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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国光电器股票代码:002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南大道9030号世纪假日广场(瑞思中心)415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南大道9030号世纪假日广场(瑞思中心)415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一致行动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1室(部位之8)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212室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212室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一致行动人: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一致行动人:北京智度德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相关方已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提出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申请。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7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 2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 ...... 26

第二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 2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27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27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程序 ...... 27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2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29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2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33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33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 34

第四章 资金来源 ...... 35

一、本次交易金额 ...... 3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35

三、资金支付方式 ...... 35

第五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36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36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3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3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3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 37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 37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37

第六章 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 ...... 39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39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41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42第七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各自董监、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 44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44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 44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44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44

第八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4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45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国光电器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 45

第九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 47

一、智度惠信的财务资料 ...... 47

二、智度股份的财务资料 ...... 49

三、拉萨智恒的财务信息 ...... 50

四、苏州惠真的财务信息 ...... 53

五、泛信壹号的财务信息 ...... 56

六、智度德广的财务信息 ...... 59

第十章 其他重大事项 ...... 62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 70

一、备查文件 ...... 70

二、备查地点 ...... 71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国光电器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度惠信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度股份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国投广西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智度集团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拉萨智恒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惠真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泛信壹号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智度德广北京智度德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智度股份、拉萨智恒、苏州惠真、泛信壹号、智度德广
华洋咨询遵义华洋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华本咨询遵义华本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华海咨询遵义华海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华声咨询遵义华声企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梧州华发梧州华发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智度德正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
智度德信深圳智度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智度德普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范特西深圳市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智度惠信与华洋咨询、华本咨询、华海咨询、华声咨询于2020年7月22日就智度惠信受让华洋咨询和华本咨询持有的梧州华发100%的股权,并受让华海咨询、华声咨询持有的广西国投33.88%股权事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智度惠信协议受让华洋咨询和华本咨询持有的梧州华发100%的股权,受让华海咨询、华声咨询持有的广西国投33.88%股权,实现收购广西国投56.26%的控股权。本次交易后,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控制广西国投69.19%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国光电器63,109,6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7%。本次交易完成后,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间接、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和控制国光电器29.9978%的股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务顾问、方正承销保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4日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南大道9030号世纪假日广场(瑞思中心)415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兰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264,406.51万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C8429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智度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南大道9030号世纪假日广场(瑞思中心)415
通讯方式0755-8652313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注:2020年7月16日,智度股份和国光电器同时披露了关联交易公告,智度股份拟以现金人民币102,101,874元受让国光电器持有的智度惠信基金的出资份额人民币贰亿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壹亿元,未实缴出资额壹亿元)。该交易已经智度股份与国光电器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智度惠信合伙人大会及国光电器股东大会批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智度德信,智度德信的控股股东为智度集团,智度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智度德正。智度德正无实际控制人,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情况

智度惠信成立于2018年10月24日,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智度惠信间接控股股东智度集团成立于2014年7月18日,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度惠信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德信成立时间均未

满三年,因此披露智度惠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智度集团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201769,442.4114,557.9410,819.072,370.0316.28%79.04%
201875,115.7314,705.629,470.40147.681.00%80.42%
201961,999.4117,970.609,088.823,264.9718.17%71.01%

(四)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智度惠信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兰佳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度惠信未持有其他任何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智度集团持有智度股份股票83,088,573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6.27%;智度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智度德普持有智度股份股票442,043,45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33.34%;智度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拉萨智恒持有智度股份股票22,245,967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1.68%。综上,智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智度股份股票547,377,99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

41.29%。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一)智度股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16日
注册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1室(部位之8)
法定代表人陆宏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5,700,535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0388E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
通讯方式010-66237897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基础软件、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

2、智度股份股权结构图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智度股份的控股股东为智度德普,目前智度股份无实际控制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情况

智度股份致力于互联网搜索、大数据、AI、IOT、区块链等技术领域,开发并提供大量基于互联网的产品与服务,现已成为全球知名的第三方互联网流量入口公司,主要业务为互联网媒体业务和数字营销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2017702,730.97505,273.52637,379.4952,732.5410.92%28.06%
2018788,965.81586,313.27765,956.8071,343.0013.08%25.66%
2019925,876.98666,682.451,085,321.5661,969.719.90%28.12%

