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试产运行,部分在建工程逐步结转固定资产,参考行业同类生产设备的行情和实际使用情况,“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超过公司该类资产的折旧年限上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该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折旧政策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5-10 | 5.00 | 19.00-9.50 |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折旧政策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5-15 | 5.00 | 19.00-6.33 |
(三)变更的适用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
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对德荣化工“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GUO XIN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