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召集人 | 专门委员会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何春生 | 俞雪华、钱正、贾艳、杨华 |
审计委员会 | 俞雪华 | 于北方、钱正 |
提名委员会 | 于北方 | 徐国辉、何春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国辉 | 俞雪华、贾艳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