蔡海静女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Canada)、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历任台湾政治大学管理学院和美国德锐大学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浙江财经大学国际会计系副主任,兼任永艺股份、集智股份、康隆达的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曹悦先生: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历任浙江省司法厅主任科员;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兼任春风动力、万邦德的独立董事;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监事
1、杨瑛女士: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纳海环境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郝志宏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历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经理。现任公司监事、董事长助理、并购与法务部总监。
3、蔡建娣女士: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融资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市场部总监。
(四)高级管理人员
1、宋平先生:简历同上
2、姜晓明先生:简历同上
3、林春娜女士: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7年至2010年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10年7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2020年6月起担任旺能环境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91 |
芮勇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0年11月18日 | 是 | |
许瑞林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0年11月18日 | 是 | |
金来富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0年11月18日 | 是 | |
杨瑛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长 | 2010年11月18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芮勇 | 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7月20日 | 否 | |
芮勇 | 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01月12日 | 否 | |
芮勇 | 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30日 | 否 | |
芮勇 | 湖州吴兴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09月27日 | 否 | |
芮勇 | 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4月07日 | 否 | |
芮勇 | 美欣达纳海环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06月03日 | 否 | |
许瑞林 | 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7月20日 | 否 | |
许瑞林 | 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1月12日 | 否 | |
许瑞林 | 湖州众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2月08日 | 否 | |
许瑞林 | 湖州市美欣达壹号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07月16日 | 否 | |
许瑞林 | 湖州希德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6月17日 | 否 | |
许瑞林 | 浙江欣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20日 | 否 | |
许瑞林 | 湖州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1月07日 | 否 | |
王学庚 | 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1月12日 | 否 | |
王学庚 | 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6月18日 | 否 | |
金来富 | 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4月07日 | 否 | |
金来富 | 湖州温泉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3月14日 | 否 | |
张益 | 上海腾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裁 | 2017年03月01日 | 是 | |
张益 | 上海环联生态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7月01日 | 是 | |
蔡海静 | 浙江财经大学 | 博士生导师、国际会计系副主任、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监管研究中心主任 | 2007年12月01日 | 是 |
92 |
蔡海静 | 浙江金科娱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7月07日 | 2020年07月06日 | 是 |
蔡海静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0月12日 | 2020年10月11日 | 是 |
蔡海静 |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5月10日 | 2021年05月09日 | 是 |
蔡海静 |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0月09日 | 2020年10月08日 | 是 |
曹悦 | 浙江省律师协会 | 副秘书长 | 2015年06月14日 | 是 | |
曹悦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2月04日 | 是 | |
曹悦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2月30日 | 2020年11月20日 | 是 |
曹悦 |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7月14日 | 是 | |
曹悦 | 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1月21日 | 是 | |
杨瑛 | 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2月10日 | 否 | |
杨瑛 | 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1月12日 | 否 | |
杨瑛 | 美欣达纳海环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6月03日 | 否 | |
杨瑛 | 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5月05日 | 否 | |
杨瑛 | 湖州吴兴永邦民间资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2月30日 | 否 | |
杨瑛 | 美欣达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4月07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内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岗位和绩效挂钩,相关人员的年度薪酬(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福利等)均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执行,并结合个人工作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发放。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按照公司董事会相关规定,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如下表格明细。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芮勇 | 董事 | 男 | 43 | 现任 | 3 | 是 |
93 |
金来富 | 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3 | 是 |
许瑞林 | 董事 | 男 | 75 | 现任 | 3 | 是 |
王学庚 | 董事长 | 男 | 42 | 现任 | 50 | 否 |
宋平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5 | 现任 | 50 | 否 |
吴明 | 董事 | 男 | 47 | 离任 | 0 | 否 |
姜晓明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39 | 现任 | 40 | 否 |
张益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8 | 否 |
蔡海静 | 独立董事 | 女 | 39 | 现任 | 8 | 否 |
曹悦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8 | 否 |
杨瑛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3 | 现任 | 3 | 是 |
蔡建娣 | 职工监事 | 女 | 40 | 现任 | 20 | 否 |
郝志宏 | 监事 | 男 | 43 | 现任 | 30 | 否 |
林春娜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7 | 现任(2020年6月起任职) | 15 | 否 |
陈超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离任(2020年5月离任) | 10 | 否 |
合计 | -- | -- | -- | -- | 251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王学庚 | 董事长 | 800,000 | 7.98 | 800,000 | ||||||
宋平 | 董事、总经理 | 600,000 | 7.98 | 600,000 | ||||||
芮勇 | 董事 | 1,000,000 | 7.98 | 1,000,000 | ||||||
许瑞林 | 董事 | 300,000 | 7.98 | 300,000 | ||||||
金来富 | 董事 | 71,718 | 300,000 | 7.98 | 371,718 | |||||
姜晓明 | 董事、财务总监 | 300,000 | 7.98 | 300,000 | ||||||
陈超 | 副总经理 | 300,000 | 7.98 | 300,000 | ||||||
莫新生 | 核心人员 | 300,000 | 7.98 | 300,000 |
94 |
吕志刚 | 核心人员 | 300,000 | 7.98 | 300,000 | ||||||
宋平 | 董事、总经理 | 400,000 | 8.66 | 400,000 | ||||||
林春娜 | 董事会秘书 | 200,000 | 8.66 | 200,000 | ||||||
合计 | -- | 0 | 0 | -- | -- | 71,718 | 0 | 4,800,000 | -- | 4,871,718 |
备注(如有) | 首次部分授予9名激励对象42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7.98元/股;预留部分授予2名激励对象6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8.66元/股。 |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7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90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90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266 |
销售人员 | 37 |
技术人员 | 237 |
财务人员 | 54 |
行政人员 | 307 |
合计 | 1,90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 |
硕士 | 16 |
本科 | 269 |
大专 | 668 |
高中及以下 | 947 |
合计 | 1,901 |
95 |
2、薪酬政策
根据“衔接市场、重视激励、尊重人才价值”的原则,公司设计了相对比较合理的薪酬制度。管理人员年度报酬实行年薪制,一线员工年度报酬实行月薪制并结合全年绩效情况发放年终奖金。
3、培训计划
2020年,重点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在以下几个方面分层次展开培训计划和安排:
梯队培养与建设:针对总部中高层管理人员,持续开展精鹰计划管理培训;针对运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持续开展管理技术类培训;针对一线运行班组,持续开展操作技能培训;针对校园招聘管培生,开展雏鹰计划培训。关注员工心理健康:组织企业团建,关心引导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心理健康,增强员工凝聚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370,327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27,312,233.45 |
96 |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截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基?{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且实行了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且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对其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与股东沟通渠道畅通,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并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日常经营;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后作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完全分开,机构与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设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与投资、审计、薪酬等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三个委员会运行良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有力保证了董事会集体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正确性,降低了公司运营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聘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并履行职责。
(四)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聘监事,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媒体;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六)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逐步完善和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七)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社区、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用户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
97 |
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十分重视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构建了电话咨询、互动易交流、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认真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的干涉、控制,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二)人员方面: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和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三)资产方面:公司合法拥有与目前业务有关的土地、房屋、设备以及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独立拥有该等资产,不存在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四)机构方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分开,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不存在从属关系。
(五)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员,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运作体系,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独立开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问题类型 | 控股股东名称 | 控股股东性质 | 问题成因 | 解决措施 |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
同业竞争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非国有法人 | 美欣达集团的下属企业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与旺能环保在污泥处理业务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 | 2020年4月27日,旺能环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为更好地满足污泥处理需要,并解决前次重组的同业竞争事项,公司用现金 6500万元(评估价值为 6800 万元)收购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理业务资产组。 | 2020年5月25日,旺能环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由旺能环保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控股公司湖州欣源固体废弃物治理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满足污泥处理需要,由设立后的项目子公司作为污泥项目的运营主体,在南太湖热电现有场地上继续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
98 |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9.38% | 2020年05月20日 | 2020年05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34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4.83% | 2020年06月10日 | 2020年06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47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4.81% | 2020年08月12日 | 2020年08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76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益 | 11 | 1 | 10 | 0 | 0 | 否 | 0 |
蔡海静 | 11 | 1 | 10 | 0 | 0 | 否 | 0 |
曹悦 | 11 | 1 | 1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99 |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及会计师进行了良好沟通,对公司各项决策的制定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并对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重大资产重组、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高管等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三大委员会名单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芮勇先生(主任委员)、许瑞林先生、张益先生、曹悦先生。
2、审计委员会:蔡海静女士(主任委员)、芮勇先生、金来富先生、曹悦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益先生(主任委员)、芮勇先生、王学庚先生、蔡海静女士。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完成了有关监督、核查工作。按要求在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时,充分了解事务所的职业资质与能力,确保了年度报告的数据的准确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3.战略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
结合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讨论通过了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的发展部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持下,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综合评判
100 | |
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道德素养、履职情况及经营目标完成程度等情况,奖优惩劣。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控制环境无效;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生产故障造成停产一个月以上。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导致三位以上职工或公民死亡。对周围环境造成永久污染或无法弥补的破坏。 重要缺陷:重大违规并被处罚。生产故障造成停产一个月以内。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长期影响多位职工或公民健康。对周围环境造成较重污染,需高额恢复成本。 一般缺陷:轻微违规并已整改。生产短暂暂停并在二周内能够恢复。负面消息内部流传,外部声誉无较大影响。长期影响一位职工或公民健康。污染和破坏在可控范围内,未造成永久影响。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10% |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10% |
101 | |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5% |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102 | |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 旺能转债 | 128141 | 2020年12月17日 | 2026年12月16日 | 1,400 | 0.30%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本报告期未到付息兑付日。 |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联系人 | 不适用 | 联系人电话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 ||||||||
名称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 不适用 |
103 | |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 本次发行人民币 14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400 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868.6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131.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28 号)。 除取得银行存款利息、向银行支付相关业务手续费以外,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
年末余额(万元) | 138,490.5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潮音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8,490.5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分别存放在公司开设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是 |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出具《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未进行跟踪评级。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机制:无担保、无其他增信措施。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104 | |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不适用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期变动率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1,196,175,069.77 | 1,049,401,985.79 | 13.99% |
流动比率 | 146.81% | 112.01% | 34.80% |
资产负债率 | 60.13% | 54.38% | 5.75% |
速动比率 | 146.22% | 107.56% | 38.6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3.92% | 32.40% | -8.48% |
利息保障倍数 | 3.77 | 3.97 | -5.04%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91 | 5.76 | 2.60%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81 | 6.34 | -8.36%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流动比率同比增加34.8%,速动比率增加38.66%,是因为公司在本报告期发行了可转换债券14亿元,款项于年末到账。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不适用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报告期内获得银行授信94,533万元,使用本报告期授信额度60,786万元,使用以前年度授信额度17,696万元,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共计31,373万元。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履行相关约定或承诺。
105 | |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无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106 | |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朱大为、韩熙 |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1〕4668 号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境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旺能环境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旺能环境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四)、(十五)、(十七)及五(一)11、12、1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旺能环境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490,753,409.43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252,185,712.52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586,357,494.71元,合计账面价值为9,329,296,616.66元,占资产总额的77.70%,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
