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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3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海鸥JLC1,期权代码:037823

2、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3、本次行权股票数量:4.9236万股,占总股本的0.01%,行权价格为4.6545元/股。

4、本次行权后,符合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759.50万份股票期权和75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1日通过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了《海鸥住工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了《海鸥住工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9年4月26日为授予日,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751.20万份股票期权与751.2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9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权登记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调整为100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30.39万股。

5、2019年6月5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授予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实际授予人数调整为100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30.39万份。

6、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

行权的15.0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7、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38.4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4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53.4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4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人数调整为89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76.94万份,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76.94万股。

9、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预案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0、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88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资格,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资格,同意8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可以行权价格4.6545元/股行权

295.6536万份股票期权,同意公司为8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95.6536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

11、2020年6月12日,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8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95.6536万股。

1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676.94万份调整为744.63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12元/股调整为4.6545元/股。

13、2020年7月17日,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共87人,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290.73万份。本次行权后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尚余

4.9236万份,1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本次行权为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

1、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2、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及行权价格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1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1,900份,授予价格为5.12元/股。

鉴于公司于2020年6月已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数量由676.94万份调整为744.63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12元/股调整为4.654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6.94万股调整为744.63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56元/股调整为2.3273元/股。

因此,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份额由111,900份调整为123,09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12元/股调整为4.6545元/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40%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9,236份,占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的0.66%。本次行权价格为4.6545元/股。

3、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序号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9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鸥住工2019

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100亿元。

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100亿元。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037号),2019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890,271.05元,满足行权条件。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对应的当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100%、100%、80%、0%;当期全部或部分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优秀),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4、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文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5、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市流通日:2020年9月22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9,236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本次行权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份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4,368,9422.59%14,368,9422.59%
高管锁定股2,368,6050.43%2,368,6050.43%
首发后限售股7,510,5331.35%7,510,5331.35%
股权激励限售股4,489,8040.81%4,489,8040.8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0,229,58697.41%540,229,58697.41%
三、股份总数554,598,528100.00%554,598,528100.00%

注:本次行权的股份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行权数量为49,236份,行权减少库存股49,236股,不涉及新增股份及股份性质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4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L1046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9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王学锋的行权款项。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相关证明文件。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49,236股,募集资金229,168.96元,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次行权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9,236股,占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股本计算的最近一期基本每

股收益为0.0741元/股,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相关证明文件。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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