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使会计核算更加准确,会计披露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2022年期初留存收益和本期净利润,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签名:
任海亮: 徐文财:
胡天高: 厉宝平:
吕 岩: 杨柳勇:
刘保钰: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