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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1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0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1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四十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由公司股东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肖军先生、于雅静女士、杨江红女士、肖会明先生、周奕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子镐先生、王新华先生、李季鹏先生、吴杰江先生、贾亿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子镐先生、王新华先生、李季鹏先生、吴杰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贾亿民先生暂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贾亿民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其中,王新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边德运先生,1965年出生,大专,工程师。1987年8月至1993年6月历任艾维尔沟煤矿采煤二队技术员、采煤三队副队长、机采队队长、综采队队长、一九三○平硐副井长;1993年6月至1997年1月历任新疆煤炭工业厅团委科员、团委书记;1997年1月至1998年1月任新疆煤矿机械厂党委书记;1998年1月至2000年8月任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规划建设处副处长;2000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奎屯办事处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主任、南疆监察分局局长、党组成员、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2015年2月至2018年11月历任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边德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边德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边德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1965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2001年11月历任新疆自治区劳动厅锅检所检验员、党支部书记、副所长;2001年11月至2005年8月历任新疆自治区质监局锅检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2005年8月至2010年9月历任新疆巴州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历任新疆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2012年8月起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董

事;2014年4月至2020年1月任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兼任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良甫先生,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9年9月至2006年8月历任新疆商业运输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新疆中扩货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商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乌鲁木齐商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8月至今任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海华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新疆中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恩高科技管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新疆坎儿井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李良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良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良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肖军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2003年11月至2011年8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保部副部长、安保部部长、安全质检环保部部长、米东事业部副总经理、运行部部长、安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兼安全环保部部长;2005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8年2月至2011年9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2011年9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长;2017年1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6月任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任北京英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任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截至本次披露日,肖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肖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于雅静女士,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1991年12月至1994年10月武警兵团指挥所服役;1994年10月至2011年1月历任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税政管理一科办事员、税收法制一处科员、税收法制一处副处长、流转税管理处副处长、稽查局副局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历任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2018年12月任新疆中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2019年12月任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于雅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雅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于雅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江红女士,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2年10月至2009年9月历任新疆化工供销总公司销售公司业务员、副总经理、市场营销二部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物流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09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7月兼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兼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2月至今兼任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杨江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江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江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会明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10月至1992年3月在乌鲁木齐市体改委综合处、流通处、公交处工作;1992年3月至2006年3月历任乌鲁木齐市体改委流通处副处长、处长、乌鲁木齐市体改委企业改革处处长;2006

年3月至2006年7月任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处长;2006年7月至今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肖会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会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肖会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奕丰先生,1969年出生,博士。1993年3月起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2月起任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起任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起任鸿达兴业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6月起任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起任广东省潮商会会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周奕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其控制的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4,055,772股,周奕丰先生除担任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长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奕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周奕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子镐先生,1947年出生,博士,教授。1975年9月至1982年3月任西北大学助教;1982年3月至1995年9月历任北京化工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1995年10月至2012年6月历任北京化工大学副校长、校长等职;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王子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子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子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子镐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新华先生,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先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0年5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油田财务处长;2001年2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04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2009年5月至2015年 12月任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17年1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王新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新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新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季鹏先生,1969年出生,博士,硕士生导师。现任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1年7月至2000年2月历任新疆探矿机械厂会计、综合统计、审计师等职;2000年2月至今任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次披露日,李季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季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季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季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杰江先生,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7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职员、福建厦门理海律师事务所助理等职。2001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次披露日,吴杰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杰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杰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杰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贾亿民先生,196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1994年5月至11月任华北石油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1994年1月至1996年12月历任石油总公司财务局资金处副处级干部、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资金会计处副处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预算处处长;2000年2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石油股份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7年4月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预算部总经理、资本

运营部总经理;2017年4月内退。截至本次披露日,贾亿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贾亿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贾亿民先生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贾亿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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