旺能环境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涉及较多判断,主要包括:确定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和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时点;估计相应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BOT项目大修重置支出的预计与确认。这些判断将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会计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基于其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主要实施了下列审计程序:
(1) 了解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基于我们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了解,评价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及残值的估计的恰当性;检查BOT
107 | |
项目计提大修重置支出时使用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对主要在建工程项目,通过检查交接单、验收单等,检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时点是否合理;以及通过实地监盘程序,检查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延迟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况;
(4) 从本年度增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核对其相关的合同、付款单据、发票等;
(5) 向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年度发生的交易金额及往来款项(含预付工程设备款)的余额;
(6) 按照旺能环境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重新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评价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准确性;针对旺能环境公司BOT项目大修重置支出计提表,执行重新计算的程序,以验证计算金额的准确性;
(7) 实地抽样检查了相关资产,并实施了监盘程序,结合项目运营情况了解和分析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二)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五(二)1及十四。
旺能环境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项目运营。2020年度,旺能环境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698,376,920.65元。
旺能环境公司按协议约定根据与客户确定的进厂垃圾量和与电网确定的上网电量及与供热用户确定的供热量按月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旺能环境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评价旺能环境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且一贯地运用;
(3) 对各类收入以及毛利情况实施分析程序,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 从营业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收款银行回单及收入结算确认单等支持性证据;
(5) 实施函证程序,向重要客户询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的余额;
(6) 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公司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旺能环境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旺能环境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旺能环境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108 | |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旺能环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旺能环境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旺能环境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大为(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109 |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64,065,956.37 | 843,515,649.2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63,604,661.12 | 405,917,902.51 |
应收款项融资 | 5,570,000.00 | 1,171,014.79 |
预付款项 | 11,637,367.83 | 7,189,592.6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6,533,267.62 | 80,843,287.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332,500.23 | 57,216,944.84 |
合同资产 | 296,167,136.2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8,256,175.38 | 43,740,935.62 |
流动资产合计 | 2,576,167,064.77 | 1,439,595,326.6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110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28,638.8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1,496,725.99 | 43,437,273.17 |
固定资产 | 3,490,753,409.43 | 2,631,110,560.14 |
在建工程 | 1,252,185,712.52 | 1,709,416,024.4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586,357,494.71 | 3,216,319,732.5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29,181.99 | 3,606,873.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372,498.65 | 16,462,450.5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098,766.45 | 32,396,648.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30,722,428.58 | 7,652,749,562.00 |
资产总计 | 12,006,889,493.35 | 9,092,344,888.6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079,808.2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73,013,300.73 | 854,391,622.92 |
预收款项 | 1,257,710.00 | 48,683,191.63 |
合同负债 | 41,280,895.2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555,049.14 | 17,716,831.86 |
111 |
应交税费 | 63,335,431.06 | 59,035,746.18 |
其他应付款 | 111,374,829.00 | 77,745,252.2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8,232,542.83 | 227,701,824.97 |
其他流动负债 | 4,623,820.1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54,753,386.42 | 1,285,274,469.8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601,554,241.08 | 3,149,902,362.25 |
应付债券 | 1,211,751,631.7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87,897,033.67 | 89,131,730.1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11,338,488.22 | 269,702,017.10 |
递延收益 | 141,656,794.68 | 143,239,812.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960,823.38 | 6,757,102.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65,159,012.81 | 3,658,733,024.24 |
负债合计 | 7,219,912,399.23 | 4,944,007,494.0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21,365,045.00 | 420,765,04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72,076,503.5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533,559,604.36 | 2,490,807,997.66 |
减:库存股 | 25,305,600.00 | 33,516,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12 |
盈余公积 | 95,524,345.27 | 78,032,304.8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562,705,321.81 | 1,163,138,720.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59,925,219.95 | 4,119,228,068.29 |
少数股东权益 | 27,051,874.17 | 29,109,326.3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86,977,094.12 | 4,148,337,394.5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006,889,493.35 | 9,092,344,888.63 |
法定代表人:王学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晓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4,248,397.06 | 116,995,244.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796,599.62 | 47,5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1,896,717,679.08 | 521,375,091.2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54,638.89 | 3,807,527.41 |
流动资产合计 | 2,207,817,314.65 | 642,225,363.3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80,015,837.56 | 3,161,281,106.04 |
1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7,739,831.51 | 49,896,651.39 |
固定资产 | 254,562.42 | 178,438.14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74,663.7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75,277.67 | 693,611.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29,660,172.88 | 3,212,049,806.60 |
资产总计 | 5,437,477,487.53 | 3,854,275,169.9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45,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99,554.18 | 10,083.95 |
预收款项 | 1,257,710.00 | 1,328,525.50 |
合同负债 | 107,876.60 | |
应付职工薪酬 | 499,011.19 | 300,480.25 |
应交税费 | 1,616,240.97 | 2,182,234.36 |
其他应付款 | 29,690,635.27 | 35,326,107.3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885.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622,913.95 | 39,147,431.42 |
非流动负债: |
114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211,751,631.7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11,751,631.78 | |
负债合计 | 1,285,374,545.73 | 39,147,431.4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21,365,045.00 | 420,765,04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72,076,503.5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14,435,988.31 | 3,091,191,588.31 |
减:库存股 | 25,305,600.00 | 33,516,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6,295,171.49 | 78,803,131.06 |
未分配利润 | 373,235,833.49 | 257,883,974.1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52,102,941.80 | 3,815,127,738.4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437,477,487.53 | 3,854,275,169.9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98,376,920.65 | 1,171,288,553.85 |
其中:营业收入 | 1,698,376,920.65 | 1,171,288,553.8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115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07,717,551.22 | 771,260,473.17 |
其中:营业成本 | 852,143,403.59 | 556,715,211.8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4,727,795.47 | 28,100,113.24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6,265,015.15 | 74,980,840.69 |
研发费用 | 40,964,436.50 | 38,367,004.95 |
财务费用 | 173,616,900.51 | 73,097,302.42 |
其中:利息费用 | 175,141,477.63 | 76,131,853.85 |
利息收入 | 1,997,520.85 | 3,521,223.92 |
加:其他收益 | 89,601,978.20 | 100,207,710.4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97,513.84 | 3,261.0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1,361.1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22,908.77 | -8,624,897.7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186,497.6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67,738.79 | -5,368.77 |
116 |
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9,081,716.23 | 491,608,785.68 |
加:营业外收入 | 2,320,600.04 | 1,214,711.61 |
减:营业外支出 | 2,781,372.27 | 5,196,863.3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8,620,944.00 | 487,626,633.92 |
减:所得税费用 | 48,068,054.20 | 61,508,721.9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0,552,889.80 | 426,117,911.9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0,552,889.80 | 426,117,911.9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2,181,341.93 | 421,486,496.19 |
2.少数股东损益 | -1,628,452.13 | 4,631,415.7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
117 |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20,552,889.80 | 426,117,911.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2,181,341.93 | 421,486,496.1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28,452.13 | 4,631,415.7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25 | 1.010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25 | 1.010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487,404.84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0,081,063.44元。法定代表人:王学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晓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1,124,205.63 | 8,829,158.56 |
减:营业成本 | 3,141,733.17 | 2,400,851.19 |
税金及附加 | 1,123,146.46 | 1,290,674.52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0,879,577.17 | 16,242,190.6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396,134.89 | -388,176.87 |
其中:利息费用 | 2,951,279.49 | |
利息收入 | 598,492.52 | 405,112.30 |
加:其他收益 | 31,044.77 | 57,210.0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1,398,875.00 | 150,000,000.00 |
11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3,129.40 | 2,471.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4,920,404.31 | 139,343,300.23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4,920,404.31 | 139,343,300.23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920,404.31 | 139,343,300.2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920,404.31 | 139,343,300.2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119 |
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4,920,404.31 | 139,343,300.2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88,965,437.39 | 1,165,481,455.6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120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7,894,155.57 | 93,290,008.7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005,350.63 | 158,448,046.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79,864,943.59 | 1,417,219,510.5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7,925,958.88 | 269,983,481.7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8,570,912.19 | 141,354,328.0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2,256,969.51 | 203,558,280.5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395,774.98 | 76,255,302.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8,149,615.56 | 691,151,392.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715,328.03 | 726,068,117.9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61.0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6,600.00 | 5,165,59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43,520.60 | 81,122,076.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50,120.60 | 86,490,927.09 |
1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69,362,851.18 | 2,318,941,704.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30,000.00 | 1,5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1,465,362.3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837,730.08 | 44,818,523.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6,695,943.57 | 2,365,260,228.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09,245,822.97 | -2,278,769,301.4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96,000.00 | 38,367,345.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54,816,954.16 | 1,947,897,593.7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8,081,931.3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08,094,885.50 | 1,986,264,938.7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8,233,702.00 | 141,76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1,533,068.52 | 208,979,242.6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29,000.00 | 2,120,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914,711.71 | 75,846,092.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6,681,482.23 | 426,585,335.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413,403.27 | 1,559,679,603.1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3,882,908.33 | 6,978,419.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1,483,503.64 | 804,505,083.8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45,366,411.97 | 811,483,503.6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122 |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65,940.97 | 731,260.0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204,404.78 | 11,486,451.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270,345.75 | 12,217,711.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96,233.51 | 728,907.4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63,486.54 | 4,430,491.4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67,044.85 | 966,000.4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53,350.70 | 29,195,810.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80,115.60 | 35,321,210.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90,230.15 | -23,103,498.2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2,103,437.13 | 177,524,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2,103,437.13 | 177,524,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71,039.32 | 1,561,603.3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734,731.5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5,754,465.91 | 162,697,2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5,860,236.75 | 164,258,803.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3,756,799.62 | 13,265,196.6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23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96,000.00 | 33,516,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6,951,882.38 | 1,541,778.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2,147,882.38 | 35,057,778.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468,004.50 | 41,656,504.5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60,155.95 | 1,541,778.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528,160.45 | 43,198,282.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4,619,721.93 | -8,140,504.5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5,253,152.46 | -17,978,806.0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995,244.60 | 116,974,050.6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4,248,397.06 | 98,995,244.6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0,765,045.00 | 2,490,807,997.66 | 33,516,000.00 | 78,032,304.84 | 1,163,138,720.79 | 4,119,228,068.29 | 29,109,326.30 | 4,148,337,394.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24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0,765,045.00 | 2,490,807,997.66 | 33,516,000.00 | 78,032,304.84 | 1,163,138,720.79 | 4,119,228,068.29 | 29,109,326.30 | 4,148,337,394.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0,000.00 | 172,076,503.51 | 42,751,606.70 | -8,210,400.00 | 17,492,040.43 | 399,566,601.02 | 640,697,151.66 | -2,057,452.13 | 638,639,699.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2,181,341.93 | 522,181,341.93 | -1,628,452.13 | 520,552,889.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000.00 | 172,076,503.51 | 23,244,400.00 | -8,210,400.00 | 204,131,303.51 | 204,131,303.5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00 | 4,596,000.00 | -8,210,400.00 | 13,406,400.00 | 13,406,4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72,076,503.51 | 172,076,503.51 | 172,076,503.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648,400.00 | 18,648,400.00 | 18,648,400.00 | ||||||||||||
