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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上市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华孚时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2号)核准,华孚时尚向特定对象发行了274,278,83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40,999,953.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4,624,568.82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证确认。此外,上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项目计划分别投入募集资金78,846.28万元和33,791.26万元。

2、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

3、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28,272.94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截止2022年9月23日,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987.54万元(包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38,394.60万元)。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96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2年9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华孚时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晶 於桑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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