4、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1)行政处罚事项

智度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罚款数额在1000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2月27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智度股份控股子公司范特西发布虚假广告,对范特西下发深市质南市监罚字【2018】14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范特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故而对范特西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范特西受到的实际处罚金额为广告费用四倍,不属于前述规定中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对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专项说明,就该行政处罚事项,南山监管局按一般违法档次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2)2018年9月3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智度股份深圳电测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对智度股份深圳电测分公司下发深市质龙市监罚字【2018】12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智度股份深圳电测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故而对智度股份深圳电测分公司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关于该等行政处罚幅度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智度股份深圳电测分公司本次罚款金额属于规定罚款区间的相对较低值。智度股份深圳电测分公司经主管部门引导,主动补报并向并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且智度股份深圳电测分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已完成注销程序。

根据对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专项说明,就该行政处罚事项,龙岗监管局按从轻违法档次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2)无刑事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智度股份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无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陆宏达中国北京
副董事长兰佳中国北京
董事、总经理熊贵成中国上海
董事孙静中国北京
独立董事余应敏中国北京
独立董事段东辉中国北京
联席总经理计宏铭中国上海
副总经理汤政美国深圳美国护照
副总经理袁聪中国北京
董事会秘书李凌霄中国北京
财务总监刘韡中国北京
监事会主席张婷中国北京
监事肖欢中国北京
监事曾志红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6、智度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度股份控股股东智度德普持有智度股份股票442,043,45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33.34%;智度德普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持有智度股份股票83,088,573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6.27%;智度集团的子公司拉萨智恒持有智度股份股票22,245,967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1.68%。上述各方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智度股份股票547,377,99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41.29%。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拉萨智恒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6日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法定代表人兰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21410553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5年01月26日至2035年01月25日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从事期货、证券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商务咨询、市场营销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股权结构

3、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情况说明

拉萨智恒的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智恒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201745,888.774,030.3564.724,271.86105.99%91.22%
201881,180.2126,253.3126.97-1,310.31-4.99%67.66%
201966,095.7034,354.040126.440.37%48.02%

4、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拉萨智恒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兰佳中国北京
监事刘亚婷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6、拉萨智恒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智恒持有智度股份股票22,245,967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1.68%;其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持有智度股份股票83,088,573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6.27%;其一致行动人智度德普持有智度股份股票442,043,45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33.34%。综上,拉萨智恒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智度股份股票547,377,99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41.29%。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拉萨智恒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苏州惠真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4日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2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兰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4GLL9X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码ST417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7年02月24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212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情况说明

苏州惠真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惠真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201727,960.8327,960.830-181.47-0.65%0
201821,139.4421,139.440-18.93-0.09%0
201938,319.1838,272.2601,321.833.45%0.12%

4、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惠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兰佳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6、苏州惠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惠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持有智度股份股票83,088,573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6.27%;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智恒持有智度股份股票22,245,967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1.68%;其一致行动人智度德普持有智度股份股票442,043,45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33.34%。综上,苏州惠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智度股份股票547,377,99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

41.29%。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苏州惠真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泛信壹号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肖欢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2NA98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5年12月18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情况说明

泛信壹号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泛信壹号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201784,989.5561,731.390-1,926.00-3.12%27.37%
201868,090.4967,946.32016,883.4024.85%0.21%
201949,815.0149,528.49015,404.6431.10%0.58%

4、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泛信壹号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肖欢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6、泛信壹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泛信壹号99.941%的份额的有限合伙人智度德普持有智度股份股票442,043,45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33.34%;其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持有智度股份股票83,088,573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6.27%;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智恒持有智度股份股票22,245,967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1.68%。综上,泛信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智度股份股票547,377,99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41.29%。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泛信壹号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智度德广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智度德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6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兰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1GME0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15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25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情况说明

智度德广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度德广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20174,823.744,823.740623.8612.93%0
20184,822.714,822.710-1.03-0.02%0
20195,227.165,196.510190.133.66%0.59%

