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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1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3-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15时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15:00。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1,181,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2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

共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0,504,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7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了减少新冠病毒交叉感染的风险,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远程视频参会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同意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反对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弃权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表决结果
141,147,44599.9758%34,1000.0242%00%通过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同意票数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反对票数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弃权票数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642,70094.9616%34,1005.0384%00%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总的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同意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反对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弃权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表决结果
141,124,54599.9596%57,0000.0404%00%通过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同意票数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反对票数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弃权票数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619,80091.5780%57,0008.4220%00%

以上提案均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余洪彬、何尔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的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表;

2、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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