4.其他 |
125 | |
(三)利润分配 | 17,492,040.43 | -59,568,544.93 | -42,076,504.50 | -429,000.00 | -42,505,50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492,040.43 | -17,492,040.4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076,504.50 | -42,076,504.50 | -429,000.00 | -42,505,504.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9,507,2 | -63,046, | -43,538, | -43,538, |
126 | |
06.70 | 195.98 | 989.28 | 989.2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1,365,045.00 | 172,076,503.51 | 2,533,559,604.36 | 25,305,600.00 | 95,524,345.27 | 1,562,705,321.81 | 4,759,925,219.95 | 27,051,874.17 | 4,786,977,094.1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0,765,045.00 | 2,490,807,997.66 | 33,516,000.00 | 78,032,304.84 | 1,163,138,720.79 | 4,119,228,068.29 | 29,109,326.30 | 4,148,337,394.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0,765,045.00 | 2,490,807,997.66 | 33,516,000.00 | 78,032,304.84 | 1,163,138,720.79 | 4,119,228,068.29 | 29,109,326.30 | 4,148,337,394.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0,000.00 | 172,076,503.51 | 42,751,606.70 | -8,210,400.00 | 17,492,040.43 | 399,566,601.02 | 640,697,151.66 | -2,057,452.13 | 638,639,699.53 |
1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2,181,341.93 | 522,181,341.93 | -1,628,452.13 | 520,552,889.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000.00 | 172,076,503.51 | 23,244,400.00 | -8,210,400.00 | 204,131,303.51 | 204,131,303.5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00 | 4,596,000.00 | -8,210,400.00 | 13,406,400.00 | 13,406,4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72,076,503.51 | 172,076,503.51 | 172,076,503.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648,400.00 | 18,648,400.00 | 18,648,4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492,040.43 | -59,568,544.93 | -42,076,504.50 | -429,000.00 | -42,505,50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492,040.43 | -17,492,040.4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076,504.50 | -42,076,504.50 | -429,000.00 | -42,505,504.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28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9,507,206.70 | -63,046,195.98 | -43,538,989.28 | -43,538,989.2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1,365,045.00 | 172,076,503.51 | 2,533,559,604.36 | 25,305,600.00 | 95,524,345.27 | 1,562,705,321.81 | 4,759,925,219.95 | 27,051,874.17 | 4,786,977,094.1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20,765,04 | 3,091,191,58 | 33,516,000.0 | 78,803,131.0 | 257,883, | 3,815,127,738.48 |
129 | |
5.00 | 8.31 | 0 | 6 | 974.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20,765,045.00 | 3,091,191,588.31 | 33,516,000.00 | 78,803,131.06 | 257,883,974.11 | 3,815,127,738.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0,000.00 | 172,076,503.51 | 23,244,400.00 | -8,210,400.00 | 17,492,040.43 | 115,351,859.38 | 336,975,203.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4,920,404.31 | 174,920,404.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000.00 | 172,076,503.51 | 23,244,400.00 | -8,210,400.00 | 204,131,303.5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00 | 4,596,000.00 | -8,210,400.00 | 185,482,903.5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72,076,503.5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648,400.00 | 18,648,4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492,040.43 | -59,568,544.93 | -42,076,50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492,040.43 | -17,492,040.4 |
130 | |
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076,504.50 | -42,076,504.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1,365,045.00 | 172,076,503.51 | 3,114,435,988.31 | 25,305,600.00 | 96,295,171.49 | 373,235,833.49 | 4,152,102,941.8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131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6,565,045.00 | 3,061,091,850.81 | 64,868,801.04 | 174,131,508.40 | 3,716,657,205.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6,565,045.00 | 3,061,091,850.81 | 64,868,801.04 | 174,131,508.40 | 3,716,657,205.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00,000.00 | 30,099,737.50 | 33,516,000.00 | 13,934,330.02 | 83,752,465.71 | 98,470,533.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9,343,300.23 | 139,343,300.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00,000.00 | 30,099,737.50 | 33,516,000.00 | 783,737.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00,000.00 | 29,316,000.00 | 33,516,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83,737.50 | 783,737.5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3,934,330.02 | -55,590,834.52 | -41,656,50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934,330.02 | -13,934,330.02 |
13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656,504.50 | -41,656,504.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20,765,045.00 | 3,091,191,588.31 | 33,516,000.00 | 78,803,131.06 | 257,883,974.11 | 3,815,127,738.4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8〕52号文批准,由单建明、鲍凤娇、许瑞珠、许建华等20名自然人与湖州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1998年7月7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04206605E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21,365,045.00元,股份总数421,365,045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853,78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16,511,257股。公司股票已于2004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33 | |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产品主要有:电力和蒸汽等;提供的劳务主要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服务。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本公司将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公司)等68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公司)等68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34 | |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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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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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旺能环境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旺能环境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债务人类型 |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债务人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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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应收补贴电费款组合 | 款项类型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9、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10、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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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2、持有待售资产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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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3、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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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25 | 5 | 3.80-6.33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5 | 5 | 6.33-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9.50-23.75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年限平均法 | 10-25 | 5 | 3.8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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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7、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142 | |
特许经营权 | 合同约定经营期限 |
排污权 | 按实际使用量或使用期限摊销 |
软件使用权 | 10 |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9、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1、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43 | |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垃圾焚烧发电设备大修重置及恢复性支出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4、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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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5、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为垃圾处理服务收入、电力及蒸汽收入。
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协议约定根据与客户确定的进厂垃圾量按月确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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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公司销售电力和蒸汽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6、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146 | |
28、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二) 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
147 | |
法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3,515,649.24 | 843,515,649.2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05,917,902.51 | 284,294,221.86 | -121,623,680.65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1,014.79 | 1,171,014.79 | |
预付款项 | 7,189,592.61 | 7,189,592.6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0,843,287.02 | 80,843,287.0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7,216,944.84 | 57,216,944.84 | |
合同资产 | 121,623,680.65 | 121,623,680.6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740,935.62 | 43,740,935.62 |
14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39,595,326.63 | 1,439,595,326.6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3,437,273.17 | 43,437,273.17 | |
固定资产 | 2,631,110,560.14 | 2,631,110,560.14 | |
在建工程 | 1,709,416,024.42 | 1,709,416,024.4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216,319,732.56 | 3,216,319,732.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606,873.03 | 3,606,873.0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462,450.55 | 16,462,450.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396,648.13 | 32,396,648.1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52,749,562.00 | 7,652,749,562.00 | |
资产总计 | 9,092,344,888.63 | 9,092,344,888.6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54,391,622.92 | 854,391,622.92 | |
预收款项 | 48,683,191.63 | 1,328,525.50 | -47,354,666.13 |
合同负债 | 41,906,784.19 | 41,906,784.1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49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716,831.86 | 17,716,831.86 | |
应交税费 | 59,035,746.18 | 59,035,746.18 | |
其他应付款 | 77,745,252.24 | 77,745,252.2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7,701,824.97 | 227,701,824.97 | |
其他流动负债 | 5,447,881.94 | 5,447,881.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5,274,469.80 | 1,285,274,469.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149,902,362.25 | 3,149,902,362.2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9,131,730.14 | 89,131,730.1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69,702,017.10 | 269,702,017.10 | |
递延收益 | 143,239,812.48 | 143,239,812.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57,102.27 | 6,757,102.2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58,733,024.24 | 3,658,733,024.24 | |
负债合计 | 4,944,007,494.04 | 4,944,007,494.04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20,765,045.00 | 420,765,04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150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90,807,997.66 | 2,490,807,997.66 | |
减:库存股 | 33,516,000.00 | 33,516,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8,032,304.84 | 78,032,304.8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63,138,720.79 | 1,163,138,720.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19,228,068.29 | ||
少数股东权益 | 29,109,326.30 | 29,109,326.3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48,337,394.59 | 4,148,337,394.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092,344,888.63 | 9,092,344,888.63 |
调整情况说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6,995,244.60 | 116,995,244.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7,500.00 | 47,5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521,375,091.29 | 521,375,091.2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151 | |
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07,527.41 | 3,807,527.41 | |
流动资产合计 | 642,225,363.30 | 642,225,363.3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61,281,106.04 | 3,161,281,106.0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9,896,651.39 | 49,896,651.39 | |
固定资产 | 178,438.14 | 178,438.1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93,611.03 | 693,611.0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12,049,806.60 | 3,212,049,806.60 | |
资产总计 | 3,854,275,169.90 | 3,854,275,169.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083.95 | 10,083.95 | |
预收款项 | 1,328,525.50 | 1,328,525.50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0,480.25 | 300,480.25 | |
应交税费 | 2,182,234.36 | 2,182,234.36 |
152 | |
其他应付款 | 35,326,107.36 | 35,326,107.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147,431.42 | 39,147,431.4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39,147,431.42 | 39,147,431.42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20,765,045.00 | 420,765,04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91,191,588.31 | 3,091,191,588.31 | |
减:库存股 | 33,516,000.00 | 33,516,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8,803,131.06 | 78,803,131.06 | |
未分配利润 | 257,883,974.11 | 257,883,974.1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15,127,738.48 | 3,815,127,738.48 |
1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54,275,169.90 | 3,854,275,169.90 |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年1月1日 | |
应收账款 | 405,917,902.51 | -121,623,680.65 | 284,294,221.86 |
合同资产 | 121,623,680.65 | 121,623,680.65 | |
预收款项 | 48,683,191.63 | -47,354,666.13 | 1,328,525.50 |
合同负债 | 41,906,784.19 | 41,906,784.19 | |
其他流动负债 | 5,447,881.94 | 5,447,881.94 |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2.50%、15%、免征 |
