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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288)。

鉴于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审计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经申请,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第一次延期”)、由2021年1月31日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第二次延期”)。目前由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已超过有效期,需要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并更新财务数据后进行审查,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上述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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