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6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8月26日上午11:00,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683号西溪创意产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丽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