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落实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反馈意见之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0)第03003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所”或“我们”)作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股份”或“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贵所下发的《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221 号)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中需要我所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部分回复如下:
1、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9.9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1.22亿元,短
期借款9.12亿元,长期借款1.42亿元,存在“存贷双高”现象。请你公司:(1)说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或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等情形,如是,请说明详细情况及原因。(2)详细说明2019年末货币资金与短期借款余额同时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财务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年末“存贷双高”特征与你公司近三年数据、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差异。(3)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借款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年限、利率、担保物等,并说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仍进行贷款的必要性。请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货币资金状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货币资金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估大股东及关联方凌驾于内部控制
之上的资金占用风险,评价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测试运行有效性;
(2)核对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关注是否存在为大股东以及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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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核对银行存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
是否存在与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资金共管的情形;
(4)获取受限资金明细及相关合同,进行细节测试,查验受限原因,核对保证
金与应付票据、信用证的勾稽关系,检查是否存在为关联方担保行为;
(5)取得公司银行对账单,进行细节测试,分析并判断是否存在异常资金收付
情况;
(6)抽查大额货币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证与原
始凭是否相符,关注是否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7)监盘库存现金,将盘点额与日记账余进行核对并倒扎至资产负债表日;
(8)对期末银行账户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9)取得公司各银行账户明细,按账户平均月度存款测试利息收入;取得利息
收入进账单,进行细节测试,分析并判断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
(10)了解融资环境及公司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针对融资情况及资金安排进行公
司高管访谈,获取公司资金预算表,抽查大额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11)获取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检查主要条款,核对与财务数据列报是否相符;
(12)检查评价货币资金及银行借款期末列报是否恰当、完整。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已充分披露受限货币资金情况,不存在与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资金共
管账户等情形;
(2)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近三年财务数据分析,公司年末“存贷双高”特征与
公司业务板块和经营特点相关,财务费用的增长真实、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公司关于报告期内主要借款的情况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关联方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胶料、
试剂助剂等合计1,440万元,同时对其销售合成橡胶、设备、模具、软件、备件等合计17,314.99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关联销售毛利率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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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与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
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关联方名单及关联交易明细,识别关联方名单和关联交易的完整性。
(3)获取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相关协议,访谈相关人员,判
断其商业合理性,是否经过恰当的授权批准;
(4)对关联方采购与同行业非关联方采购的采购价格、采购政策、付款政策等
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分析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5)对关联方销售与同行业非关联方销售的销售价格、销售政策、付款政策等
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分析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关联销售毛利率的合理性;
(6)执行函证程序,对重要的期末余额进行认定;
(7)检查与关联方采购及销售业务的期后付款和回款情况;
(8)检查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列报和披露。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销售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3、2019年12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履行融资租赁担保回购义务的公告》,
由于公司收到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的回购通知,鉴于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元丰”)资金紧张,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要求公司履行《回购合同》义务,回购款分别为人民币191.34万元、304.29万元、739.76万元,总计人民币1,235.39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说明上述回购的进展情况,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你公司报告期末是否存在其他需要承担回购义务的销售合同,你公司上述销售
收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收入确定条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询问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员,了解是否存在其他需要承担回购义务的销售
合同、公司对销售客户风险的把控、以及回购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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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公司与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华商
汇通与山东元丰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与华商汇通、山东元丰签署的《回购合同》、公司软控机电与高密永丰、振富工贸、李岩、单娟娟、李森、昌宇签署的《保证合同》、以及相关公告等资料,判断回购进展情况,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获取设备销售相关的出库单和验收单,复核设备验收手续是否完整,对应
业务收入确认期间是否正确;
(4)获取了承租方支付软控机电首付款和给华商汇通租金的相关资料,检查公
司相关担保是否已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与山东元丰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硫化机等设备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报告期末,你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3.12亿元,坏账准备
余额3.23亿元,账龄在1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33亿元。请你公司:(1)结合你公司经营模式、信用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账龄在1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应收账款期末回款情况,主要客户信用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根据企业会计政策,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销售与收款的业务