4、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智度德广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职位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兰佳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6、智度德广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智度德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持有智度股份股票83,088,573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6.27%;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智恒持有智度股份股票22,245,967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1.68%;其一致行动人智度德普持有智度股份股票442,043,45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33.34%。综上,智度德广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智度股份股票547,377,990股,占智度股份总股本的

41.29%。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智度德广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注:2020年7月16日,智度股份和国光电器同时披露了关联交易公告,智度股份拟以现金人民币102,101,874元受让国光电器持有的智度惠信基金的出资份额人民币贰亿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壹亿元,未实缴出资额壹亿元)。该交易已经智度股份与国光电器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智度惠信合伙人大会及国光电器股东大会批准。

智度惠信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德信的控股股东系智度集团;智度集团系智度股份间接控股股东;拉萨智恒的控股股东智度集团系苏州惠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泛信壹号系智度股份的控股股东智度德普持有99.941%财产份额的合伙企业,而智度集团又系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智度德普的控制权;智度德广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智度集团。综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智度惠信、智度股份、拉萨智恒、苏州惠真、泛信壹号、智度德广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控股股东智度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1,000100%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西藏智恒实业有限公司1,000100%实业投资
3苏州工业园区智度德远投资有限公司1,000100%暂未开展实际业务
4深圳智度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70%私募基金管理人
5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16,1810.31%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6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1.33%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7福建智度科技有限公司11,90077.83%电脑及手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
8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2,2002.80%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9北京智度德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000.04%私募基金、股权投资

第二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智度惠信为智度集团控股子公司智度德信管理的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本次权益变动前,智度集团直接控股的拉萨智恒、间接控股的智度股份、苏州惠真及泛信壹号合计持有国光电器股份77,395,095股,占国光电器总股本的16.52%,且为国光电器的第一大股东。智度集团委派董事陆宏达、兰佳参与国光电器生产经营决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智度集团成为国光电器的间接控股股东。智度集团将全面深度地参与国光电器生产经营决策,并将利用自身在互联网科技、区块链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国光电器业务向人工智能等方向发展。因此,本次收购将促进人工智能、互联网科技等技术与国光电器产品之间的深度结合,实现国光电器业务向人工智能等方向发展。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或股份的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履行了充分的内部审议和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7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议案;

2020年7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华洋咨询、华本咨询、华海咨询、华声咨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智度惠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国光电器的股份。智度股份、拉萨智恒、苏州惠真和泛信壹号合计持有国光电器的股份为77,395,095股,占总股本的16.52%。智度惠信受让华洋咨询和华本咨询持有的梧州华发100%的股权,并受让华海咨询、华声咨询持有的广西国投33.88%股权,合计收购广西国投56.26%的控股权。智度德广持有广西国投12.93%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智度惠信及智度德广合计控制广西国投69.19%股权,并通过广西国投控制国光电器13.47%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国光电器

29.9978%的股份,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国光电器第一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7月22日,甲方一华洋咨询、甲方二华本咨询、甲方三华海咨询、甲方四华声咨询与乙方智度惠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概述

1.1甲方一同意将其持有的梧州华发86.38%股权(穿透对应广西国投19.33%股权)转让给乙方;

1.2甲方二同意将其持有的梧州华发13.62%股权(穿透对应广西国投3.05%股权)转让给乙方;

1.3甲方三同意将其持有的广西国投8.97%股权转让给乙方;

1.4甲方四同意将其持有的广西国投24.91%股权转让给乙方;最终,甲方将其直接、间接合计所持广西国投56.26%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股权转让价款

2.1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肆亿零玖佰壹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玖元整(RMB409,182,769元)(下称“股权转让价款”)。其中,对应甲方一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40,588,392元,对应甲方二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2,182,855元,对应甲方三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5,239,414元,对应甲方四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81,172,108元。

3.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3.1甲乙双方确认,委托乙方的托管银行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进行监管,在本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开立相应的银行账户,并和甲方

三、银行签署相应的账户监管协议,共同管理该银行账户(下称“监管账户”)。

3.2本协议签署生效且监管账户开立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即409,182,769元)全额存放于监管账户。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由监管账户的共管双方共同发出支付指令,银行根据账户监管协议的约定将监管账户款项划入甲方各方的银行账户。监管账户内的资金除用于本协议约定用途外,未经监管账户的共管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转出。双方确认,由于银行原因导致的延迟付款,任何一方均不认定为违约,双方应共同促使相关款项支付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