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免征、25% |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2.50%、15% |
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 | 12.50% |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免征、25% |
长葛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2.50% |
154 | |
禹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2.50% |
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2.50% |
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50% |
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免征 |
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免征 |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免征 |
淮北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免征 |
许昌旺能安装检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旺源工程有限公司 | 20% |
邹城旺能利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公安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免征 |
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免征 |
舟山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免征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免征 |
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5%、免征 |
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5%、免征 |
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 增值税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垃圾处理收入及污泥处置收入按70%的退税率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各下属子公司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 企业所得税
(1) 旺能环保公司子公司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资格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企业所得税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155 | |
(〔2019〕年第60号),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2020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246.82 | 22,278.76 |
银行存款 | 1,745,537,665.15 | 837,648,724.88 |
其他货币资金 | 18,508,044.40 | 5,844,645.60 |
合计 | 1,764,065,956.37 | 843,515,649.24 |
其他说明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保函保证金 | 10,508,044.40 | 5,844,645.60 |
押金保证金及质押的定期存款 | 8,191,500.00 | 26,187,500.00 |
小 计 | 18,699,544.40 | 32,032,145.60 |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5,238,438.87 | 100.00% | 21,633,777.75 | 5.62% | 363,604,661.12 | 303,610,723.22 | 100.00% | 19,316,501.36 | 6.36% | 284,294,221.86 |
其中: | ||||||||||
合计 | 385,238,438.87 | 100.00% | 21,633,777.75 | 5.62% | 363,604,661.12 | 303,610,723.22 | 100.00% | 19,316,501.36 | 6.36% | 284,294,221.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
单位:元
156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69,715,473.38 | 18,485,773.67 | 5.00% |
1-2年 | 13,044,032.24 | 1,304,403.22 | 10.00% |
2-3年 | 1,270,664.78 | 635,332.39 | 50.00% |
3年以上 | 1,208,268.47 | 1,208,268.47 | 100.00% |
合计 | 385,238,438.87 | 21,633,777.75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9,715,473.38 |
1至2年 | 13,044,032.24 |
2至3年 | 1,270,664.78 |
3年以上 | 1,208,268.47 |
3至4年 | 1,208,268.47 |
合计 | 385,238,438.8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316,501.36 | 2,317,276.39 | 21,633,777.75 | |||
合计 | 19,316,501.36 | 2,317,276.39 | 21,633,777.75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 36,781,648.23 | 9.55% | 1,839,082.41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 | 35,802,866.47 | 9.29% | 1,790,143.32 |
157 | |
公司湖州供电公司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舟山供电公司 | 33,063,088.89 | 8.58% | 1,653,154.44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供电公司[注1] | 31,711,159.57 | 8.23% | 1,710,111.51 |
国网浙江省德清县供电有限公司[注2] | 18,000,458.21 | 4.67% | 1,069,924.31 |
合计 | 155,359,221.37 | 40.32% |
(4)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注1]账龄1年以内款项金额为29,220,088.88元,1-2年款项金额为2,491,070.69元[注2]账龄1年以内款项金额为14,602,430.09元,1-2年款项金额为3,398,028.12元
3、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570,000.00 | 1,171,014.79 |
合计 | 5,570,000.00 | 1,171,014.7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数 | |||||
初始成本 | 息调整 | 计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账面价值 | 值准备 | |
应收票据 | 5,570,000.00 | 5,570,000.00 | ||||
合 计 | 5,570,000.00 | 5,570,000.00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初始成本 | 息调整 | 计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账面价值 | 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171,014.79 | 1,171,014.79 | ||||
合 计 | 1,171,014.79 | 1,171,014.79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8 | |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6,748,797.76 |
小 计 | 56,748,797.76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898,631.98 | 76.47% | 5,387,692.82 | 74.94% |
1至2年 | 2,120,346.91 | 18.22% | 892,349.41 | 12.41% |
2至3年 | 476,660.18 | 4.09% | 647,634.14 | 9.01% |
3年以上 | 141,728.76 | 1.22% | 261,916.24 | 3.64% |
合计 | 11,637,367.83 | -- | 7,189,592.61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1,658,093.50 | 14.25 |
江苏红光仪表厂有限公司 | 624,000.00 | 5.36 |
湖州欣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540,966.15 | 4.65 |
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局 | 525,244.86 | 4.51 |
上海市凌桥环保设备厂有限公司 | 524,224.00 | 4.50 |
小 计 | 3,872,528.51 | 33.27 |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6,533,267.62 | 80,843,287.02 |
合计 | 66,533,267.62 | 80,843,287.02 |
159 | |
(1)应收利息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3,317,918.32 | 77,373,986.81 |
应收暂付款 | 3,333,373.57 | 3,624,513.28 |
其他 | 3,709,772.69 | 2,551,658.44 |
合计 | 70,361,064.58 | 83,550,158.53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76,709.37 | 114,507.61 | 2,415,654.53 | 2,706,871.51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6,582.37 | 116,582.37 | ||
--转入第三阶段 | -95,844.60 | 95,844.60 | ||
本期计提 | 119,031.03 | 97,919.33 | 903,975.09 | 1,120,925.45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79,158.03 | 233,164.71 | 3,415,474.22 | 3,827,796.96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160 | |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133,160.27 |
1至2年 | 2,331,647.11 |
2至3年 | 19,658,445.97 |
3年以上 | 41,237,811.23 |
3至4年 | 41,237,811.23 |
合计 | 70,361,064.58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沁阳市沁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00 | 3年以上 | 28.42% | |
渠县财政局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0 | 3年以上 | 14.21% | |
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押金保证金 | 7,700,000.00 | 2-3年 | 10.94% | |
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盘信分局 | 押金保证金 | 6,000,000.00 | 2-3年 | 8.53% | |
渠县卷硐乡财政所 | 押金保证金 | 4,000,000.00 | 2-3年 | 5.68% | |
合计 | -- | 47,700,000.00 | -- | 67.78% |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332,500.23 | 10,332,500.23 | 9,041,422.23 | 9,041,422.23 | ||
合同履约成本 | 48,175,522.61 | 48,175,522.61 |
161 | |
合计 | 10,332,500.23 | 10,332,500.23 | 57,216,944.84 | 57,216,944.84 |
(2)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本期计提减值 | 期末数 |
合同履约成本 | 48,175,522.61 | 48,175,522.61 | |||
小 计 | 48,175,522.61 | 48,175,522.61 |
7、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电费补贴款 | 311,754,880.25 | 15,587,744.03 | 296,167,136.22 | 128,024,927.00 | 6,401,246.35 | 121,623,680.65 |
合计 | 311,754,880.25 | 15,587,744.03 | 296,167,136.22 | 128,024,927.00 | 6,401,246.35 | 121,623,680.65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应收电费补贴款 | 174,543,455.57 | 未纳入国补资源名录的应收电费补贴款增加 |
合计 | 174,543,455.57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 | 9,186,497.68 | 应收补贴电费款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9,186,497.68 | -- |
其他说明: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补贴电费款组合 | 311,754,880.25 | 15,587,744.03 | 5.00 |
小 计 | 311,754,880.25 | 15,587,744.03 | 5.00 |
162 |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58,075,333.41 | 43,100,854.9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496,988.98 | |
预缴城市建设维护税 | 104,771.55 | 82,750.54 |
预缴教育费附加 | 36,171.02 | 36,204.68 |
预缴地方教育附加 | 39,899.40 | 24,136.45 |
合计 | 58,256,175.38 | 43,740,935.62 |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0.00 | 1,928,638.84 | 1,928,638.84 | ||||||||
小计 | 0.00 | 1,928,638.84 | 1,928,638.84 | ||||||||
合计 | 0.00 | 1,928,638.84 | 1,928,638.84 |
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5,018,249.69 | 3,201,015.01 | 58,219,264.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3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5,018,249.69 | 3,201,015.01 | 58,219,264.7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789,949.32 | 992,042.21 | 14,781,991.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69,532.38 | 71,014.80 | 1,940,547.18 | |
(1)计提或摊销 | 1,869,532.38 | 71,014.80 | 1,940,547.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5,659,481.70 | 1,063,057.01 | 16,722,538.7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358,767.99 | 2,137,958.00 | 41,496,725.9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228,300.37 | 2,208,972.80 | 43,437,273.17 |
164 |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490,753,409.43 | 2,631,110,560.14 |
合计 | 3,490,753,409.43 | 2,631,110,560.1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融资租入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17,122,007.00 | 26,168,320.58 | 1,676,374,863.16 | 47,696,800.66 | 144,673,766.99 | 3,412,035,758.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3,944,951.59 | 16,007,077.24 | 440,041,109.77 | 24,485,340.91 | 154,150,777.23 | 1,238,629,256.74 |
(1)购置 | 3,187,742.43 | 12,098,590.90 | 15,412,655.37 | 13,539,737.00 | 44,238,725.7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00,757,209.16 | 2,748,164.88 | 424,532,774.05 | 4,266,902.64 | 1,032,305,050.7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160,321.46 | 95,680.35 | 6,678,701.27 | 7,934,703.08 | ||
(4)融资租赁转入 | 154,150,777.23 | 154,150,777.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252,000.00 | 26,905.00 | 138,699,096.05 | 1,341,389.80 | 173,319,390.85 | |
(1)处置或报废 | 26,905.00 | 471,544.41 | 1,341,389.80 | 1,839,839.21 | ||
2) 融资租赁转出 | 33,252,000.00 | 138,137,551.64 | 171,389,551.64 | |||
3) 其他减少[注1] | 90,000.00 | 90,000.00 | ||||
4.期末余额 | 2,087,814,958.59 | 42,148,492.82 | 1,977,716,876.88 | 70,840,751.77 | 298,824,544.22 | 4,477,345,624.2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6,882,484.09 | 14,858,877.33 | 433,576,021.35 | 19,950,749.03 | 45,657,066.45 | 780,925,198.25 |
1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606,387.04 | 3,482,664.52 | 127,388,598.66 | 5,798,360.23 | 16,076,712.08 | 224,352,722.53 |
(1)计提 | 71,606,387.04 | 3,250,871.22 | 127,344,726.12 | 4,847,962.65 | 16,076,712.08 | 223,126,659.11 |
2)企业合并转入 | 231,793.30 | 43,872.54 | 950,397.58 | 1,226,063.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34,436.67 | 23,065.63 | 14,071,074.11 | 1,257,129.52 | 18,685,705.93 | |
(1)处置或报废 | 23,065.63 | 217,522.43 | 1,257,129.52 | 1,497,717.58 | ||
2) 融资租赁到期转出 | 3,334,436.67 | 13,852,126.71 | 17,186,563.38 | |||
3) 其他减少 | 1,424.97 | 1,424.97 | ||||
4.期末余额 | 335,154,434.46 | 18,318,476.22 | 546,893,545.90 | 24,491,979.74 | 61,733,778.53 | 986,592,214.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52,660,524.13 | 23,830,016.60 | 1,430,823,330.98 | 46,348,772.03 | 237,090,765.69 | 3,490,753,409.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50,239,522.91 | 11,309,443.25 | 1,242,798,841.81 | 27,746,051.63 | 99,016,700.54 | 2,631,110,560.14 |
(2)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及专用设备 | 298,824,544.22 | 61,733,778.53 | 237,090,765.69 |
166 | |
小 计 | 298,824,544.22 | 61,733,778.53 | 237,090,765.69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楼、研发楼、综合车间、辅助用房、变配电间、锅炉房等 | 51,831,587.85 | 待完成竣工验收后办理 |
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车间、办公楼等 | 48,389,350.54 | 待完成竣工验收后办理 |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及垃圾库、倒班宿舍及食堂、膜处理车间、综合水泵房、传达室等 | 144,746,402.51 | 待完成竣工验收后办理 |
禹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办公楼、传达室 | 1,620,900.00 | 办理中 |
长葛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办公楼、传达室 | 12,825,113.33 | 尚未办理 |
襄城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房、值班室 | 6,143,537.95 | 尚未办理 |
青田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综合主厂房、宿舍及食堂、传达室等 | 111,511,330.38 | 待完成竣工验收后办理 |
小 计 | 377,068,222.56 |
其他说明
[注1]本期其他减少系转入无形资产[注2]本期计提的累计折旧中增加的56,255.95元已资本化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52,185,712.52 | 1,709,416,024.42 |
合计 | 1,252,185,712.52 | 1,709,416,024.4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167 | |
湖州旺能再生餐厨垃圾项目 | 10,042,202.45 | 10,042,202.45 | 3,582,014.00 | 3,582,014.00 | ||
兰溪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811,928.28 | 811,928.28 | ||||
许昌旺能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6,769,434.60 | 6,769,434.60 | 160,342.91 | 160,342.91 | ||
各子公司改造工程 | 11,794,685.68 | 11,794,685.68 | 15,667,003.81 | 15,667,003.81 | ||
汕头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 | 173,088,007.43 | 173,088,007.43 | 23,415,632.71 | 23,415,632.71 | ||
台州飞灰填埋场项目 | 2,578,422.77 | 2,578,422.77 | 1,500.00 | 1,500.00 | ||
台州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项目 | 498,772,160.17 | 498,772,160.17 | ||||
舟山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8,259,472.97 | 8,259,472.97 | 204,371,867.04 | 204,371,867.04 | ||
魏清污泥处置二期项目 | 18,392,692.67 | 18,392,692.67 | 4,396,000.00 | 4,396,000.00 | ||
德清炉排炉项目 | 204,071,505.90 | 204,071,505.90 | ||||
荆州垃圾发电工程 | 50,242,544.66 | 50,242,544.66 | 36,245,793.06 | 36,245,793.06 | ||
各子公司环境提升工程 | 2,467,996.14 | 2,467,996.14 | 5,445,344.60 | 5,445,344.60 | ||
三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4,618,325.37 | 4,618,325.37 | 4,590,438.46 | 4,590,438.46 | ||
公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2,051.19 | 2,051.19 | 167,473,644.91 | 167,473,644.91 | ||
渠县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210,201,655.62 | 210,201,655.62 | 54,957,331.58 | 54,957,331.58 | ||
武陟垃圾中转站工程 | 6,601,085.92 | 6,601,085.92 | 5,106,950.95 | 5,106,950.95 | ||
长葛垃圾中转站工程 | 2,171,746.40 | 2,171,746.40 | 2,221,746.40 | 2,221,746.40 | ||
长汀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3,511,932.19 | 3,511,932.19 | 3,198,741.95 | 3,198,741.95 | ||
丽水生态餐厨废弃物处置项 | 55,247,746.64 | 55,247,746.64 |
168 | |
目 | ||||||
沁阳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1,927,552.33 | 1,927,552.33 | 1,802,802.33 | 1,802,802.33 | ||
德清生态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51,444,404.21 | 51,444,404.21 | ||||
沁阳生活填埋场项目 | 1,421,334.60 | 1,421,334.60 | 1,421,334.60 | 1,421,334.60 | ||
鹿邑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180,407,561.34 | 180,407,561.34 | 30,182,947.33 | 30,182,947.33 | ||
铜仁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7,521,907.77 | 7,521,907.77 | 4,561,479.18 | 4,561,479.18 | ||
监利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39,631,057.93 | 39,631,057.93 | 2,555,481.16 | 2,555,481.16 | ||
舟山环境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1,656,178.76 | 1,656,178.76 | ||||
安吉环境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60,672,333.16 | 60,672,333.16 | 42,422,898.77 | 42,422,898.77 | ||
荥阳再生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46,599,564.07 | 46,599,564.07 | 3,892,428.05 | 3,892,428.05 | ||
洛阳再生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85,631,294.45 | 85,631,294.45 | 40,727,508.19 | 40,727,508.19 | ||
蚌埠环保餐厨废弃物及污泥处理项目 | 58,445,586.54 | 58,445,586.54 | 16,821,404.33 | 16,821,404.33 | ||
蚌埠科技餐厨废弃物及污泥处理项目 | 43,761,311.93 | 43,761,311.93 | 11,465,600.72 | 11,465,600.72 | ||
青田县有机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 | 21,297,485.01 | 21,297,485.01 | 143,357.00 | 143,357.00 | ||
