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认真核查,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为了对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独立董事符念平、陈天助、方彬福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就事先审阅了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事前认可该项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
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山东时联的资本金,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山东时联的项目建设和未来发展,本次增资由山东时联原股东共同增资,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表示同意。独立董事:符念平、陈天助、方彬福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