3.3本协议签署且监管账户开立完成、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额存放于监管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40%(即163,673,107.60元),其中,对应甲方一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6,235,357元,对应甲方二的股权转让价款为8,873,142元,对应甲方三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6,095,766元,对应甲方四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2,468,843元(下称“本次股权转让的首次交割”);

3.4本次股权转让的首次交割后10个工作日内(因履行监管机构要求导致的延迟除外),甲方应向工商变更登记的主管机关提交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所涉文件(包括广西国投及梧州华发的工商变更登记)。

前述事项完成后次日启动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甲方应负责并保证工商变更登记应在启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乙方原因或履行监管机构要求导致的延迟除外),乙方应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配合。

3.5本协议第3.4条所述交易步骤完成、且监管账户的共管双方共同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122,754,830.70元),其中,对应甲方一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2,176,518元,对应甲方二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654,857元,对应甲方三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9,571,824元,对应甲方四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4,351,632元(下称“本次股权转让的第二次交割”)。

本次股权转让的第二次交割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广西国投、梧州华发的营业执照、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财务账册(如有)移交给乙方。

3.6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广西国投、梧州华发的营业执照、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财务账册(如有)已完整移交且监管账户的共管双方共同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30%(即122,754,830.70元),其中,对应甲方一的股权转让价款为42,176,518元,对应甲方二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654,857元,对应甲方三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9,571,824元,对应甲方四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4,351,632元(下称“本次股权转让的剩余交割”,与“本次股权转让的首次交割”、“本次股权转让的第二次交割”合称“本次股权转让交割”)。

4.公司治理

4.1各方应共同配合,启动以下公司治理相关工作:

4.1.1本次股权转让的首次交割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广西国投、梧州华发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广西国投、梧州华发章程修改、董事会

改组、监事会改组、高级管理层调整等事项,配合乙方决策机构对广西国投、梧州华发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调整。

4.1.2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各方均应配合乙方决策机构进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改组,以及乙方决策机构后续对上市公司的整合工作。

4.2广西国投、梧州华发和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人选均由乙方有权决策机构提名,甲方各方均应提供一切必要配合完成改组工作。

5.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5.2(1)乙方逾期向监管账户存放股权转让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按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按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3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未能按期办理完成的,甲方应按照本次股权转让的首笔转让款为逾期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项下的广西国投和梧州华发的营业执照、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财务账册(如有)移交未能按期办理完成的,甲方应按照本次股权转让的第二笔转让款为逾期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费用负担

6.1双方应分别各自承担其履行本协议规定而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承担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导致的有关税费。因跨行付款产生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7.特别约定

7.1过渡期义务。自本协议签署生效后,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甲方有义务保证广西国投、梧州华发均按照过往的业务模式继续开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本结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业务、前景或经营方面),并应保持商业组织完整,维持同第三方的关系并保留现有管理人员和雇员,保持

公司拥有的或使用的所有资产和财产的现状(正常损耗除外),保证广西国投、梧州华发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事项均应事先通知乙方。

7.2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署日,广西国投和梧州华发均不存在任何对投资人利益造成损害的负债、或有负债、潜在纠纷等事项。广西国投和梧州华发如有其他的资产、负债、应收应付款项,则双方应采取必要手续促使该等资产、负债、应收应付款项归属于甲方。本次股权转让应仅涉及股权的转让,因广西国投和梧州华发的任何资产(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除外)、负债、或有负债、潜在纠纷等事项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足额赔偿。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国光电器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广西国投、梧州华发完成工商变更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智度惠信协议受让华洋咨询和华本咨询持有的梧州华发100%的股权,并受让华海咨询、华声咨询持有的广西国投33.88%股权,合计收购广西国投56.26%的控股权。智度德广持有广西国投12.93%股权,因此,智度惠信及智度德广合计控制广西国投69.19%股权,进而控制国光电器13.47%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国光电器

29.9978%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相关方已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提出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申请。

