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和高管。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11:30,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1年6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邹雪城、芈永梅、岳修峰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1年6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邹雪城、芈永梅、岳修峰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