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拟向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雪生 黄亚英 彭 玲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