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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以2020年12月3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

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0年12月3日为授予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00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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