丽水垃圾发电二期及改扩建工程 | 127,688,960.06 | 127,688,960.06 | 43,739,080.37 | 43,739,080.37 | ||
修武垃圾发电焚烧工程 | 198,866.80 | 198,866.80 | 198,866.80 | 198,866.80 | ||
青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97,917,774.66 | 97,917,774.66 | ||||
仙居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1,959,453.18 | 1,959,453.18 | 1,639,396.95 | 1,639,396.95 |
169 | |
邹城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 | 23,282,488.04 | 23,282,488.04 | 12,874,922.92 | 12,874,922.92 | ||
台州能源供热管网工程 | 93,396.23 | 93,396.23 | 8,292,998.88 | 8,292,998.88 | ||
淮北旺能供热管网工程 | 6,292,758.34 | 6,292,758.34 | ||||
攀枝花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1,769,492.83 | 1,769,492.83 | ||||
南太湖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四期) | ||||||
苏州高新区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 | 5,393,381.25 | 5,393,381.25 | ||||
定西垃圾发电工程 | 5,768,334.77 | 5,768,334.77 | ||||
欣源固废污泥车间扩建项目 | 382,647.70 | 382,647.70 | ||||
兰溪环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 7,131,849.06 | 7,131,849.06 | ||||
鹿邑环境前期工程 | 191,437.80 | 191,437.80 | ||||
其他零星工程 | 3,735,078.30 | 3,735,078.30 | 3,748,905.68 | 3,748,905.68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0,238,322.97 | 10,238,322.97 | 42,168,560.16 | 42,168,560.16 | ||
合计 | 1,252,185,712.52 | 1,252,185,712.52 | 1,709,416,024.42 | 1,709,416,024.42 |
(2)工程物资
其他说明:
工程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湖州旺能再生餐厨垃圾项目 | 3,582,014.00 | 7,858,292.01 | 1,398,103.56 | 10,042,202.45 | |
兰溪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811,928.28 | 17,404,242.61 | 18,216,170.89 | ||
许昌旺能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160,342.91 | 123,446,575.53 | 116,837,483.84 | 6,769,434.60 | |
各子公司改造工程 | 15,667,003.81 | 29,833,011.22 | 33,705,329.35 | 11,794,685.68 |
170 | |
汕头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 | 23,415,632.71 | 149,672,374.72 | 173,088,007.43 | ||
台州飞灰填埋场项目 | 1,500.00 | 2,576,922.77 | 2,578,422.77 | ||
台州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项目 | 498,772,160.17 | 175,897,043.98 | 674,669,204.15 | ||
舟山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204,371,867.04 | 71,059,913.79 | 267,172,307.86 | 8,259,472.97 |
魏清污泥处置二期项目 | 4,396,000.00 | 13,996,692.67 | 18,392,692.67 | ||
德清炉排炉项目 | 204,071,505.90 | 80,746,546.34 | 284,818,052.24 |
荆州垃圾发电工程 | 36,245,793.06 | 16,476,559.20 | 2,479,807.60 | 50,242,544.66 | |
各子公司环境提升工程 | 5,445,344.60 | 357,451.66 | 3,334,800.12 | 2,467,996.14 | |
三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4,590,438.46 | 27,886.91 | 4,618,325.37 |
公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167,473,644.91 | 145,328,279.30 | 312,799,873.02 | 2,051.19 | |
渠县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54,957,331.58 | 155,244,324.04 | 210,201,655.62 | ||
武陟垃圾中转站工程 | 5,106,950.95 | 1,494,134.97 | 6,601,085.92 |
长葛垃圾中转站工程 | 2,221,746.40 | 434,955.75 | 484,955.75 | 2,171,746.40 | |
长汀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3,198,741.95 | 313,190.24 | 3,511,932.19 | ||
丽水生态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 | 55,247,746.64 | 16,721,872.32 | 71,969,618.96 | ||
沁阳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1,802,802.33 | 124,750.00 | 1,927,552.33 | ||
德清生态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51,444,404.21 | 9,394,191.22 | 60,838,595.43 |
沁阳生活填埋场项目 | 1,421,334.60 | 1,421,334.60 | |||
鹿邑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30,182,947.33 | 150,224,614.01 | 180,407,561.34 | ||
铜仁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4,561,479.18 | 2,960,428.59 | 7,521,907.77 |
监利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2,555,481.16 | 41,976,495.05 | 4,900,918.28 | 39,631,057.93 | |
舟山环境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1,656,178.76 | 1,656,178.76 | |||
安吉环境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42,422,898.77 | 18,249,434.39 | 60,672,333.16 | ||
荥阳再生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3,892,428.05 | 42,707,136.02 | 46,599,564.07 | ||
洛阳再生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40,727,508.19 | 44,903,786.26 | 85,631,294.45 | ||
蚌埠环保餐厨废弃物及污泥处理项目 | 16,821,404.33 | 41,624,182.21 | 58,445,586.54 | ||
蚌埠科技餐厨废弃物及污泥处理项目 | 11,465,600.72 | 32,295,711.21 | 43,761,311.93 | ||
青田县有机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 | 143,357.00 | 21,154,128.01 | 21,297,485.01 | ||
丽水垃圾发电二期及改扩建工程 | 43,739,080.37 | 83,949,879.69 | 127,688,960.06 |
171 | |
修武垃圾发电焚烧工程 | 198,866.80 | 198,866.80 |
青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97,917,774.66 | 213,320,471.40 | 311,238,246.06 | ||
仙居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1,639,396.95 | 320,056.23 | 1,959,453.18 | ||
邹城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 | 12,874,922.92 | 10,407,565.12 | 23,282,488.04 | ||
台州能源供热管网工程 | 8,292,998.88 | 7,066,745.12 | 15,266,347.77 | 93,396.23 |
淮北旺能供热管网工程 | 6,292,758.34 | 6,292,758.34 | |||
攀枝花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1,769,492.83 | 1,769,492.83 | |||
南太湖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四期) | 827,994.63 | 827,994.63 | |||
苏州高新区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 | 153,617,041.61 | 148,223,660.36 | 5,393,381.25 | ||
定西垃圾发电工程 | 5,768,334.77 | 5,768,334.77 | |||
欣源固废污泥车间扩建项目 | 382,647.70 | 382,647.70 | |||
兰溪环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 7,131,849.06 | 7,131,849.06 | |||
鹿邑环境前期工程 | 191,437.80 | 191,437.80 | |||
河池旺能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21,081,185.13 | 21,081,185.13 |
淮北旺能垃圾焚烧工程 | 26,557,797.40 | 26,557,797.40 | |||
禹州旺能垃圾中转站工程 | 7,015,191.96 | 7,015,191.96 | |||
襄城旺能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87,938.48 | 87,938.48 | |||
德清污泥项目 | 139,000.00 | 139,000.00 |
其他零星工程 | 3,748,905.68 | 1,166,027.23 | 1,179,854.61 | 3,735,078.30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2,168,560.16 | 5,510,928.23 | 37,441,165.42 | 10,238,322.97 | |
小计 | 1,709,416,024.42 | 1,967,109,469.73 | 2,424,339,781.63 | 1,252,185,712.52 |
(续上表)
工程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湖州旺能再生餐厨垃圾项目 | ||||||
兰溪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
许昌旺能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
各子公司改造工程 | ||||||
汕头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 | 47.36 | 2,119,970.27 | 2,119,970.27 | 5.23 | 金融机构贷款 |
台州飞灰填埋场项目 |
172 | |
台州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项目 | ||||||
舟山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6,601,336.20 | 572,489.34 | 5.51 | 金融机构贷款 | ||
魏清污泥处置二期项目 | ||||||
德清炉排炉项目 | 8,831,215.59 | 2,752,193.90 | 4.95 | 金融机构贷款 | ||
荆州垃圾发电工程 | ||||||
各子公司环境提升工程 | ||||||
三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
公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7,426,039.61 | 3,667,424.38 | 4.90 | 金融机构贷款 | ||
渠县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56.34 | 1,325,041.67 | 1,325,041.67 | 4.90 | 金融机构贷款 |
武陟垃圾中转站工程 | ||||||
长葛垃圾中转站工程 | ||||||
长汀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
丽水生态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 | 5,850,787.18 | 206,014.37 | 5.15 | 金融机构贷款 | ||
沁阳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
德清生态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4,217,241.79 | 2,362,757.54 | 5.69 | 金融机构贷款 | ||
沁阳生活填埋场项目 | ||||||
鹿邑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66.34 | |||||
铜仁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
监利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15.02 | |||||
舟山环境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
安吉环境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4,526,119.21 | 3,276,880.56 | 5.67 | 金融机构贷款 | ||
荥阳再生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1,452,152.98 | 772,742.48 | 5.05 | 金融机构贷款 | ||
洛阳再生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
蚌埠环保餐厨废弃物 |
173 | |
及污泥处理项目 | ||||||
蚌埠科技餐厨废弃物及污泥处理项目 | ||||||
青田县有机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 | 277,031.16 | 277,031.16 | 4.90 | 金融机构贷款 | ||
丽水垃圾发电二期及改扩建工程 | 46.53 | 3,406,335.52 | 3,406,335.52 | 5.23 | 金融机构贷款 | |
修武垃圾发电焚烧工程 | ||||||
青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12,720,441.90 | 9,206,625.46 | 5.15 | 金融机构贷款 | ||
仙居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
邹城餐厨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 | ||||||
台州能源供热管网工程 | ||||||
淮北旺能供热管网工程 | ||||||
攀枝花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
南太湖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四期) | ||||||
苏州高新区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 | 11,098,853.49 | 702,558.83 | 4.90 | 金融机构贷款 | ||
定西垃圾发电工程 | ||||||
欣源固废污泥车间扩建项目 | ||||||
兰溪环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 ||||||
鹿邑环境前期工程 | ||||||
河池旺能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
淮北旺能垃圾焚烧工程 | ||||||
禹州旺能垃圾中转站工程 | ||||||
襄城旺能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
德清污泥项目 |
其他零星工程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74 | |
小 计 | 69,852,566.57 | 30,648,065.48 |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使用权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4,682,701.86 | 3,472,215,417.57 | 1,270,695.20 | 26,131,080.66 | 3,784,299,895.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317,426.50 | 1,528,677,991.06 | 2,178,358.47 | 15,815,074.02 | 1,566,988,850.05 | ||
(1)购置 | 1,707,131.00 | 136,554,685.13 | 2,158,358.47 | 15,815,074.02 | 156,235,248.6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8,610,295.50 | 20,000.00 | 18,630,295.50 | ||||
(4)在建工程转入 | 1,392,034,730.90 | 1,392,034,730.90 | |||||
(5)其他转入 | 88,575.03 | 88,575.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05,000,128.36 | 5,000,893,408.63 | 3,449,053.67 | 41,946,154.68 | 5,351,288,745.3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063,278.56 | 512,804,242.00 | 713,680.02 | 16,729,915.98 | 547,311,116.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54,938.42 | 181,964,655.50 | 459,683.15 | 6,771,810.83 | 196,951,087.90 | ||
(1)计提 | 7,475,783.98 | 181,964,655.50 | 459,616.48 | 6,771,810.83 | 196,671,866.79 |
175 |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转入 | 279,154.44 | 66.67 | 279,221.1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4,818,216.98 | 694,768,897.50 | 1,173,363.17 | 23,501,726.81 | 744,262,204.4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669,046.17 | 20,669,046.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669,046.17 | 20,669,046.1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0,181,911.38 | 4,285,455,464.96 | 2,275,690.50 | 18,444,427.87 | 4,586,357,494.7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7,619,423.30 | 2,938,742,129.40 | 557,015.18 | 9,401,164.68 | 3,216,319,732.5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特许经营 | 135,420,001.19 | 正在办理中 |
176 | |
权中房产 | ||
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中房产 | 239,893,842.82 | 待完成竣工验收后办理 |
淮北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中房产 | 244,049,098.33 | 待完成竣工验收后办理 |
小 计 | 619,362,942.34 |
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车位使用权 | 693,611.03 | 18,333.36 | 675,277.67 | ||
搬迁费 | 1,494,166.51 | 110,000.04 | 1,384,166.47 | ||
土地租赁费 | 1,407,845.49 | 236,375.02 | 174,482.66 | 1,469,737.85 | |
其他费用 | 11,250.00 | 11,250.00 | |||
合计 | 3,606,873.03 | 236,375.02 | 314,066.06 | 3,529,181.99 |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3,882,955.35 | 4,385,681.12 | 18,175,722.67 | 3,194,979.52 |
递延收益 | 55,319,917.11 | 10,162,546.20 | 58,019,685.49 | 10,674,207.92 |
BOT项目摊销差异 | 18,033,858.26 | 2,824,271.33 | 16,329,976.16 | 2,593,263.11 |
合计 | 97,236,730.72 | 17,372,498.65 | 92,525,384.32 | 16,462,450.5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BOT项目摊销差异 | 39,123,139.75 | 9,507,217.15 | 22,471,427.37 | 5,450,230.99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9,690,708.20 | 1,453,606.23 | 10,454,970.21 | 1,306,871.28 |
合计 | 48,813,847.95 | 10,960,823.38 | 32,926,397.58 | 6,757,102.27 |
177 |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372,498.65 | 16,462,450.5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960,823.38 | 6,757,102.2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338,566.43 | 7,542,025.04 |
可抵扣亏损 | 152,930,179.04 | 84,100,682.82 |
合计 | 166,268,745.47 | 91,642,707.86 |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土地款 | 37,098,766.45 | 37,098,766.45 | 14,670,920.00 | 14,670,920.00 | ||
特许经营权 | 17,725,728.13 | 17,725,728.13 | ||||
合计 | 37,098,766.45 | 37,098,766.45 | 32,396,648.13 | 32,396,648.13 |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0,034,808.22 | |
信用借款 | 40,045,000.00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10,000,000.00 | |
合计 | 80,079,808.22 |
178 | |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946,379,272.00 | 755,581,521.51 |
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 | 123,658,798.49 | 96,758,922.68 |
其他 | 2,975,230.24 | 2,051,178.73 |
合计 | 1,073,013,300.73 | 854,391,622.92 |
1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 | 1,257,710.00 | 1,328,525.50 |
合计 | 1,257,710.00 | 1,328,525.50 |
20、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1,280,895.25 | 41,906,784.19 |
合计 | 41,280,895.25 | 41,906,784.19 |
2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320,641.96 | 157,578,490.46 | 153,579,499.06 | 18,319,633.3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96,189.90 | 4,711,370.58 | 4,872,144.70 | 3,235,415.78 |
合计 | 17,716,831.86 | 162,289,861.04 | 158,451,643.76 | 21,555,049.14 |
179 |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915,075.12 | 129,367,082.32 | 126,118,301.74 | 12,163,855.70 |
2、职工福利费 | 135,205.47 | 15,826,118.25 | 15,672,157.89 | 289,165.83 |
3、社会保险费 | 2,479,087.66 | 4,375,789.75 | 4,291,756.34 | 2,563,121.0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62,954.90 | 4,035,088.48 | 3,911,830.31 | 2,186,213.07 |
工伤保险费 | 189,887.60 | 168,710.43 | 197,894.38 | 160,703.65 |
生育保险费 | 226,245.16 | 171,990.84 | 182,031.65 | 216,204.35 |
4、住房公积金 | 298,694.76 | 6,734,741.50 | 6,542,586.71 | 490,849.55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92,578.95 | 1,274,758.64 | 954,696.38 | 2,812,641.21 |
合计 | 14,320,641.96 | 157,578,490.46 | 153,579,499.06 | 18,319,633.3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04,311.79 | 4,469,030.04 | 4,626,874.97 | 2,846,466.86 |
2、失业保险费 | 391,878.11 | 242,340.54 | 245,269.73 | 388,948.92 |
合计 | 3,396,189.90 | 4,711,370.58 | 4,872,144.70 | 3,235,415.78 |
2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930,340.91 | 13,406,391.58 |
企业所得税 | 35,932,143.89 | 37,243,355.71 |
个人所得税 | 234,947.65 | 355,232.9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95,499.16 | 1,153,673.39 |
房产税 | 9,304,007.23 | 4,124,648.61 |
土地使用税 | 2,401,907.18 | 974,671.53 |
环境保护税 | 713,692.85 | 727,804.38 |
教育费附加 | 418,831.84 | 567,734.74 |
地方教育附加 | 233,706.82 | 343,181.25 |
180 | |
印花税 | 136,201.10 | 115,777.45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19,001.79 | 23,274.62 |
水资源税 | 15,150.64 | |
合计 | 63,335,431.06 | 59,035,746.18 |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11,374,829.00 | 77,745,252.24 |
合计 | 111,374,829.00 | 77,745,252.24 |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5,305,600.00 | 33,516,000.00 |
押金保证金 | 27,370,279.79 | 12,062,737.72 |
暂收补助款 | 9,840,000.00 | 9,840,000.00 |
往来款 | 4,722,673.72 | 4,987,581.71 |
股权转让款 | 16,050,995.63 | 4,300,995.63 |
费用款 | 7,311,602.08 | 5,016,512.54 |
应付暂收款 | 3,765,063.48 | 2,614,449.37 |
