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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多经将成为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出售、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营业收入累计计算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应指标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向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出售所持上海多经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所持子公司股权的行为,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2021年1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了交易草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中泰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1月31日。

由于本次交易审计评估过程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时间与审计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较为接近,预计本次交易内外部审批完成在审计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后仍需一定时间。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综上,公司特申请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申请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公司及标的公司上海多经营业状况较为稳定,会计基础规范,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延续性和参考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上海多经在内的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次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有序进行,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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