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猫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的完整性。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事项。
独立董事:方彬福、虞义华、骆剑明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