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核查;
(2)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
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
(4)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复核坏账准备计提
过程;
(5)对重要的应收账款,分析和调查客户的信用信息、财务信息、市场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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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年度回款情况等,判断其还款能力;
(6)查询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网站,判断应收客户是否存在破产、
注销、是否与公司涉及纠纷等问题,以及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事项;
(7)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对期末余额准确性进行认定;
(8)结合期后回款的检查,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9)检查应收账款是否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和披露。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账龄在1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较高,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类似,符合行业特点;
(2)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坏账准备
计提充分、合理。
6、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16.29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71亿元。请你
公司:(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2)结合在手订单、期后存货成本结转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软控股份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进行了评估;
(2)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并结合企业同期数据、同行业数据分析合
理性;
(3)获取期末在产品余额明细表,结合本年度的新签订单和验收订单,分析在
产品的数量变动是否与订单的签订和验收情况相匹配;
(4)结合对期末在产品的监盘、以及客户现场走访,核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存
货的外观形态以及物理形态是否正常;
(5)获取软控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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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6)对于有合同直接对应的在产品,将其与合同价格进行比较;对于无合同直
接对应的在产品,以其同类产品的预计售价结合在产品库龄进行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7)获取在产品库龄明细表并结合软控股份在产品进销存情况进行分析复核以
确定其准确性;
(8)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和结果进行了讨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关于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说明符合软控股份的实际情况;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
7、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5.4亿元,同比增长34%。请你
公司向我部报备前五名预付款公司名称,结合你公司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情况、期后结转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期末预付款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采购付款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是否
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测试运行有效性;
(2)获取预付账款科目明细账,了解重大明细项目款项性质;
(3)检查大额预付款的供应商合同、采购订单、发票、付款审批单及银行付款
单据等相关文件;
(4)结合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分析预付款项的合理性;
(5)对大额预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对回函进行核对复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预付款项情况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8、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营业务橡胶装备系统、合成橡胶毛利率分别为27.73%、
14.15%,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营业成本分析,补充说明橡
胶装备系统、合成橡胶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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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性的测试,并对重
要的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分析主营业务橡胶装备系统、合成橡胶的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及主要原材料
采购价格变动是否异常,是否与市场价格变动一致;
(3)分析公司经营环境和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净利率
的变化情况,结合经营模式、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等,判断公司净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获取项目成本明细表,检查企业SAP系统中成本归集设置,分析系统参数
设置是否合理;
(5)对收入、成本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毛利率会计核算是否准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主营业务橡胶装备系统、合成橡胶的毛利率、营业成本数据合理。
9、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62亿元,其中由于资产减值准备确
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1.5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过程,期后结转情况,相关资产确认条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递延所得税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2)执行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复核软控股份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3)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
(4)结合期后结转情况,判断递延所得税计提是否恰当。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管理层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相关判断及估计合理,相关资产确认条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11、报告期内,你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7亿元,同比增长
66%,其中支付保证金3.7亿元,同比增长114%。请你公司结合保证金对应经营项目,补充说明支付保证金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针对公司上述问题,结合2019年度审计、本次专项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资金部相关人员,获取公司相关审批决议、支付审批单等资料,分析
报告期内支付款项增加,特别是保证金增加的合理性;
(3)获取保证金明细表,核对总账和明细账加计数是否相符;
(4)检查相关银行承兑汇票的协议、银行授信审批文件、相关保证金合同、银
行存款协议、定期存单、付款水单等资料,判断资金支支出的真实性;
(5)将保证金账户对账单与相应的交易进行核对,检查保证金与相关债务的比
例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6)取得被审计单位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回函结果核对是否一致。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支付保证金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符合软控股份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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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落实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反馈意见之专项说明的盖章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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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