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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5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06,771,7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华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
电话0512-58987088
电子信箱sggf@shasteel.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的优特钢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钢、工程机械用钢、铁路用钢、弹簧钢、轴承钢、船用锚链钢、高压锅炉管用钢、管坯钢等,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制造、铁路、机车、锅炉、船舶、机械制造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拥有长短流程相结合的生产线及配套精整工序,装备水平先进,可生产直径Φ280-800mm的连铸圆坯,轧材产品规格覆盖Φ12-300mm圆棒以及尺寸为300mm×110mm、250mm×110mm的扁钢,年产优特钢约320万吨,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部分产品已用于国际著名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质量、效率、效益”为中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深入推进降本节支、负面清单管理,抓牢基础管理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环保管控,狠抓质量攻关提质,突出抓好岗位承包这一创新改革绩效考核办法,全年公司生产经营总体保持较好的运行态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13,474,565,780.8814,712,449,109.37-8.41%12,414,348,798.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863,504.131,177,037,447.93-55.07%704,801,60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5,342,956.901,037,652,197.38-61.90%672,245,444.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024,644.692,560,178,917.48-88.12%1,799,841,066.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53-54.72%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53-54.72%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3%29.87%-18.64%23.01%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资产总额11,513,008,886.2011,521,482,315.83-0.07%9,655,589,00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968,019,070.924,460,867,040.2311.37%3,387,946,836.3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904,718,930.093,330,055,863.923,694,514,781.833,545,276,20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66,576.90184,650,455.0585,371,647.27158,574,82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821,919.99140,696,271.7551,648,016.06121,176,749.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735,135.69-269,898,877.75255,839,650.54109,348,736.2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6,20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56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64%587,871,726
李非文境内自然人5.99%132,200,000质押129,180,000
朱峥境内自然人4.35%96,000,000质押68,200,000
李强境内自然人4.35%96,000,000质押96,000,000
燕卫民境内自然人3.60%79,536,000质押79,536,000
孙廉洁境内自然人1.99%44,000,000
刘本忠境内自然人1.48%32,570,030质押27,469,930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4%25,2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96%21,106,603
金洁境内自然人0.91%20,000,000质押2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沙钢集团与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朱峥先生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800,000股;前10名普通股股东刘本忠先生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面对产品销售市场疲软、钢材利润同比大幅走低、原材料成本高位震荡的严峻形势,公司在采购上采取抓准市场决策、降成本、避潜亏、原材料低库存保供策略,销售上以积极的产销平衡为基础,进行准确的产品定价,加大新产品开拓力度,积极推动产品结构调整。 1、抓牢物资保供,保证安全用料。2019年公司抓好煤、焦、矿、部分合金、石辅料、耐材等物资长协稳定合作,积极拓展供应新渠道,新增了山东兖矿等长协新单位,充分保证了原辅材料资源的稳定供应。同时,积极抓好原料物流调运组织协调,重点克服了内河航道长时间严重断航影响原料进货的困难,全力以赴组织协调铁矿石等原辅料应急保供工作。 2、把控采购节点,降低生产成本。全年多措并举抓采购降本,共实现采购降本8900余万元,其中通过对煤、焦、矿、合金等大宗原材料波段采购实现降本4925万元,如针对主流PB块矿、纽曼块矿价格居高情况,4月以后引进低价具有较好性价比的非主流块矿来减少PB块矿、纽曼块矿用量,全年采购了14.5万吨低价块矿,价格同PB块矿、纽曼块矿比低60元/吨,节约块矿成本870万元;通过大力引进优质供应商,加大比价竞争,减少直批增加招标,压降物资采购成本,全年共引进新供应商261家,直批改招标降本420万元;通过与供应商反复洽谈议价,实现耐材降本1543万元。 3、创新销售模式,拓展销售渠道。2019年公司销售品种钢318.5万吨,直销比73.59%,同比提高1.63%。公司为加大品种钢销售力度,一方面对直销户、经销商采取在原经销协议、直销框架协议基础上增加了一份“经销品种钢协议”,每月增加与经销单位签订2.1万吨的品种钢协议,与直供户每月签订5.27万吨直供协议,较2018年协议签订户增加67家,增加每月协议量

2.4万吨,同比增长47.15%;另一方面通过在产品销售区域设点备库,做好产品销售前移服务工作,全年在台州、温州、重庆等地区累计销售16.41万吨,同比增长16.6%。 同时,公司继续提升产销协同统筹能力,在产品认证的同时,开展“三张表”梳理活动,通过对现有569家客户信息进行完善,并梳理出110家潜在客户。经过多次走访、攻关,全年累计开发新客户232家,较去年增加127家;在重庆、广东、宁波及安徽等地区创新销售模式,采取产品前移设库、备库销售,提高服务质量。 4、狠抓产品认证,进军高端用户。公司积极开展高端、重点客户市场产品认证,为公司产品进入高端、重点客户市场奠定基础。2019年公司先后组织开展了21项重点产品认证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优质钢5,880,452,140.84594,562,978.3510.11%-8.82%-63.65%-15.25%
汽车及工程机械用钢1,799,554,056.00157,190,116.778.73%-19.28%-70.70%-15.33%
钢坯2,062,458,434.82169,903,827.128.24%16.06%-56.11%-13.55%
其他钢材1,400,750,182.82213,331,089.1615.23%5.22%0.63%-0.6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75亿元,同比下降8.41%;营业成本120.83亿元,同比上升5.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亿元,同比下降55.07%。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受钢铁行业产能增加等因素影响,钢材销售价格同比下跌,而矿粉、废钢、煤炭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却快速上升,导致公司业绩同比下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见下表。

单位: 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变动重新计量变动2019年1月1日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3,975,940,657.9839,877,792.884,015,818,450.86
应收票据708,915,900.61-708,915,900.61
应收款项融资708,915,900.61708,915,900.61
其他流动资产3,995,704,606.87-3,975,940,657.9819,763,948.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65,099,332.01-365,099,332.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65,099,332.01365,099,332.01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09,025,118.377,010,531.30116,035,649.67
所有者权益:
盈余公积67,769,183.571,174,223.0268,943,406.59
未分配利润2,664,975,170.8724,019,823.182,688,994,994.05
少数股东权益3,069,809,819.917,673,215.383,077,483,035.29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知》(财会〔2019〕8号),修订主要内容为保持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以及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修订主要内容为保持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以及修改债务重组定义。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5、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为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孙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与淮安市清浦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淮安市清江浦淮特热力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公司本期将淮安市清江浦淮特热力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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