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377 号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的风险提示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你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启动2019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活动,截至目前的抽测结果显示,已抽测区域2017年、2018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水平大幅低于前10月平均亩产水平,你公司据此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2019年10月19日,你公司在回复我部《关注函》(中小板函【2019】第360号)称,2017年度底播虾夷扇贝投苗于2019年进入收获期,本年度计划收获采捕约20万亩。《公告》称,截至2019年10月末,公司共采捕2017年底播虾夷扇贝14.7万亩,平均亩产
25.61公斤。根据你公司采捕计划,截至目前仅剩5.3万亩未予采捕。请你公司结合第四季度采捕计划,说明上述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是否对你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公告》称,10月末底播虾夷扇贝并未出现异常情况。请你公司说明底播虾夷扇贝在10月末至今短时间内出现较大面积死亡的
原因、发现减值迹象的时间,以及此前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你公司是否存在隐瞒减值迹象的情况。
3、根据你公司《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公司于每年4-5月、9-10月分别进行春季、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但你公司2019年秋测于11月才开始进行。请你公司说明于11月才进行抽测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内部规定。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在2019年11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