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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更正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更新)》于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由于工作人员疏忽,《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更新)》中部分描述未更新至最新状态,具体更正如下:

项 目更正前更正后
声明 第四段落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和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重要提示 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重要提示 7、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在对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在对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重要提示 8、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该规划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该规划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第一节 一、股票简称:ST同洲股票简称:*ST同洲
第一节 四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已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节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议案提请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第一节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五节 六、(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五节 六、(八)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所生产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较大,包括芯片在内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所生产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较大,包括芯片在内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
变化对公司毛利率水平有非常大的影响。变化对公司毛利率水平有非常大的影响。
第六节 二、(一)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2018-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2019-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第七节 六、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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