其他 | 17,008,614.30 | 5,406,975.27 |
合计 | 111,374,829.00 | 77,745,252.24 |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10,790,875.15 | 190,972,142.5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7,441,667.68 | 36,729,682.47 |
合计 | 358,232,542.83 | 227,701,824.97 |
181 | |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623,820.19 | 5,447,881.94 |
合计 | 4,623,820.19 | 5,447,881.94 |
26、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407,276,219.50 | 1,290,136,067.39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1,697,996,110.31 | 1,450,609,179.40 |
抵押、保证及质押借款 | 288,366,502.60 | 337,038,535.46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207,915,408.67 | 72,118,580.00 |
合计 | 3,601,554,241.08 | 3,149,902,362.25 |
27、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211,751,631.78 | |
合计 | 1,211,751,631.78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0年12月17日 | 6年 | 1,209,236,852.29 | 175,000.00 | 2,339,779.49 | 1,211,751,631.78 | |||||
合计 | -- | -- | -- | 1,209,236,852.29 | 175,000.00 | 2,339,779.49 | 1,211,751,631.78 |
182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12月16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16.47元/股。
2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87,897,033.67 | 89,131,730.14 |
合计 | 187,897,033.67 | 89,131,730.14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赁 | 163,506,984.96 | 59,615,181.43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 | 24,390,048.71 | 29,516,548.71 |
合 计 | 187,897,033.67 | 89,131,730.14 |
其他说明:
[注]根据 2010 年 4 月 30 日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淮北锦江再生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淮北宇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淮北宇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欠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债务以 2009 年 4月 30 日为基准日,计7,689.77 万元,淮北宇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自 2011 年起,于每年 12月 31 日前 30 天内,向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 512.65 万元债务,共分十五年等额偿还。同时淮北锦江再生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淮北宇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按前述约定偿还所欠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淮北锦江再生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无条件代为清偿。
29、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BOT项目预计后续支出 | 311,338,488.22 | 269,702,017.10 | BOT项目预计后续支出 |
合计 | 311,338,488.22 | 269,702,017.10 | -- |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2,999,342.18 | 7,612,000.00 | 8,726,287.18 | 141,885,055.00 |
183 | |
售后租回递延收益 | 240,470.30 | 468,730.62 | -228,260.32 | ||
合计 | 143,239,812.48 | 7,612,000.00 | 9,195,017.80 | 141,656,794.6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垃圾运输道路建设资金 | 4,403,831.39 | 350,000.04 | 4,053,831.35 | 与资产相关 | ||||
运维建设补助资金 | 196,520.00 | 69,360.00 | 127,160.00 | 与资产相关 | ||||
湖州南太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 5,662,666.62 | 417,666.64 | 5,244,999.98 | 与资产相关 | ||||
湖州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项目 | 235,058.87 | 17,389.28 | 217,669.59 | 与资产相关 | ||||
南太湖城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2,350,526.23 | 179,258.24 | 2,171,267.99 | 与资产相关 | ||||
南太湖2018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1,916,800.00 | 92,444.40 | 1,824,355.60 | 与资产相关 | ||||
丽水市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示范试点城市省级专项资金 | 3,400,000.00 | 132,415.71 | 3,267,584.29 | 与资产相关 | ||||
德清餐厨垃圾收运 | 1,200,000.00 | 360,000.00 | 1,5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184 | |
处置项目建设补助 | ||||||||
舟山工业废弃物填埋场建设项目补助 | 240,000.00 | 60,000.00 | 1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舟山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 8,305,378.80 | 750,495.80 | 7,554,883.00 | 与资产相关 | ||||
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项目经费 | 1,500,000.00 | 55,000.00 | 1,44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 | 270,000.00 | 2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省补资金 | 12,500,000.00 | 458,333.33 | 12,041,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扩宽拍马工业园道路资金 | 258,750.00 | 22,500.00 | 236,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荆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改造项目 | 595,000.00 | 140,000.00 | 45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废弃炉渣综合利用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320,000.00 | 80,000.00 | 2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台州市路桥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0吨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项目 | 1,978,827.36 | 105,537.42 | 1,873,289.94 | 与资产相关 | ||||
台州市路 | 4,607,477.76 | 245,753.5 | 4,361,724.22 | 与资产相 |
185 | |
桥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0吨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项目 | 4 | 关 | ||||||
台州市路桥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0吨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项目 | 323,465.70 | 17,328.52 | 306,137.18 | 与资产相关 | ||||
台州市路桥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0吨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项目 | 1,439,357.44 | 77,108.43 | 1,362,249.01 | 与资产相关 |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改造工程 | 2,687,950.08 | 144,023.04 | 2,543,927.04 | 与资产相关 | ||||
台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扩建项目补助 | 8,384,441.58 | 449,246.74 | 7,935,194.84 | 与资产相关 | ||||
安吉生活垃圾焚烧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出 | 2,256,819.24 | 405,094.99 | 1,851,724.25 | 与资产相关 | ||||
安吉污泥处置项目 | 5,865,828.08 | 134,171.92 | 5,731,656.16 | 与资产相关 | ||||
安吉城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3,664,089.96 | 261,970.01 | 3,402,119.95 | 与资产相关 | ||||
汕头2018年省级促 | 2,448,817.65 | 189,585.88 | 2,259,231.77 | 与资产相关 |
186 | |
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
脱销工程补助金 | 871,951.23 | 73,170.72 | 798,780.51 | 与资产相关 | ||||
垃圾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881,481.48 | 51,851.85 | 829,629.63 | 与资产相关 | ||||
德清污泥处置项目 | 4,130,000.00 | 210,000.00 | 3,9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垃圾焚烧发电配套改造工程补助 | 3,869,250.00 | 234,500.00 | 3,634,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垃圾焚烧发电配套改造工程补助 | 1,815,000.00 | 110,000.00 | 1,70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346,000.00 | 42,000.00 | 30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资源循环利用(静脉产业)项目资金补助 | 600,000.00 | 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丽水市环保局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补助 | 336,000.00 | 16,000.00 | 3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丽水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 | 8,643,600.00 | 411,600.00 | 8,23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434,280.00 | 20,680.00 | 413,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丽水旺能住房与城市建设局专项资金补助 | 5,290,000.00 | 5,2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餐厨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2,359,217.83 | 125,625.48 | 2,233,592.35 | 与资产相关 |
187 | |
湖州再生2017年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8,257,262.41 | 439,689.18 | 7,817,573.23 | 与资产相关 | ||||
淮北旺能2017年省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 | 25,422,442.47 | 521,486.04 | 24,900,956.43 | 与资产相关 | ||||
淮北旺能2020年省级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 | 800,000.00 | 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污泥无害化处置及利用改扩建补助 | 6,971,250.00 | 714,999.98 | 6,256,250.02 | 与资产相关 | ||||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补助 | 1,650,000.00 | 900,000.00 | 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安吉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 562,000.00 | 56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 计 | 142,999,342.18 | 7,612,000.00 | 8,726,287.18 | 141,885,055.00 |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20,765,045.00 | 600,000.00 | 600,000.00 | 421,365,045.00 |
188 | |
其他说明:
1)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激励对象宋平、林春娜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8.66元,增加注册资本6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21,365,045.00元。激励对象宋平、林春娜共计缴付出资额5,196,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6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96,000.00元。上述新增股本实收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04号)。上述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11月25日。
2)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股本的比例(%) |
单建明 | 12,206,000 | 2020-01-13 |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 | 2.90 |
20,000,000 | 2020-11-19 | [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4.75 | |
14,800,000 | 2020-12-14 | [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51 |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6,800,000 | 2020-01-13 |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1.61 |
2,353,816 | 2020-01-13 |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0.56 | |
22,300,000 | 2018-05-17 | [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5.29 | |
1 | 2020-01-13 | [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0.00 | |
6,000,000 | 2020-01-14 | [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42 | |
19,000,000 | 2020-11-03 | [注]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4.51 | |
12,000,000 | 2020-12-22 | [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85 | |
5,500,000 | 2021-01-28 | [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31 |
小 计 | 114,959,817 | 27.27 |
[注]质押到期日至出质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质押股权尚未解除质押登记
32、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0 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4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8,686,644.20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81,313,355.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81,313,355.80元与应付债券初始摊余成本1,209,236,852.29元的差额部分172,076,503.51元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189 |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72,076,503.51 | 172,076,503.51 | ||||||
合计 | 172,076,503.51 | 172,076,503.51 |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18,405,734.01 | 4,596,000.00 | 2,023,001,734.01 | |
其他资本公积 | 472,402,263.65 | 41,308,400.00 | 3,152,793.30 | 510,557,870.35 |
合计 | 2,490,807,997.66 | 45,904,400.00 | 3,152,793.30 | 2,533,559,604.3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增加4,596,000.00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1之说明;
2)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18,648,400.00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之说明;
3)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22,660,000.00元系收到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收到月份 | 补助项目 | 政府补助文件 | 政府补助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
2020.8 | 丽水旺能环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 202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第二批)的通知》(浙发改环资〔2020〕224号) | 22,660,000.00 | 22,660,000.00 |
小 计 | 22,660,000.00 | 22,660,000.00 |
4) 2020年6月,公司完成对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的合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被合并方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扣除留存收益后的净资产变动3,152,793.30相应转出。
34、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3,516,000.00 | 5,196,000.00 | 13,406,400.00 | 25,305,600.00 |
合计 | 33,516,000.00 | 5,196,000.00 | 13,406,400.00 | 25,305,6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因新增发行限制性股票确认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本期减少系限制性股票首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并注销。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190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7,494,213.49 | 17,492,040.43 | 84,986,253.92 | |
任意盈余公积 | 10,538,091.35 | 10,538,091.35 | ||
合计 | 78,032,304.84 | 17,492,040.43 | 95,524,345.2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63,138,720.79 | 797,243,059.1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63,138,720.79 | 797,243,059.1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22,181,341.93 | 421,486,496.1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492,040.43 | 13,934,330.02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2,076,504.50 | 41,656,504.50 |
其他 | 63,046,195.98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62,705,321.81 | 1,163,138,720.7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58,142,929.29 | 848,740,720.64 | 1,143,890,888.04 | 554,128,573.48 |
其他业务 | 40,233,991.36 | 3,402,682.95 | 27,397,665.81 | 2,586,638.39 |
合计 | 1,698,376,920.65 | 852,143,403.59 | 1,171,288,553.85 | 556,715,211.87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191 | |
其中: | ||||
电费及蒸汽销售 | 1,101,286,581.28 | 1,101,286,581.28 | ||
垃圾处理及污泥处理 | 580,274,549.53 | 580,274,549.53 | ||
其他 | 7,924,569.90 | 7,924,569.90 | ||
其中: | ||||
国内销售 | 1,689,485,700.71 | 1,689,485,700.71 | ||
其中: | ||||
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 1,109,211,151.18 | 1,109,211,151.18 | ||
劳务服务(在某一时段内提供) | 580,274,549.53 | 580,274,549.53 | ||
其中: | ||||
合计 | 1,689,485,700.71 | 1,689,485,700.71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1)营业收入不含房租收入8,891,219.94元
(2)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4,310,743.52元。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15,631.69 | 6,469,761.30 |
教育费附加 | 3,683,780.24 | 3,644,629.44 |
房产税 | 12,553,862.62 | 7,473,603.37 |
土地使用税 | 4,164,758.18 | 3,836,645.75 |
环境保护税 | 3,902,538.25 | 3,526,523.65 |
地方教育附加 | 2,440,759.49 | 2,385,862.64 |
印花税 | 783,246.49 | 702,990.55 |
水资源税 | 74,360.91 | 45,628.14 |
车船税 | 8,857.60 | 14,468.40 |
合计 | 34,727,795.47 | 28,100,113.24 |
192 | |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劳务费 | 31,784,834.40 | 29,984,544.49 |
股权激励费用 | 18,648,400.00 | 783,737.50 |
折旧摊销 | 15,389,816.33 | 9,863,785.03 |
办公费及差旅费 | 11,084,903.85 | 10,852,963.72 |
业务招待费 | 10,717,758.30 | 9,889,677.34 |
中介机构费 | 6,219,439.69 | 5,968,900.19 |
租赁费 | 4,446,969.67 | 2,717,693.49 |
财产保险费 | 3,337,833.75 | 2,243,626.71 |
其他 | 4,635,059.16 | 2,675,912.22 |
合计 | 106,265,015.15 | 74,980,840.69 |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 | 15,925,448.87 | 15,424,698.32 |
直接投入 | 16,135,330.40 | 14,448,107.20 |
折旧摊销 | 7,993,271.41 | 7,966,720.74 |
其他费用 | 910,385.82 | 527,478.69 |
合计 | 40,964,436.50 | 38,367,004.95 |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997,520.85 | -3,521,223.92 |
利息支出 | 175,141,477.63 | 76,131,853.85 |
手续费 | 472,943.73 | 486,672.49 |
合计 | 173,616,900.51 | 73,097,302.42 |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193 |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8,726,287.18 | 7,364,575.79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80,758,746.01 | 92,800,986.99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9,545.42 | 42,147.66 |
其他 | 107,399.59 | |
合 计 | 89,601,978.20 | 100,207,710.44 |
4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1,361.16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61.09 | |
资金占用利息 | 1,398,875.00 | |
合计 | 1,297,513.84 | 3,261.09 |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3,222,908.77 | -8,624,897.76 |
合计 | -3,222,908.77 | -8,624,897.76 |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9,186,497.68 | |
合计 | -9,186,497.68 |
4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67,738.79 | -5,368.77 |
合 计 | -67,738.79 | -5,368.77 |
194 | |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保险理赔收入 | 1,932,820.31 | 1,063,887.98 | 1,932,820.31 |
