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西区15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2021年1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