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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公司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禁财务造假、杜绝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持续强化内幕交易防控、积极推动大股东防范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科学稳健开展并购重组、认真做好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依法合规履行各项承诺、审慎选聘审计机构以及充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十个重点问题进行逐个梳理,深入自查,形成了《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经认真对照自查,2018年至今,公司始终坚持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严禁财务造假,杜绝违

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持续强化内幕交易防控,积极推动大股东防范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科学稳健开展并购重组,认真做好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依法依规履行各项承诺,审慎选聘审计机构和充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未来公司将立足发展实际,继续肩负起规范发展、提高质量的主体责任,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牢记初心使命,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在新时代资本市场建设中展现担当作为,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公司财务总监温武艳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领导职务。经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建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新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对温武艳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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