罚没收入 | 358,641.90 | 147,723.03 | 358,641.90 |
其他 | 29,137.83 | 3,100.60 | 29,137.83 |
合计 | 2,320,600.04 | 1,214,711.61 | 2,320,600.04 |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668,900.00 | 870,600.00 | 668,900.00 |
罚款支出 | 744,791.00 | 1,628,169.00 | 744,791.00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413,024.20 | 48,580.18 | |
滞纳金 | 119,825.53 | 337,497.69 | 119,825.5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8,099.66 | 626,129.81 | 88,099.66 |
其他 | 746,731.88 | 1,685,886.69 | 746,731.88 |
合计 | 2,781,372.27 | 5,196,863.37 | 2,368,348.07 |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4,774,381.19 | 57,726,024.4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93,673.01 | 3,782,697.57 |
合计 | 48,068,054.20 | 61,508,721.9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68,620,944.00 |
195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2,155,236.0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9,167,482.2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536,514.0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033,270.1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90,387.4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873,931.86 |
所得税费用 | 48,068,054.20 |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中央预算内补助及政府补助 | 34,783,815.49 | 126,594,605.75 |
收回押金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52,074,236.56 | 12,400,495.92 |
房租费及预收房租 | 9,030,477.03 | 9,924,706.41 |
银行利息收入 | 1,997,520.85 | 3,521,223.92 |
其他 | 5,119,300.70 | 6,007,014.15 |
合计 | 103,005,350.63 | 158,448,046.15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 50,745,133.22 | 38,029,492.70 |
支付押金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15,200,826.00 | 29,793,477.80 |
其他 | 3,449,815.76 | 8,432,331.77 |
合计 | 69,395,774.98 | 76,255,302.27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5,844,645.60 | 73,218,076.00 |
收到资金占用利息 | 1,398,875.00 |
196 | |
收回退回设备款 | 7,904,000.00 | |
合计 | 7,243,520.60 | 81,122,076.00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太湖污泥业务收购款 | 65,000,000.00 | |
支付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7,508,044.40 | 37,776,645.60 |
南太湖污泥业务合并流量转出 | 1,329,685.68 | 7,041,878.01 |
合计 | 73,837,730.08 | 44,818,523.61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 1,384,905,660.38 | |
收到融资租赁款 | 150,000,000.00 | |
收到往来款 | 13,176,270.96 | |
合计 | 1,548,081,931.34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47,266,545.44 | 70,719,592.96 |
归还往来款 | 16,634,232.32 | 5,126,500.00 |
支付可转换债券发行费用 | 3,013,933.95 | |
合计 | 66,914,711.71 | 75,846,092.96 |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520,552,889.80 | 426,117,911.94 |
197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409,406.45 | 8,624,897.7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24,939,935.54 | 161,722,908.4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94,996,775.59 | 124,309,673.0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14,066.06 | 290,238.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7,738.79 | 5,368.7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8,099.66 | 626,129.8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5,741,477.63 | 76,131,853.8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97,513.84 | -3,261.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10,048.10 | 1,473,832.1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203,721.11 | 2,308,865.4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229,370.14 | -30,319,778.4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4,160,566.90 | -232,087,527.0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831,576.10 | 91,826,766.95 |
其他 | 40,708,400.00 | 95,040,237.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715,328.03 | 726,068,117.9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45,366,411.97 | 811,483,503.6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11,483,503.64 | 804,505,083.89 |
198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3,882,908.33 | 6,978,419.7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7,276,700.00 |
其中: | --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68,000,000.00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9,276,7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561,337.69 |
其中: | --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6,560,994.82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342.87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50,000.00 |
其中: | -- |
湖州环泉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 | 75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71,465,362.31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45,366,411.97 | 811,483,503.64 |
其中:库存现金 | 20,246.82 | 22,278.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45,346,165.15 | 811,461,224.8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45,366,411.97 | 811,483,503.64 |
其他说明: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情况说明: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保函保证金 | 10,508,044.40 | 5,844,645.60 |
押金保证金及质押的定期存款 | 8,191,500.00 | 26,187,500.00 |
小 计 | 18,699,544.40 | 32,032,145.60 |
199 | |
5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699,544.40 | 押金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235,634,350.09 | 提供借款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597,428,288.94 | 提供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担保 |
应收账款 | 122,869,275.48 | 提供融资租赁及借款质押担保 |
合同资产 | 79,114,169.36 | 提供融资租赁及借款质押担保 |
合计 | 1,053,745,628.27 | -- |
5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 明细情况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期初 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 递延收益 | 本期摊销 列报项目 | 说明 | |
垃圾运输道路建设资金 | 4,403,831.39 | 350,000.04 | 4,053,831.35 | 其他收益 | 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11号 | ||
运维建设补助资金 | 196,520.00 | 69,360.00 | 127,16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5年度南浔区生态建设暨减排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浔财〔2015〕269号)) |
湖州南太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 5,662,666.62 | 417,666.64 | 5,244,999.98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4〕202号) | |
湖州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项目 | 235,058.87 | 17,389.28 | 217,669.59 | 其他收益 |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湖州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湖财企〔2016〕28号) | |
南太湖城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2,350,526.23 | 179,258.24 | 2,171,267.99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财建〔2015〕301号) |
200 | |
南太湖2018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1,916,800.00 | 92,444.40 | 1,824,355.60 | 其他收益 |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湖财建〔2018〕235号) | |
丽水市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示范试点城市省级专项资金 | 3,400,000.00 | 132,415.71 | 3,267,584.29 | 其他收益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示范试点城市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专题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18〕19号) | |
德清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建设补助 | 1,200,000.00 | 360,000.00 | 1,560,000.00 | 其他收益 | 德清县财政局、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住房与城市专项建设资金的通知》(德财建〔2018〕129号) | |
舟山工业废弃物填埋场建设项目补助 | 240,000.00 | 60,000.00 | 180,000.00 | 其他收益 |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建〔2013〕21号) | |
舟山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 8,305,378.80 | 750,495.80 | 7,554,883.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4〕202号) | |
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项目经费 | 1,500,000.00 | 55,000.00 | 1,445,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调整和下达 2016 年省补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建〔2016〕21号) |
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 | 270,000.00 | 270,000.00 | 其他收益 |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舟山市定海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定财企〔2015〕48号) |
201 | |
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省补资金 | 12,500,000.00 | 458,333.33 | 12,041,666.67 | 其他收益 |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建〔2019〕13号) | |
扩宽拍马工业园道路资金 | 258,750.00 | 22,500.00 | 236,250.00 | 其他收益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扩宽拍马工业园中心路问题的备忘录》 | |
荆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改造项目 | 595,000.00 | 140,000.00 | 455,000.00 | 其他收益 |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下达2013年省低碳经济发展转型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13〕777号) | |
废弃炉渣综合利用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320,000.00 | 80,000.00 | 240,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1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保科技应用类项目)的通知》(浙财建〔2011〕325号文件) |
台州市路桥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0吨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项目 | 1,978,827.36 | 105,537.42 | 1,873,289.94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置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2〕385号) | |
4,607,477.76 | 245,753.54 | 4,361,724.22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3年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置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3〕282号) | ||
323,465.70 | 17,328.52 | 306,137.18 | 其他收益 | |||
1,439,357.44 | 77,108.43 | 1,362,249.01 | 其他收益 |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改造工程 | 2,687,950.08 | 144,023.04 | 2,543,927.04 | 其他收益 | 台州财政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分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台财经发〔2017〕20号) |
202 | |
台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扩建项目补助 | 8,384,441.58 | 449,246.74 | 7,935,194.84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7〕150号) | |
安吉生活垃圾焚烧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出 | 2,256,819.24 | 405,094.99 | 1,851,724.25 | 其他收益 |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安办第155号〕 |
安吉污泥处置项目 | 5,865,828.08 | 134,171.92 | 5,731,656.16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2年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置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2〕385号) | |
安吉城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3,664,089.96 | 261,970.01 | 3,402,119.95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安财建〔2016〕143号) | |
汕头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2,448,817.65 | 189,585.88 | 2,259,231.77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汕头市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项目计划的通知》(汕经信〔2018〕376号) | |
脱销工程补助金 | 871,951.23 | 73,170.72 | 798,780.51 | 其他收益 | 汕头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汕市财工〔2018〕49号) | |
垃圾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881,481.48 | 51,851.85 | 829,629.63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和浙江省建设厅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07年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字〔2008〕7号) |
203 | |
德清污泥处置项目 | 4,130,000.00 | 210,000.00 | 3,920,000.00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下达2013年浙江省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3〕352号) |
垃圾焚烧发电配套改造工程补助 | 3,869,250.00 | 234,500.00 | 3,634,750.00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4〕202号) | |
垃圾焚烧发电配套改造工程补助 | 1,815,000.00 | 110,000.00 | 1,705,000.00 | 其他收益 | 德清县财政局、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基金(第三批)的通知》(德财建〔2015〕92号) | |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346,000.00 | 42,000.00 | 304,000.00 | 其他收益 | 《关于下达2019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德财建〔2019〕93号) | |
省级资源循环利用(静脉产业)项目资金补助 | 600,000.00 | 600,000.00 | 德清县财政局、 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资金循环利用示范试点城市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建〔2020〕132号) | |||
丽水市环保局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补助 | 336,000.00 | 16,000.00 | 320,000.00 | 其他收益 |
丽水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 | 8,643,600.00 | 411,600.00 | 8,232,000.00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建〔2015〕177号) | |
434,280.00 | 20,680.00 | 413,600.00 | 其他收益 |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节能部分)等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5〕 |
204 | |
109号) | ||||||
丽水旺能住房与城市建设局专项资金补助 | 5,290,000.00 | 5,290,000.00 | 丽水市财政局、住房与城市建设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丽财建〔2020〕67号) |
餐厨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2,359,217.83 | 125,625.48 | 2,233,592.35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浙财建〔2017〕157号) | |
湖州再生2017年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8,257,262.41 | 439,689.18 | 7,817,573.23 | 其他收益 | 湖州市财政厅、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住房与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第二笔)的通知》(湖财建〔2017〕434号) | |
淮北旺能2017年省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 | 25,422,442.47 | 521,486.04 | 24,900,956.43 | 其他收益 | 安徽省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北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补充协议》 | |
淮北旺能2020年省级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 | 800,000.00 | 800,000.00 | 淮北市发改委淮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淮发改环资〔2020〕13号) | |||
污泥无害化处置及利用改扩建补助 | 6,971,250.00 | 714,999.98 | 6,256,250.02 | 其他收益 | 省发改委《关于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环资〔2019〕193号) | |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补助 | 1,650,000.00 | 900,000.00 | 750,000.00 | 其他收益 |
205 | |
2020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 | 562,000.00 | 562,000.00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9〕12号) |
小 计 | 142,999,342.18 | 7,612,000.00 | 8,726,287.18 | 141,885,055.00 |
2)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增值税退税 | 76,143,343.38 | 其他收益 |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税项之说明 |
社保返还 | 667,863.23 | 其他收益 | |
淮北市杜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补助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
土地使用税退税 | 380,905.28 | 其他收益 | |
湖市科规发[020]3号湖州市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 294,458.00 | 其他收益 |
污染物排污权收储 | 247,115.00 | 其他收益 | 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和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收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环发〔2018〕50号) |
房产税退税 | 217,176.00 | 其他收益 |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污染源监控运维补助 | 183,750.00 | 其他收益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关于印发《兰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兰环保〔2019〕67号) |
稳岗补贴 | 154,818.03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0号)及《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湖政发〔2020〕3号) |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0〕31号 |
南浔区财政局(库款户)2019年度第二批市本级绿色金改专项资金 | 147,800.00 | 其他收益 | |
环境保护税退税 | 105,505.86 | 其他收益 | |
2020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旅游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6 | |
湖州市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湖市科规发[2020]9号第三批科技经费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
复工复产补助资金 | 83,600.00 | 其他收益 | 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北人社局关于印发《贯彻<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人社〔2020〕8号) |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2019年企业第一批产业发展扶持 | 80,324.00 | 其他收益 |
2019年新增企业上规入库奖励金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