第四章 资金来源

一、本次交易金额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肆亿零玖佰壹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玖元整(RMB409,182,769元)(下称“股权转让价款”)。其中,对应华洋咨询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40,588,392元,对应华本咨询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2,182,855元,对应华海咨询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5,239,414元,对应华声咨询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81,172,108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权益变动所需支付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三、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详见“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之“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者重大调整的计划。

未来12个月,如上市公司因其战略发展需要,或因市场、行业情况变化导致的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华洋咨询、华本咨询、华海咨询、华

声咨询应配合智度惠信进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改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若未来拟进行上市公司章程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会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并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业务和组织结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六章 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收购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国光电器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国光电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且不在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

3、保证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提名出任国光电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国光电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国光电器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国光电器的控制之下,并为国光电器独立拥有和运营。

2、确保国光电器与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国光电器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国光电器资产的独立完整。

3、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转让前没有、本次转让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国光电器的资金、资产。

(三)财务独立

1、保证国光电器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国光电器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国光电器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国光电器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5、保证国光电器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处兼职和领取报酬。

6、保证国光电器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保证国光电器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国光电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1、保证国光电器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国光电器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未来经营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公平、合理、合法的途径对相关企业业务择机进行调整,以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承诺:

“1、除国光电器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外,本公司/本企业目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国光电器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本企业承诺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国光电器第一大股东期间,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任何与国光电器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本公司/本企业承诺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国光电器第一大股东期间,如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将导致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国光电器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则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通知国光电器,并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国光电器;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利用对国光电器及其下属企业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国光电器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如下:

交易方交易时间交易内容
智度德信2018年6月-2018年10月国光电器以2亿元认购智度德信发起设立的智度惠信的基金份额。
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智度控股(香港)有限公司2019年9月-2019年12月国光电器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出资600万美元与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智度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开曼群岛设立一家合资公司GenimousAIHoldingLtd.(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
北京智度智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月国光电器与北京智度智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共同投资设立深圳智度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光电器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20%。
智度集团、宁波泛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3月智度惠信现拟引入新的合伙人智度集团及宁波泛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智度集团拟认缴出资额为442,500,000元,认缴比例为16.74%;宁波泛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认缴出资额为442,500,000元,认缴比例为16.74%。

注:2020年7月16日,智度股份和国光电器同时披露了关联交易公告,智度股份拟以现金人民币102,101,874元受让国光电器持有的智度惠信基金的出资份额人民币贰亿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壹亿元,未实缴出资额壹亿元)。该交易已经智度股份与国光电器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智度惠信合伙人大会及国光电器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在前述转让全部顺利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国光电器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

国光电器第一大股东之地位谋求国光电器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智度惠信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国光电器第一大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国光电器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国光电器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国光电器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国光电器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七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董监、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六章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之“(一)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020年7月16日,智度股份和国光电器同时披露了关联交易公告,智度股份拟以现金人民币102,101,874元受让国光电器持有的智度惠信的出资份额人民币贰亿元,其中已实缴出资额壹亿元,未实缴出资额壹亿元。该交易已经智度股份与国光电器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智度惠信合伙人大会及国光电器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一致行动人智度股份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期间交易数量 (股)价格区间 (元/股)交易方向
12020年1月23日153,00012.98-13.16买入
2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17日9,456,95010.62-13.28买入

智度股份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前,本公司从未知晓广西国投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国光电器股票买卖和为公司谋取利益,也从未从智度惠信处获知任何关于广西国投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以上股票买卖基于本公司对国光电器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其良好投资价值的预期,不存在任何利用广西国投本次股权转让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买卖国光电器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一)一致行动人智度股份监事曾志红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序号交易期间交易数量 (股)价格区间 (元/股)交易方向
12020年2月17日-2020年2月28日1,40011.25-13.25买入
2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8日1,0009.74-10.8买入

曾志红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前,本人从未知晓广西国投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国光电器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从未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获知任何关于广西国投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国光电器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根据市场信息、行业和个人独立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任何利用广西国投本次股权转让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智度股份高级管理人员李凌霄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序号交易期间交易数量 (股)价格区间 (元/股)交易方向
12020年3月12日1,00010.59卖出

