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9-8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4日(周一)下午15时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11月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3日15:00—2019年11月4日15: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周海昌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4,316,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8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1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0,514,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9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80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周海昌先生主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法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同意票数 |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反对票数 |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弃权票数 |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表决结果 |
164,316,352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同意票数 |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反对票数 |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弃权票数 |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4,262,000 | 100% | 0 | 0% | 0 | 0% |
以上会议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余洪彬、王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的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表;
2、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