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青岛赛顿陶瓷纤维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赛顿陶瓷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赛顿”)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近日,公司与淄博连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连储”)完成青岛赛顿100%股权转让交割手续,公司不再持有青岛赛顿股权。双方以青岛赛顿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转让金额为2400万元,定价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9年(已审计) | 2020年1-10月(未审计) | |
营业收入 | 1,809,520.08 | 1,507,933.33 |
营业利润 | 1,028,348.71 | 837,953.04 |
净利润 | 971,910.88 | 829,269.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54,449.40 | 2,072,942.67 |
2019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0年10月31日 (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8,453,371.50 | 9,258,473.22 |
负债总额 | 118,021.70 | 93,853.53 |
净资产 | 8,335,349.80 | 9,164,619.69 |
应收账款 | 495,932.73 | 1,588,538.20 |
2、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青岛赛顿提供担保、委托青岛赛顿理财的情形,青岛赛顿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方成为潜在关联人。
三、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青岛赛顿股权,青岛赛顿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非经常性收益1200万元,具体金额以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青岛赛顿自2011年2月始主要是厂房租赁业务,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未来经营业务和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