李凌霄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权益变动事实发生前,本人从未知晓广西国投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国光电器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从未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获知任何关于广西国投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国光电器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根据市场信息、行业和个人独立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系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任何利用广西国投本次股权转让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股票交易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第九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一、智度惠信的财务资料

智度惠信成立于2018年10月24日,成立不满三年,其2018、2019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441FC0017号、致同审字(2020)第441FC0050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智度惠信最近两年的具体财务信息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561,728.23612,202,163.56
其他应收款11,447,31-
其他流动资产535,5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546,073,175.54612,202,163.5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2,117,46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72,117,466.00-
资产总计618,190,641.54612,202,163.5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25,840.00
其他应付款-110,052.49
流动负债合计-135,892.49
负债合计-135,892.49
所有者权益:
合伙人资本614,404,000.00614,404,000.00
未分配利润3,786,641.54-2,337,728.93
所有者权益合计618,190,641.54612,066,271.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18,190,641.54612,202,163.56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13,750.0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2,446,065.462,458,844.49
财务费用-877,740.89-121,115.56
利息收入-908,040.89-121,115.56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收益17,706,445.04-
三、营业利润6,124,370.47-2,337,728.93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6,124,370.47-2,337,728.93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6,124,370.47-2,337,728.93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8,140.89121,115.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8,140.89121,115.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288,08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13,75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5,725.262,322,952.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37,555.262,322,95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29,414,37-2,201,836.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76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706,445.04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79,706,445.04
投资支付的现金3,369,617,466.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69,617,46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9,911,020.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14,404,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4,40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404,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01,640,435.33612,202,163.5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2,202,163.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561,728.23612,202,163.56

二、智度股份的财务资料

智度股份2017-2019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0)第110ZA3745号、致同审字(2019)第110ZA4286号、致同审字(2018)第110ZA4335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智度股份公告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经营业绩为亏损状态,并且已经在业绩预告中对业绩变动的原因作出了说明。

智度股份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及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拉萨智恒的财务信息

拉萨智恒2017年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2018】京会兴审字第14020004号审计报告,2018-2019年的财务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13098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213137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拉萨智恒最近三年的具体财务信息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86,954.32971,175.819,276,676.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8,159,224.0031,222,472.00
其他应收款124,504,516.838,280,000.001,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488,686.57
流动资产合计124,891,471.1567,410,399.8150,987,835.1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15,075,596.54645,232,673.95
长期股权投资120,989,907.0097,999,907.00407,899,907.00
固定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1,158,15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1,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536,065,503.54744,391,731.23407,899,907.00
资产总计660,956,974.69811,802,131.04458,887,742.1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6,230,625.47--
预收账款--269,688.94
应付职工薪酬1,407.13--
应交税费130,771.551,004,575.30153,264.30
其他应付款311,053,721.64548,264,467.57417,061,163.26
流动负债合计317,416,525.79549,269,042.87417,484,116.50
递延所得税负债--1,100,124.65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负债合计317,416,525.79549,269,042.87418,584,241.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2,500,000.002,500,000.002,5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315,075,601.50235,332,678.91-
盈余公积3,935,207.783,808,763.973,808,763.97
未分配利润22,029,639.6220,891,645.2933,994,737.03
所有者权益合计343,540,448.90262,533,088.1740,303,501.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60,956,974.69811,802,131.04458,887,742.15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269,688.94647,248.00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14,011.249,962.4916,426.1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6,307,607.3965,280.0053,276.00
财务费用2,281,344.986,177,360.982,532,667.51
其中:利息费用4,267,934.877,703,160.80
利息收入1,990,474.911,527,144.63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2,868,336.47-25,091,943.7218,189,640.61
投资收益471,465.5516,625,083.6427,601,704.24
资产减值损失-2,314,250.00-
二、营业利润2,422,588.41-14,449,774.6143,836,223.17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2,422,588.41-14,449,774.6143,836,223.17
减:所得税费用1,158,150,27-1,346,682.871,117,593.10
四、净利润1,264,438.14-13,103,091.7442,718,630.07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6,274,493.82134,223,573.51696,236,713.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6,274,493.82134,223,573.51696,236,713.2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045.85--
支付的各项税费1,004,575.29153,264.30539,022.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5,934,494.728,327,344.81775,060,265.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6,963,115.868,480,609.11775,599,28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11,377.96125,742,964.40-79,362,574.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0,842,783.52444,434,837.794,448,582,761.8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474,922.2518,356,628.0356,456,512.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4,317,705.77462,791,465.824,505,039,273.99
投资支付的现金89,938,675.00586,464,528.554,428,024,243.8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95.35264,844.3925,956,867.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9,945,370.35586,729,372.944,453,981,111.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72,335.42-123,937,907.1251,058,162.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5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000,000.00-2,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67,934.8710,110,558.051,734,994.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4,267,934.8710,110,558.051,734,994.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267,934.87-10,110,558.05765,005.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4,221.498,305,500.77-27,539,405.8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71,175.819,276,676.5836,816,082.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6,954.32971,175.819,276,676.58

