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2-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成交总金额69,991,4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69,991,445.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4.38%。
公司2019-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689.32万元(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2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1年 | 0.00 | 40,136,849.48 | 0.00% | 69,991,445.00 | 174.38% | 69,991,445.00 | 174.38% |
2020年 | 0.00 | 186,662,793.12 | 0.00% | 52,738,684.00 | 28.25% | 52,738,684.00 | 28.25% |
2019年 | 36,905,704.00 | 353,108,752.95 | 10.45% | 47,257,412.00 | 13.38% | 84,163,116.00 | 23.83% |
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