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57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2021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1年上半年,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签名:
樊 勇亓 峰梁华权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