四、苏州惠真的财务信息

苏州惠真2017年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2018)京会兴审字第14020006号审计报告,2018-2019年的财务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13096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213135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苏州惠真最近三年的具体财务信息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9,924,100.88560,791.36156,852,279.51
其他流动资产-1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109,924,100.8810,560,791.36156,852,279.5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73,267,744.98200,833,599.79122,756,000.00
固定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73,267,744.98200,833,599.79122,756,000.00
资产总计383,191,845,86211,394,391,15279,608,279.5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8,894.98--
应交税费450,396.31--
其他应付款---
流动负债合计469,291.29--
负债合计469,291.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248,000,000.00266,000,000.00281,5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123,508,258.80-52,601,616.40-77,071.50
未分配利润11,214,295.77-2,003,992.45-1,814,648.99
所有者权益合计382,722,554.57211,394,391,15279,608,279.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83,191,845.86211,394,391.15279,608,279.51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25,494.12--
销售费用-2,529.77-
管理费用5,512,867.165,959,389.962,168,165.99
财务费用-102,336.34-750,457.47-369,960.01
其中:利息收入103,543.18752,581.88-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收益18,654,313.165,022,118.80-16,443.01
二、营业利润13,218,288.22-189,343,46-1,814,648.99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13,218,288.22-189,343,46-1,814,648.9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13,218,288.22-189,343,46-1,814,648.99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3,543.18752,581.8831,872,062.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543.18752,581.8831,872,062.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11,104.985,709,999,962,139,826.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4,074.04254,044,1831,530,442.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95,179.025,964,044,1433,670,26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91,635.84-5,211,462.26-1,798,205.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1,239,404.6831,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在1,515,540.685,022,118.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754,945.3836,522,118.80
投资支付的现金-172,102,144.69122,833,071.5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16,443.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2,102,144.69122,849,514.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754,945.36-135,580,025.89-122,849,514.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500,000.00281,5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00,000.00281,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18,000,000.00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00,000.00-15,500,000.00281,5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9,363,309.52-156,291,488.15156,852,279.5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0,791,36156,852,279.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9,924,100.88560,791.36156,852,279.51

