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认真核查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
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生产经营所必须,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项关联事项遵循了公允的原则,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符念平、陈天助、方彬福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