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6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杨从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329,447,083.28 | 5,938,456,793.43 | 6.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107,894,901.75 | 3,801,235,811.57 | 8.07%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80,093,943.00 | 2.02% | 3,280,374,575.99 | -2.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9,917,864.60 | 8.34% | 357,077,524.19 | -0.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9,614,969.20 | 8.76% | 349,526,941.87 | -2.3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9,438,473.18 | 32.69% | 626,293,241.25 | 37.1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0% | 0.21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0% | 0.21 | 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6% | -0.05% | 9.01% | -1.0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4,143.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616,054.3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6,721.5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52,894.32 | |
合计 | 7,550,582.3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1,51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66% | 497,360,000 | ||||||
尤小平 | 境内自然人 | 8.76% | 146,872,000 | 110,154,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46% | 41,315,700 | ||||||
陈林真 | 境内自然人 | 1.19% | 19,990,100 | ||||||
杜小敏 | 境内自然人 | 0.99% | 16,624,00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16,013,109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2% | 13,728,600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2% | 13,728,600 |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2% | 13,727,100 |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82% | 13,667,578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 497,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7,360,00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1,31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15,700 |
尤小平 | 36,7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718,000 |
陈林真 | 19,99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0,100 |
杜小敏 | 16,62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24,00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6,013,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13,109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3,72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28,600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3,72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28,600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3,72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27,100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3,667,5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67,578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华峰集团、尤小平、陈林真存在关联关系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 | 年初余额(或上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445,238,830.75 | 752,080,966.98 | -40.80% | 票据收到减少 |
应收账款 | 746,975,431.64 | 443,193,333.24 | 68.54% | 赊销增加 |
预付款项 | 26,448,450.09 | 18,307,896.98 | 44.46% | 预付货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049,110.84 | 4,984,399.45 | -58.89% | 收到出口退税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93,835,574.17 | 36,701,069.55 | 155.68% | 子公司已交增值税增加 |
在建工程 | 918,233,305.17 | 573,173,621.96 | 60.20% | 子公司工程投入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170,406.47 | 117,946,980.04 | -50.68% | 子公司工程预付款减少 |
短期借款 | 690,000,000.00 | 406,000,000.00 | 69.95% | 母公司短期借款增加 |
应付票据 | 438,774,540.40 | 138,515,008.58 | 216.77% | 部分供应商付款方式由应收票据背书转为自办承兑 |
预收款项 | 2,982,798.52 | 23,041,275.05 | -87.05% | 预收货款减少 |
应交税费 | 20,785,289.45 | 9,404,708.94 | 121.01% | 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
长期借款 | 400,000,000.00 | -100.00% | 母公司长期借款减少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859,246.35 | 4,464,038.97 | 456.88%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差异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财务费用 | 24,190,523.07 | 45,122,710.44 | -46.39% | 贷款利息支出减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
利息费用 | 23,935,919.40 | 36,201,040.35 | -33.88% | 贷款利息支出减少 |
利息收入 | 15,304,072.93 | 4,372,419.93 | 250.01% | 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
其他收益 | 8,771,579.37 | 2,852,200.00 | 207.54% | 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995,114.25 | 24,065,516.46 | 49.57% |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995,114.25 | 24,065,516.46 | 49.57% | 民商银行投资收益增加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422,495.40 | -14,320,075.42 | 42.61%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 | 4,749,870.77 | -100.00% | 去年同期子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减 |
“-”号填列) | 值损失转回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7,173.33 | 161,590.10 | 151.98% | 机器设备及车辆报废收益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2,000,597.65 | 292,429.44 | 584.13% | 母公司政府补助增加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4,434.01 | -2,209,568.11 | -94.82%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目前尚在等待证监会正式批文。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 2019年09月30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结果公告 | 2019年09月11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子公司投资建设的100000t/a差别化氨纶项目一期已进入调试阶段。 | 2019年09月11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会计政策变更 | 2019年08月27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与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解除《环己酮供应协议》 | 2019年08月07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出资在韩国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 | 2019年06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 2019年03月26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 2019年03月13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华峰氨纶公司及其董监高、华峰集团及其董监高、华峰新材及其董监高、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 | 其他 | 一、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信息,并保证本公司/本人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若因本公司/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 | 2019年06月26日 | 至本次交易完成 | 履行中 |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赔偿责任;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
华峰集团、尤金焕、尤小华、尤小平 | 其他 | 一、本公司/本人合法拥有标的公司股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本公司/本人拥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也不会因此发生诉讼、仲裁或导致其他方面的重大风险。二、本公司/本人已履行了标的 | 2019年04月09日 | 至本次交易完成 | 履行中 |
全措施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华峰集团、尤金焕、尤小华、尤小平 | 其他 | 一、本公司/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人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 | 2019年06月26日 | 承诺规定日期 | 履行中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八、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上述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 |||||
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 | 其他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 | 2019年04月09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华峰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华峰氨纶控股股东期间,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二、本公司作为华峰氨纶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三、本 |
市场同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六、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七、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尤小平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华峰氨纶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二、本人作为华峰氨纶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利用控股地位及影响谋求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 |
照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五、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作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六、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七、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尤金焕、尤小华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华峰氨纶股东期间,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 |
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五、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或标的公司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或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或标的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二、本次交易完成 |
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华峰氨纶 | 其他 | 一、本公司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其他主管机关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未受到刑事处罚;除液化空气(辽阳)投资有限公司以本公司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和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以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液化空气(辽阳)投资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外,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二、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 |
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华峰集团及其董监高、尤小平 | 其他 | 一、本公司/本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其他主管机关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未受到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二、本公司/本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重大失信行为。 |
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 | 其他 | 一、最近五年,本人/本公司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未受到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二、最近五年,本人/本公司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三、本人/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四、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 |
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五、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六、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3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小华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 | 2003年11月30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竞争的承诺函》,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尤小平先生和尤小华先生分别出具了《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一、就与华峰氨纶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峰氨纶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氨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就与华峰氨纶减少关联交易,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峰氨纶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的关联 | 2011年0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交易,尽量避免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双方利益。 | ||||||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人造革合成革(包括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生产和销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峰超纤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公允,不损害各方利益。 | 2010年12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9年07月02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stock?orgId=9900000404&stockCode=002064# |
2019年06月28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stock?orgId=9900000404&stockCode=002064# |
2019年04月23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stock?orgId=9900000404&stockCode=002064# |
2019年01月07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stock?orgId=9900000404&stockCode=0020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