以工代训补贴 | 57,450.00 | 其他收益 | |
2019年度涉企财政奖励(科技局) 兰溪市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局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兰政发〔2019〕1号) |
拍马村委会2019年红色阵地拨款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
定海区财政局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用补助 | 50,500.00 | 其他收益 | |
2020年度第一批市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
2020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资金专户党建示范点建设补助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助 | 37,583.20 | 其他收益 | |
工会经费退回 | 32,770.14 | 其他收益 | |
2019年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补贴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发布《关于2019年度开发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维经费补助的公告》 |
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单位 工业扶持专项资金 | 27,900.00 | 其他收益 |
2019年度企业获得专利权补助资金定海区财政局(库款户) | 26,000.00 | 其他收益 |
207 | |
南浔区政府企业培训补贴 | 24,800.00 | 其他收益 | |
2020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助 | 21,831.00 | 其他收益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德环函〔2020〕20号) |
(大宗商品交易产业发展扶持金)2019年第二批 | 20,921.00 | 其他收益 | |
区经信局市两化融合奖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
两直资金补助 | 17,000.00 | 其他收益 | |
网络职业技能培训 | 11,200.00 | 其他收益 |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湖人社发〔2020〕8号) |
其他 | 224,131.89 | 其他收益 |
小 计 | 80,758,746.01 |
3) 财政贴息
公司直接取得的财政贴息
项 目 | 期初 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 | 本期结转 | 期末 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 列报项目 | 说明 |
淮北旺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600,000.00 | 600,000.00 | 财务费用 | 淮北市发改委、淮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淮发改地区〔2020〕326号) | ||
小 计 | 600,000.00 | 600,000.00 |
(2)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90,085,033.19元。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7月14日 | 68,000,000.00 | 100.00% | 支付现金购买 | 2020年07月01日 | 工商变更登记于2020年7月14日办妥,故将2020年7月1日 | 23,311,511.68 | 4,344,105.58 |
208 | |
作为购买日 |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09月24日 | 21,776,700.00 | 100.00% | 支付现金购买 | 2020年09月30日 | 工商变更登记于2020年9月24日办妥,故将2020年9月30日作为购买日 | -435,140.49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68,000,000.00 | 21,776,7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68,000,000.00 | 21,776,7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68,000,000.00 | 21,776,700.0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交易对价。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6,560,994.82 | 6,560,994.82 | 342.87 | 342.87 |
应收款项 | 6,183,364.54 | 6,183,364.54 | ||
存货 | 104,970.38 | 104,970.38 | ||
固定资产 | 6,154,613.65 | 6,154,613.65 | 554,026.01 | 554,026.01 |
无形资产 | 47,409,765.23 | 18,351,074.39 | 21,065,906.19 | |
预付款项 | 130,049.80 | 130,049.80 | ||
其他应收款 | 86,950.77 | 86,950.77 | 1,392,502.16 | 1,392,502.16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21,994.50 | 12,021,994.50 | 56,094.51 | 56,094.51 |
在建工程 | 140,003,380.18 | 140,003,380.18 | 5,407,964.98 | 5,407,964.98 |
借款 | 116,752,386.69 | 116,752,386.69 | ||
应付款项 | 33,364,789.30 | 33,364,789.30 | 6,830,186.52 | 6,830,186.52 |
应付职工薪酬 | 408,199.20 | 408,199.20 | ||
应交税费 | 658.88 | 658.88 | ||
净资产 | 68,000,000.00 | 38,941,309.16 | 21,776,700.00 | 710,793.81 |
取得的净资产 | 68,000,000.00 | 38,941,309.16 | 21,776,700.00 | 710,793.81 |
209 | |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 | 合并前后均受单建明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 | 2020年06月01日 |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将污泥资产购入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州欣源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体系内 | 12,809,818.95 | 2,487,404.84 | 36,244,007.31 | 10,081,063.44 |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 |
--现金 | 65,000,000.00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业务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34,409,846.72 | 38,792,773.57 |
货币资金 | 1,298.45 | 3,711,202.69 |
应收款项 | 2,458,561.05 | 1,570,713.37 |
固定资产 | 31,949,987.22 | 33,464,917.51 |
预付款项 | 45,940.00 | |
负债: | 14,523,460.76 | 20,065,405.22 |
210 | |
应付款项 | 5,540,337.23 | 10,291,039.02 |
预收款项 | 1,034,790.20 | 1,153,116.20 |
递延收益 | 7,948,333.33 | 8,621,250.00 |
净资产 | 19,886,385.96 | 18,727,368.35 |
取得的净资产 | 19,886,385.96 | 18,727,368.35 |
3、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3月25日 | 370,000.00 | 100.00% |
湖州欣源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5月14日 | 20,000,000.00 | 100.00% |
浙江湖州欣安水务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10月23日 | 300,000.00 | 100.00% |
旺能环保能源(江陵)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11月9日 | [注] | 100.00% |
温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11月30日 | [注] | 100.00% |
WANGN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PTE. LTD. | 设立取得 | 2020年1月21日 | [注] | 100.00% |
AUSTRALIA WANGNENG ENVIRONMENTAL ENERGY COMPANY PTY.LTD. | 设立取得 | 2020年3月11日 | [注] | 100.00% |
暹粒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取得 | 2020年9月28日 | [注] | 100.00% |
[注]上述公司尚未实际出资,也未开展运营。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浙江欣诺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0年6月1日 | -677.81 | |
许昌旺能安装检修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0年6月29日 | 1,854,717.59 | -29,136.15 |
许昌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0年9月25日 | -123,512.68 | 58,293.14 |
211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旺能环保公司 | 湖州 | 湖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湖州 | 湖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舟山 | 舟山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荆州 | 荆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91.5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兰溪 | 兰溪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台州 | 台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安吉 | 安吉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 | 汕头 | 汕头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许昌 | 许昌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德清 | 德清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淮北 | 淮北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8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丽水 | 丽水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监利 | 监利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河池 | 河池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攀枝花 | 攀枝花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淮北旺能环保能源 | 淮北 | 淮北 | 生态保护和环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 |
212 | |
有限公司 | 境治理行业 | 业合并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00% | -5,488,440.02 | 3,959,303.67 | |
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8.50% | 1,655,421.79 | 17,011,365.23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2,474,508.65 | 145,740,723.80 | 168,215,232.45 | 114,931,799.90 | 33,486,914.18 | 148,418,714.08 | 19,087,299.73 | 170,016,163.68 | 189,103,463.41 | 84,974,227.74 | 56,890,517.21 | 141,864,744.95 |
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41,869,664.15 | 198,958,111.70 | 240,827,775.85 | 34,104,081.28 | 6,589,985.99 | 40,694,067.27 | 39,285,802.34 | 201,372,678.24 | 240,658,480.58 | 48,671,397.36 | 11,328,925.09 | 60,000,322.45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60,202,111.21 | -27,442,200.09 | -27,442,200.09 | 4,129,292.04 | 81,045,945.72 | 15,820,249.57 | 15,820,249.57 | 29,149,445.76 |
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82,543,245.95 | 19,475,550.45 | 19,475,550.45 | 26,668,924.65 | 89,990,148.44 | 33,205,295.03 | 33,205,295.03 | 30,822,376.50 |
213 | |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28,638.84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101,361.16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1,361.16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
214 | |
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五(一)3、五(一)5及五(一)7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40.32%(2019年12月31日:41.5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80,079,808.22 | 80,079,808.22 | 80,079,808.22 | ||
应付账款 | 1,073,013,300.73 | 1,073,013,300.73 | 1,073,013,300.73 | ||
其他应付款 | 111,374,829.00 | 111,374,829.00 | 111,374,829.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8,232,542.83 | 385,921,508.03 | 385,921,508.03 | ||
长期借款 | 3,601,554,241.08 | 4,661,818,248.45 | 195,391,943.96 | 1,134,963,508.85 | 3,331,462,795.64 |
应付债券 | 1,211,751,631.78 | 1,611,400,000.00 | 4,200,000.00 | 21,000,000.00 | 1,586,2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187,897,033.67 | 201,173,029.10 | 102,087,967.18 | 99,085,061.92 | |
小 计 | 6,623,903,387.31 | 8,124,780,723.53 | 1,849,981,389.94 | 1,258,051,476.03 | 5,016,747,857.56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854,391,622.92 | 854,391,622.92 | 854,391,622.92 |
其他应付款 | 77,745,252.24 | 77,745,252.24 | 77,745,252.24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227,701,824.97 | 240,045,608.35 | 240,045,608.35 |
215 | |
长期借款 | 3,149,902,362.25 | 4,121,556,368.37 | 167,801,620.06 | 900,206,588.86 | 3,053,548,159.45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89,131,730.14 | 94,370,614.77 | 61,788,910.85 | 32,581,703.92 |
小 计 | 4,388,581,753.50 | 5,377,818,427.63 | 1,329,693,064.55 | 961,995,499.71 | 3,086,129,863.37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3,237,914,340.39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3,104,613,75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570,000.00 | 5,570,000.00 | ||
(八)应收款项融资 | 5,570,000.00 | 5,57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采用特殊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单建明。
216 |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之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 |
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州久久现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州美欣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州美欣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州南浔欣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欣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美欣达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创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嘉鸿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兰溪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绿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美欣达欣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州物资汽车设备更新回收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天下牧业(长兴)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州绿典精化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参股公司 |
美欣达欣智造(湖州)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参股公司 |
217 | |
湖州卓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参股公司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美欣达欣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057,163.34 | 17,000,000.00 | 否 | |
湖州久久现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79,384.97 | 7,000,000.00 | 否 | 818,784.90 |
湖州美欣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30,627.00 | 8,000,000.00 | 否 | 1,121,390.00 |
湖州绿典精化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3,763,375.49 | 14,856,369.95 | ||
湖州绿典精化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10,251.73 | |||
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07,710.28 | 3,500,000.00 | 否 | 978,798.68 |
美欣达欣智造(湖州)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5,619,469.15 | 20,000,000.00 | 否 |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0,422,796.90 | 19,000,000.00 | 否 | |
浙江蓝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2,200.00 | 1,000,000.00 | 否 | 1,193,178.89 |
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415.10 | 500,000.00 | 否 | |
小 计 | 39,844,393.96 | 18,968,522.4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美欣达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2,024,449.11 | 923,210.05 |
浙江欣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3,415,905.75 | 829,348.15 |
湖州南浔欣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1,315,970.94 | 765,486.81 |
218 | |
浙江嘉鸿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366,259.27 | 1,228,993.08 |
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229,624.79 |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费 | 43,557.96 | |
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1,886.79 | |
浙江创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146,263.62 | 218,111.50 |
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150,943.40 | |
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70,149.77 | |
许昌天健热电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198,113.22 | 327,547.17 |
兰溪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气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 | 628,333.50 | 462,349.34 |
湖州久久现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水电气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 | 189,919.79 | 265,297.36 |
湖州久久现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17,699.12 | 70,109.86 |
浙江绿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10,135,462.11 | 15,850,730.99 |
浙江绿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06,381.44 | |
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660,276.84 | |
湖州兴欣火焰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费 | 1,392,896.93 | |
湖州物资汽车设备更新回收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156,212.26 | |
湖州物资汽车设备更新回收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210,444.87 | |
天下牧业(长兴)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169,811.32 | |
小 计 | 22,100,938.01 | 21,170,809.10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湖州久久现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857,825.71 | |
兰溪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75,229.36 | 275,229.36 |
小 计 | 275,229.36 | 3,133,055.07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湖州美欣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1,829,269.50 | 1,624,848.71 |
小 计 | 1,829,269.50 | 1,624,848.71 |
219 |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61,940,000.00 | 2018年01月05日 | 2024年12月18日 | 否 |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 93,500,000.00 | 2017年02月22日 | 2027年02月22日 | 否 |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510,000.00 | 1,928,400.00 |
(5)其他关联交易
(1) 收购南太湖污泥资产
根据旺能环保公司与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旺能环保公司收购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置业务相关资产,上述资产评估价值6,800万元,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6,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支付上述资产购买价款。
根据协议约定,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承诺上述资产相关业务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750万元,经审计的2020年度净利润为878.84万元,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
(2) 代收诉讼赔偿款
本期公司代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收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赔偿款13,559,439.00元(系公司重组前印染业务相关诉讼,印染业务已全部置入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扣减公司代垫相关诉讼费用114,342.00元及因该诉讼事项诉讼保全冻结资金而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1,398,875.00元后金额为12,046,222.00元,公司已将上述代收款项净额转回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3) 银行融资过账
本期因银行融资,公司分别通过湖州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卓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银行借款过账19,569,000.00元及24,852,350.00元,上述过账时间短,现金流量以净额列示。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