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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8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2.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3.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4.0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5.00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6.00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

7.00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00

8.00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

10.00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00

11.00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00

12.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00

13.00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00

14.00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5.00

15.00关于变更部分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6.00

16.00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17.00

1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9、15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5、6、9、10、11、12、13、1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宏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2、投票简称:国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结果
该列打勾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2.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3.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4.0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5.00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6.00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

7.00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00

8.00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9.00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2023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00

11.00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00

12.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00

13.00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00

14.00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5.00

15.00关于变更部分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6.00

16.00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17.00

1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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