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旺能投资有限公司与转让方倪雪文、施兆丰、徐金生等188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33,110万元收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77%股权。
《关于收购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2-77)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7月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