五、泛信壹号的财务信息

泛信壹号2019年财务数据经北京中启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中启恒审字【2020】1463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泛信壹号最近三年的具体财务信息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3,205,662.245,276,114.8385,456.62
其他应收款255,176,318.93291,180,260.77212,719,000.00
其他流动资产34,900,000.0089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393,281,981.17297,346,375.60212,804,456.6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4,868,144.19383,558.521.40637,090,997.11
固定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868,144.19383,558.521.40637,090,997.11
资产总计498,150,125.36680,904,897.00849,895.453.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32,000,000.00
应交税费2,865,265.191,441,652.91-
其他应付款--581,589.04
流动负债合计2,865,265.191,441,652.91232,581,589.04
负债合计2,865,265.191,441,652.91232,581,589.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70,000,000.00479,900,000.00309,9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23,485,646.7351,810,411.11328,494,997.14
未分配利润301,799,213.44147,752,832.98-21,081,132.45
所有者权益合计495,284,860.17679,463,244.09617,313,864.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98,150,125.36680,904,897.00849,895,453.73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79,841.448,781,540.1219,265,642.82
其中: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229,147.50533,115.8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49,306.068,248,424.2819,265,642.82
其中:利息费用-8,278,953.43-
利息收入49,311.0630,539.15-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收益154,226,221.90177,715,505.555,597.87
三、营业利润154,046,380.46168,933,965.43-19,260,044.95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100,000.00-
四、利润总额154,046,380.46168,833,965.43-19,260,044.95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154,046,380.46168,833,965.43-19,260,044.95
持续经营净利润154,046,380.46168,833,965.43-19,260,044.95
少数股东损益--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03,252.90105,098,278.38418,327,125.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3,252.90105,098,278.38418,327,125.8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3,388,485.334,422,621.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5,650,005.00184,110,599.04232,020,168.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9,038,490.33188,533,220.36232,020,16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235,237.43-83,434,942.00186,306,957.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2,706,124.88283,861,464.27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8,808,659.96189,723,185.8318,686.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1,514,784.84473,584,650.101,018,686.38
投资支付的现金36,350,000.00307,899,993.4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80,103.0013,017.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350,000.00314,580,096.4613,017.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5,164,784.84159,004,553.641,005,669.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7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0,000,000.0023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32,000,000.004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278,953.4319,330,082.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0,378,953.43419,330,082.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378,953.43-187,330,082.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7,929,547.415,190,658.21-17,455.9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76,114.8385,456.62102,912.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3,205,662.245,276,114.8385,456.62

六、智度德广的财务信息

智度德广2017年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2018】京会兴审字第14020295号审计报告,2018年、2019年财务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13097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213136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智度德广最近三年的具体财务信息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75,633.2012,100.51501,401.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
其他流动资产2,260,000.0038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4,535,633.20392,100.51501,401.9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7,736,000.0047,835,000.0047,73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7,736,000.0047,835,000.0047,736,000.00
资产总计52,271,633.2048,227,100.5148,237,401.9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306,531.89--
其他应付款--
流动负债合计306,531.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负债合计306,531.8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49,980,000.0042,000,000.0042,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1,985,101.316,227,100.516,237,401.96
所有者权益合计51,965,101,3148,227,100.5148,237,401.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2,271,633.2048,227,100.5148,237,401.96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0,000.0020,389.00-
财务费用383,84369.74-48,399.03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425.47450.7450,035.63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收益1,921,701.5310,457.296,190,202.39
资产减值损失-
二、营业利润1,901,317.69-10,301.456,238,601.42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1,901,317.69-10,301.456,238,601.4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1,901,317.69-10,301.456,238,601.42
持续经营净利润1,901,317.69-10,301.456,238,601.42
少数股东损益--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5.47450.742,050,035.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5.47450.742,050,035.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809.3121,209.482,002,836.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809.3121,209.482,002,836.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383.84-20,758.7447,199,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9,000.00120,000.002,197,732,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21,701.5310,457.296,392,567.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30,701.53130,457.292,204,124,567.64
投资支付的现金1,890,000.00599,000.002,245,468,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365.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0,000.00599,000.002,245,670,365.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701.53-468,542.71-41,545,797.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2,990,000.00-502,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990,000.00-50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386,785.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在15,460,000.0046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846,785.00460,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3,215.0042,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63,532.69-489,301.45501,401.4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100.51501,401.960.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75,633.2012,100.51501,401.96

第十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兰佳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陆宏达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兰佳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兰佳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肖欢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北京智度德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兰佳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波 郑东亮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陈琨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四)股权转让协议;

(五)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说明;

(六)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七)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八)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九)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持有或买卖标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十)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标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十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十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十四)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五)财务资料;

(十六)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及具

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

(十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十八)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十九)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十)交易进程备忘录。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兰佳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陆宏达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兰佳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兰佳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肖欢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北京智度德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兰佳

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股票简称国光电器股票代码00204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深南大道9030号世纪假日广场(瑞思中心)415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1家:智度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两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智度股份、国光电器。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77,395,095股 持股比例:16.52%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63,109,650股。变动比例:13.47%。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信基金未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智度股份前6个月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共买入国光电器12,103,650股。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相关方已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提出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申请。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兰佳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陆宏达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兰佳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兰佳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肖欢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北京智度德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兰佳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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