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电财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一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且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樊勇、亓峰、梁华权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