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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2条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已达到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六个月内(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累计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636.47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07%。其中,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030.36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56%;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06.11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1%。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涉诉案件主要为经济合同纠纷,且多数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交易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货款、补偿款等。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应收账款、保证金、预付账款的回收等工作,加大公司相关款项的催收力度,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裁决结果,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或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号原告被告案件由来争议金额 (元)进展情况
1深圳市爱美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81,507.00法院已立案
2深圳市东奥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616,163.93法院已开庭,待裁决
3深圳市和实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3,163,442.65法院已立案
4同洲电子(香港)有限公司DIAMOND ALUMINUM(HONGKONG)LIMITED买卖合同纠纷1,001,770.00港币、3,929,257.24美元法院已受理
5同洲电子(香港)有限公司FLY YANG LIMITED买卖合同纠纷3,739,827.00美元法院已受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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