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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令嘉2021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现有2名独立董事,达到了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6名的三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2021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1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备注
3300

2021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都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会上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年内对所披露的所有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在公司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

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二)在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经对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后,本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积和当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确保了交易的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1年度,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2021年度本人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2021年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及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讨论,并提出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完成了每一次的审核、考评工作,促进了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2、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本人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2021年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2021年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调查,审阅了会计报表,与公司审计部门和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2021年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编制依据准确合理,报表披露数据真实完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作为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通过到公司实地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政策,积极参与公司投资决策等重要事项,为公司做出正确抉择提供帮助。

4、本人还积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公司战略发展和研发项目立项等方面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姓名:钱令嘉电子邮箱:newjia@vip.sina.com

以上为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钱令嘉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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