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保额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